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期权是针对个别股票签订的期权合约, 目前仅在场外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场外期权业务包括以下几类品种: A 股个股、 A 股股指、期现货(黄金等)、境外标的和其他期权产品,其中针对 A 股个股所设计的期权产品即是俗称的“场外个股期权”。 场外期权的合约的条款没有明确的限制或规范,买卖双方不通过交易所,而是通过直接沟通和谈判,以签订协议的形式达成交易。
2.1.3. 情景 2:中国平安股价三个月后上涨至 75 元。
(1)私募 A 直接在二级市场投资。 私募 A 净赚 5000 元,投资收益率约 7%;券商 B 仅收取交易佣金(此案例中为 0)。
(2)私募 A 通过券商融资购买股票。 私募 A 净收入为 4387 元,券商 B 两融业务利息净收入同样为 175 元。
(3)私募 A 购买期权进行投资。 由于股价涨幅不高,私募 A 如果放弃行权,损失全部期权费 7000 元;如果决定行权,损失额缩小至 2000 元。假设券商 B 运营成本仍为 4000 元,依然净赚 3000 元。在此情景中,私募 A 购买期权会承受一定损失,券商 B 收入保持稳定。
2.1.4. 情景 3:中国平安股价三个月后下降至 60 元。
(1)私募 A 直接在二级市场投资。 私募 A 净亏损 10000 元,投资收益率约-14%;券商 B仅收取交易佣金(此案例中为0)。
(2)私募 A 通过券商融资购买股票。 私募 A 净亏损为 10613 元,券商 B 两融业务利息净收入同样为 175 元。
(3)私募 A 购买期权进行投资。由于股价大幅下跌,私募 A 放弃行权,损失全部期权费 7000元,但损失明显小于另外两种;券商 B 在对冲阶段不断卖出中国平安股票直至为 0,券商 B净赚 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