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还在炒币的赶紧看一看!犯罪团伙任意调整VPAY币数据参数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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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联盟   2020-3-28 02:51   1856   0

反传销网2月22日发布:附着互联网业的迅速发展,以网络为平台以异地相邀约、拉人头等变相传销方式也不断翻新,手段也纷繁复杂。近年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骗局也层出不穷,在各大虚拟交易平台上,各种虚拟币交易也非常火爆。为了起到防骗预警的作用。鹰鉴既日起以发布典型的假借“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判决案件。(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案情回放




2016年3月,罗洪波(另案处理)投资成立了珠海市炎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6、7月,罗洪波要求邱某友带领技术团队开发VPAY软件。


VPAY软件开发出来后,为规避打击,罗洪波于2018年1月要邱深友注册了珠海圆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点公司)。公司分为技术团队和运营团队,其中邱某友为技术团队负责人,被告人李某龙、邱某平、朱某威、郑某杰、张某涛、黄某、赖某庆、李某枫、蔡某均为技术团队成员。


VPAY是一种虚拟资产平台,使用VPAYAPP进行交易,要成为VPAY用户要通过推荐码推荐然后下载软件进行注册,VPAY内有“积分”、“余额”、“VPAY币”三种数字资产,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卖家可以向上线购买“余额”(每个余额1元人民币),买家实时到账80%成为余额,剩余的20%成为积分,余额可以转换为积分,余额转换为积分的比例为1:6,积分按照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释放成余额,当释放的余额超过100枚时,又可以按1:6的比例转换为积分,此为静态收益。


动态收益包括3种,第一种,每推荐一位会员,会提升5%-8%的积分释放速度。第二种,推荐5个普通用户,15层以内,任何人余额兑换积分,会提升1%到3%的积分释放速度。第三种,推荐5个普通用户以上,15层以内,任何人流通余额,会提升0.4%到0.7%的积分释放速度。每推荐一位会员,向会员售卖余额,将得到售卖金额的80%成为积分。(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余额能在APP内兑换各种虚拟货币,APP内刚开始只有VPAY币,购买VPAY币后,VPAY币可以存入V宝内,可以持币生息,每天释放1%的VPAY币成为可用资产,V宝用户分为三个等级,能享受十五代下线每天V宝里产生的收益,根据用户等级的不同,享受的下线收益也不同。


VPAY币发行时称恒量发行3.6亿枚,但邱深友等技术人员和罗洪波可以任意调整VPAY币的数量和调整VPAY币的参数,吸引会员炒VPAY币。


在开发出VPAY平台后,罗洪波又要求技术团队根据VPAY的功能再开发一个名为TFC的项目,TFC内为三种数字资产,分别为EP、资产、TFC币,EP类似VPAY里的余额,与美元是1:1兑换,资产类似VPAY里的积分,EP可以复投成资产,根据等级不同复投比例不同。资产每天按一定比例释放,其中65%释放成EP,35%释放成TFC币,TFC币有价格波动,会员可炒TFC币获利。


TFC需要推荐人才能加入,加入需要给推荐人3500元,推荐人给下线的手机注册激活,并使用3500EP制作一个激活卡给下线,下线账号显示有3500资产。推荐人可按照比例享受五层下线每天释放的EP收益。


同时可以按照自身资产多少划分等级进行不同比例的资产释放,资产少于10万时,等级为T1,每天释放资产的比例为2‰,EP复投资产的倍数为5倍;资产在10万-50万,等级为T2,每天释放资产的比例为5‰,EP复投资产的倍数为4倍;资产在50万-100万,等级为T3,每天释放资产的比例为8‰,EP复投资产的倍数为3倍;资产在100万-500万,等级为T4,每天释放资产的比例为10‰,EP复投资产的倍数为2.5倍;资产在300万以上,等级为T5,每天释放资产的比例为20‰,EP复投资产的倍数为2倍。TFC币对外宣传,吸引会员前来炒币。


罗洪波为VPAY平台第一位会员,经鉴定:其下级层数为129层,所有下级人数为1626196人。TFC平台除顶点用户外,多有下级层数共计71层,人数共计96621人。


因邱某友可以调控后台参数,给任意账号拨任意数量的余额、VPAY币等虚拟资产,2017年11月,邱某友给了两个VPAY账号给吴某亭,由邱某友往账号上拨虚拟资产,由吴某亭到微信群售卖上述币和余额,所得两人五五分成。


2018年5月左右,邱某友向邱某平、郑某杰提议卖币赚钱,由邱某平申请一些账号,由郑某杰负责拨虚拟资产至账号上,邱某平负责将虚拟资产售卖,所得由邱某友、邱某平、郑某杰按照4:3:3的比例分成。


宣判




2019年11月4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邱某友、郑某杰、邱某平、朱某威、黄某、吴某亭、李某龙、赖某庆、张某涛、李某枫、蔡某、付某云提起公诉。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上述各被告人参与非法网络平台的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邱某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分别判处郑某杰、邱某平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分别判处吴某亭、黄某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分别判处朱某威、李某龙、李某枫、赖某庆、张某涛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蔡鑫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付某云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点评




该案中,罗洪波伙同邱某友等人依托圆点公司,开发VPAY软件,发行虚拟货币,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噱头,夸大投资、盈利前景,通过任意调整VPAY币的数量和参数,吸引会员炒VPAY币,并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从参与人员缴纳的费用中获取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在此期间,邱某友还通过调控后台参数,给任意账号拨任意数量的余额、VPAY币等虚拟资产,以及注册虚拟账号,通过卖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2017年9月4日,证监会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明确禁止虚拟货币在我国交易和流通。该公告指出,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文章来源: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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