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图中林洋转债的转股价是8.59元,它的正股价如果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以上超过了11.17元(8.59 X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在转股期内,林洋转债的正股价在连续30个交易日里有15个超过了11.17元,就满足强制赎回条件。此时林洋转债背后的上市公司需要先召开股东大会。如大部分股东同意强赎,公司就会发布强赎公告,提醒投资者在某个规定的日期前,尽快卖出可转债或者转股;如大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将会放弃强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