8月份以来,有关公募基金经理违规参与衍生品交易备查的传闻一度在机构件市场发酵,将个股场外期权这一“自带杠杆”的交易工具呈现在公众视野中。
尽管上述案件尚未形成最终定论,但与场外期权相关的“壳公司”对外出售现象似乎开始悄然增多起来。
所谓场外期权“壳公司”,主要是指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期权通知》)条件,且与多家场外衍生品交易商签订SAC等主协议的法人账户。
根据《期权通知》,参与场外期权的法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而这也正是场外期权领域惯称的“523资质”之由来。
场外期权“壳交易”盛行的背景下,不满足场外期权资质的投资者,显然可以通过收购具备该类资质的公司,变相突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获得场外衍生品的交易资质。
例如市场中一名从事场外期权“壳公司”交易的中介人士就向信风(ID:TradeWind01)介绍到,其目前就在对外转让一家具有场外期权开仓权限的法人账户。
据该人士介绍,一家可供出售的注册地位于深圳且具有532资质主体A(以下简称“主体A”)的报售价仅为10万元,目前该主体已与包括中信建投、中信中证、银河德瑞、永安期货在内的6家交易商签署了场外期权SAC协议,并被认定为II/III类专业投资者。
“如果诚心收价格还可以往下谈一些。”上述出售场外期权“壳公司”的中介人士透露。“来买资质的客户并不少,我们也会将风险和权责界定清楚。”
这也意味着,一名本不具有场外期权交易资质的投资者,仅仅花费不到10万元就可以轻松绕过潜在的期权门槛。
“个股期权方向和策略做对赚钱是很快的,所以很容易就能覆盖这个‘买壳’的成本。”一名了解场外期权的交易人士坦言。
据信风(ID:TradeWind01)获得的主体A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一份告知确认书显示,主体A已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且签署衍生品协议,两年内在接受产品和服务时,中信建投证券将不对其进行适当性匹配,同时相关的风险揭示、信息告知过程也将予以简化处理,但由此带来的投资风险也将由主体A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