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周报|证监会原主席肖钢牵头发布国内首份智能金融报告: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构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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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大数据   2019-12-30 03:38   600   0



12月22日,我国首个系统梳理并探讨我国智能金融发展问题的报告——《2019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报告》在CF40主办的第三届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上发布。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资深研究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智能金融是指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是用机器替代和超越人类部分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的金融模式变革。在智能金融监管方面,《报告》建议,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二是创新监管模式,三是大力发展监管科技,四是加强消费者保护。


一、新政策
1.央行:金融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提出: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时的财产安全,不得非法挪用、占用金融消费者资金及其他金融资产;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意愿,不得擅自代理金融消费者办理业务,不得擅自修改金融消费者的业务指令,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或服务;金融机构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经金融消费者明示同意。金融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六部委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严禁诱导使用租房贷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整治规范租房市场。
《意见》强调,加强贷后管理,严格审查贷款用途,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形成资金池、加杠杆。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新举措
1.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须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二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落实对本辖区内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及涉及金融的非法营销宣传活动的监管职责;三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在金融营销宣传规范管理和行为要求等方面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明确《通知》的生效时间和其他相关规定。(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 国内首份智能金融报告: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构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模式
12月22日,我国首个系统梳理并探讨我国智能金融发展问题的报告——《2019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报告》在第三届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上发布。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资深研究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对《报告》做了介绍。
在智能金融监管方面,《报告》建议,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出台智能金融隐私保护、数据安全、责任主体认定、投资者保护以及道德伦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条件成熟时逐步上升至法律法规。二是创新监管模式。在监管机构内部可设立专门的部门,建立智能金融监管长效机制。运用监管沙盒等机制有效管理金融创新风险。三是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构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模式,开展智能金融风险评级。四是加强消费者保护。强化金融机构“卖者有责”义务,强化经营者的举证责任。构建知情权、更正权、使用权等个人信息权体系,规范智能金融经营者获取数据的途径和方式。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认识和使用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源:中国证券报)


3.公安部:云剑行动以来破获套路贷案件5.8万起
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云剑”行动工作情况。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忠义通报,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套路贷犯罪案件5.8万起,打掉团伙420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1万人,查缴涉案资金577亿元,据监测,套路贷网络平台下降了77%。(来源:新华信用)


三、新动态
1.北京: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禁止宣传虚拟货币项目
12月2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提示》指出,辖内各金融管理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
《提示》还表示,严重警告开展相关活动的在京机构及人员,不得宣传推广有关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业务销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资者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或变相交易业务,不得从事或代理从事境内外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活动,辖内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买卖提供服务。(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深圳推出P2P退出投票表决系统 已有27家网贷机构使用投票系统
近日,《深圳日报》刊发消息,今年上半年,深圳率先全国推出P2P网贷机构良性退出统一投票表决系统,旨在有效解决平台良性退出过程中涉众决策难,为网贷良性退出工作打响“开山炮”。目前,深圳市已经有27家网贷机构使用投票系统。
“在以前的出借人表决实际操作中,往往通过微信群、QQ群、社交网站的投票软件,少数代表现场会等形式进行投票,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倍受质疑,执行过程也常有反复。”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介绍,在此情况下,新的投票系统为出借人提供投票表决服务,致力于实现公平、公开、透明的投票表决环境。(来源:深圳商报)


3.重庆两部门提示防范“虚拟货币”风险
近日,重庆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打击非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风险提示,近期,“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的迹象,希望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对非法金融活动保持警惕,及时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谨防上当受骗。(来源: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4.宁波两级法院重拳出击严惩套路贷犯罪 141人获刑
12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波两级法院重拳出击,严惩套路贷及其身后的黑恶势力,一审受理涉套路贷犯罪案件71件299人,审结37件141人。(来源:法制日报)


5.大连互金整治办:暂停受理网络小贷设立与股权变更事项
12月25日,大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受理持有互联网小额贷款试点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事项的通知》,明确将暂停受理网络小贷设立与股权变更事项。(来源:大连金融发展局)


四、新观点
1.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探索数字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穿透性和专业性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2019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技术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的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原来传统监管的模式、方法、手段亟待升级,须探索数字化监管。
针对国内监管科技的应用,李伟表示,中国监管沙箱与英国监管沙箱在设计目标、参与者、监管模式等方面有显著差异,其设计初衷是规范引导金融科技创新,充分释放科技驱动金融提质增效的潜能和活力。在监管模式上,我国的创新监管工具还引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全生命周期实施柔性监管。(来源:经济参考网)


2.黄震:理性看待区块链“热”
近日,《中国外汇》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作为长期关注和研究区块链相关问题的专家,黄震认为,目前区块链行业中还存在很多不健康的因素,因此要先“打扫房子”,才能让真正做产业的人进来;否则,会出现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区块链产业技术目前的发展“热”需要适度降温,回归理性,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来源: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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