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仇毕区块控规及姜山镇区控规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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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东一方   2020-3-28 04:39   2616   0
修编背景
  1 行政区划调整
原仇毕区块位于老鄞州和老江东交界处,受历史原因、高速铁路干扰以及具体实施上的对接问题等因素影响,功能定位相对低端。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区块在调整后位于鄞州中心区域,区位条件优势明显,有必要对区块的产业、功能等进行梳理引导。
  2 鄞州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
为拓展鄞州城区土地和空间资源需求,鄞州区将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步伐,实现城中村与城市其他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促进现代化城市建设,构建和谐鄞州、品质鄞州。
  3 鄞州十三五发展计划和鄞州区城市六大空间规划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及市、区党代会精神,立足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区面积扩大、集聚要素增加等实际情况,围绕做大做强极核功能,以宜居、生态为目标,以“城市双修”(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为抓手,着力谋划城市发展的六个标杆和优化城市发展的八大体系。
同时,鄞州区委提出创新发展思路,谋划六大拓展空间的发展目标。仇毕地段位于中部“科产城”融合带核心位置,定位为“中部复合街区”,是中部融合带的引擎。原控规部分用地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需要作出调整优化。
  4 轨道开发建设
近年来,城市公共交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轨道3号线、4号线的即将建设完成及投入使用,仇毕站及周边地块价值将大大提升,轨道周边用地应结合站点进行高密度、复合化开发,满足城市开发建设的需求。


规划范围
本次修编范围位于仇毕南部,东至福明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中兴路,北至甬台温铁路,规划范围约112.0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JD13-03单元(本次修编将其划分为JD13-03/07两个单元)。




控制单元图


规划期限
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


功能定位
“仇毕·未来城”——科创为先,产业为基,人才为本,未来城市更新的模板。
①卓越品质形象
政企支持体系鲜明的双创示范区
②振兴旧城经济
联动片区发展的产业复兴样板
③激发社会活力
开放共享年轻的包容城市模范


发展目标
①产业导入,树立片区形象。
沿中兴南路打造产业更新轴,结合轨道站点进行高密度、复合化的开发,导入特色化产业,从根本上提升片区形象。
②蓝绿空间,营造高品质住区。
结合区域内丰富的水网系统,构建蓝绿网络,串联高品质的公园绿地,营造绿色、生态、舒适的人居环境。
③有限更新,保留仇毕记忆。
结合现有市场,采用有限更新、环境改造、产业提升的手段,保留集聚仇毕特色的旧城街道生活和本土化的城市空间。


控制规模
规划仇毕南片区人口约1.27万人,城市建设用地94.13公顷(不包括水域6.68公顷、铁路用地9.05公顷、择机发展用地2.22公顷),占总用地的83.98%,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74.14平方米。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带多核”的空间结构:
一轴   产业活力轴,指贯穿产业复兴区的空间主轴,串联主要节点,沟通因铁路割裂的空间。
两带   生活休闲带,指南片和北片各一条生活休闲带,是片区主要活力积聚带,融合片区内的各种复合功能。


多核   创新轴、产业复兴核、社区休闲核,分别是特色产业区、产业复兴区和休闲生活区的片区核心,带动片区整体更新。



规划结构图



用地规划
①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4.1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5.60%,人均居住用地18.98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1.99公顷,居住商业混合用地(R+B)2.11公顷(居住商业配比为7:3)。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分为东、西两个社区,规划人口分别为0.57万人和0.70万人。
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4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80%,为规划中小学用地。
③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6.2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7.30%,主要以现代商城、爱博尔医院等现状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主。







用地规划图
绿地规划
规划绿地19.39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3.33公顷,防护绿地6.06公顷。
道路交通规划
①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3号线由经过本规划区,并设置仇毕站,该线路现状已建。
②交通设施
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占地5011平方米。
规划社会停车场库4个,社会停车场库总停车位600个。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姜山镇位于鄞州区的西南部,紧邻南部新城,居住和工业是其承载的最主要功能,是一个典型的工业大镇,同时也承担着一部分城区外溢人口。近年来,姜山镇发展非常迅速,已经形成文化浓郁、富有活力、环境优美的产城大镇
根据近年来国家产业发展新要求、经济发展新环境以及姜山本身的发展需求,依据《鄞州区工业集聚区空间布局规划》、《鄞州区姜山镇工业集聚区规划》,需要对姜山镇镇区控规进行局部调整。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分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21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分局汇总和整理。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宁波市惠风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 0574-89293892
邮编: 315042
email:zgj@nbyz.gov.cn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主要涉及原控规中的JS-16-f3、JS-16-f6、JS-16-g2、JS-16-i2、JS-16-j2、JS-07-b4、JS-07-c3、JS-07-e3、JS-07-e4、JS-07-f1、JS-07-g3、JS-07-i4、JS-13-e1、JS-13-e2、JS-13-e6、JS-13-e7地块。
二、主要调整内容
1、JS-16-f3、JS-16-f6、JS-16-g2、JS-16-i2、JS-16-j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取消JS-16-f6地块中的规划幼儿园。容积率统一调整为3.00。
2、取消JS-07-b4和JS-07-c3地块之间的规划支路,将整JS-07-b4和JS-07-c3地块合并,规划为JS-07-b4地块。JS-07-e3、e4之间以及JS-07-g3东侧增加一条规划支路(小庄西路至高压路段)。
3、范围调整后的JS-07-b4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JS-07-e4由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JS-07-e3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JS-07-f1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JS-07-i4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配置48班小学,调整前后班数未变化。基层社区中心(包括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市民学校)及12班幼儿园全部调整至JS-07-g3地块。公厕、环卫休息点及疏散集散点调整至JS-07-e4地块。工业容积率统一调整为3.00。
4、JS-13-e1、JS-13-e2地块合并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边界微调,并配置社会停车场库。JS-13-e6、JS-13-e7地块用地边界微调。








素材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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