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场外期权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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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裕金服   2018-5-16 02:22   2666   0
证券公司场外期权新规解读
5月11日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小编认为,该文件也可以理解为是场外期权业务的新规。那么在4月中旬监管层连发两个监管文件,堵死了私募及期货子公司参与场外期权通道业务后,如今场外期权业务新规终于出炉。下面小编把新规出炉的意义和作用给大家简要点评一下。
根据小编查找到的资料显示,场外期权新规大大提高了市场参与该业务的门槛,同时对券商采取了分级管理的办法。监管层根据券商的资本实力,分类结果,全面风险按管理水平,专业人员及技术系统等情况,将证券公司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也就是说,在场外期权市场,将出现领头券商领跑现象。小编通过咨询有关管理层得知,监管层将在8月1日之后确定首批一级交易商。
新规需要关注的重点有以下几点:
1,券商的分级管理。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二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在8月1日以前,各券商要比照该规定开展业务。截止8月1日相关券商还未达到监管层要求的标准,则不得新增场外期权业务。
2,防止不合格投资组者绕过监管。此前一轮的监管是因为私募基金等将参与场外期权份额拆分,卖给个人投资者;甚至有的机构推出微期权,致使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绕过监管进入市场进行期权交易。这次的通知指出,证券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确认机构的身份,资金的合法来源,风险是否揭示,产品合同对场外期权是否约定清楚。
审慎核查投资者真实的交易目的,查验投资人是否具有真实的风险管理要求,确定相关期权投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确定资金的来源合法,则有利于排除非法集资和洗钱的嫌疑。如果是法人参与的,通知要求对机构主体和股东信息进行核查,定期回访,确保投资者持续适合适当性管理要求。同时,管理层也要求券商对交易对手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对涉嫌违规,保证金比例超过产品30%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合作,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3,明确了投资者参与的门槛,并且要求券商严格执行穿透政策。通知中对法人投资者的参与资格做了详细的要求。法人参与的,要求最近一年净资产不低于5千万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2千万,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期货,外汇,黄金等投资经验。资管机构代表产品参与的,要求最近一年末管理金融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管理经验。产品参与的,应当为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模不低于5千万人民币。小编觉得这些要求,虽然是打开了期权的交易通道,但是门槛确实提高了很多,而且监管更加严格了。
小编认为,把这项业务的券商参与方分成一级和二级交易商,这是为了分散风险并有力的管理期权交易的风险。并可以降低大部分对冲成本。场外期权属于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品种,需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完善的风险管理能力。那期权这种衍生品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能够符合这些要求的并不多,分级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小编认为,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科学,未来的期权市场必将成为大宗现货持有者套保和实力机构进行投机套利的,规避风险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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