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到期价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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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转债的那些事儿   2020-4-5 11:21   1203   0
到期还本付息是持有可转债的最差结果,到期价值,即每一张可转债公司要还给持有人的钱,加上利息再扣掉税。
到期价值的计算公式是:
到期价值=到期赎回价(含最后一年利息)+除最后一年外所有未付利息之和×80%
以“国轩转债”为例:



上图可以看出,国轩转债每年的利率分别是0.4%、0.6%、1.0%、1.5%、1.8%、2.0%,所以理论上,第6年到期结束时,投资者能够拿到100+100×(0.4%+0.6%+1.0%+1.5%+1.8%+2.0%)=107.3元。
但是,上市公司为了奖励投资者用这么低的利息借款给公司6年,会给投资者一些奖励,所以,实际上公司会以高于107.3元的价格,即上图中的110元赎回投资者手里的可转债。
那为什么最后一年不用乘以80%呢?
因为可转债每年的利息,个人投资者要缴20%的利息税,但是最后一年的扣税算法很麻烦,而且最后一年机构一般会套利,但不用缴税,所以到期价值的计算就简化为:
到期价值=到期赎回价(含最后一年利息)+除最后一年外所有未付利息之和×80%
上图中,国轩转债的到期价值是110+(0.4%+0.6%+1.0%+1.5%+1.8%)×80%=114.24元。
因此,对于国轩转债来说,到期价值114.24就是一个安全价格,保证到期安全。
但是,在到期价值以下买入,其实不用一个个去算可转债的到期价值。
我们筛选时使用的是年化到期收益率和到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到期收益/买入价格=(到期价值-买入价格)/买入价格
年化到期收益率(单利)=到期收益率/剩余年限
当税后到期收益率=0时,买入价格就等于到期价值。
当税后到期收益率>0时,到期收益为正,买入价格小于到期价值,保证持有到期不亏。
因此,在税后到期收益率>0时买入,就相当于在到期价值以下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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