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可转换债券每周跟踪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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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研究   2019-12-22 17:46   2182   0



01   2019/12/16-2019/12/20
       未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跟踪      


发行人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南方传媒
股票代码
601900
发行规模
拟发行20亿
状态
已回复交易所意见
承销商/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
发行方式
小公募

发行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恒逸石化
股票代码
000703
发行规模
拟发行20亿
状态
已通过
承销商/管理人
国信证券,中信证券
发行方式
私募

发行人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发行规模
拟发行20亿
状态
已通过
承销商/管理人
中信建投,中金公司
发行方式
私募

发行人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招商蛇口
股票代码
001979
发行规模
拟发行31亿
状态
已通过
承销商/管理人
海通证券、浙商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联合、光大证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
发行方式
私募

发行人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中国化学
股票代码
601117
发行规模
拟发行78亿
状态
已受理
承销商/管理人
海通证券、浙商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
发行方式
私募

发行人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亚泰国际
股票代码
002811
发行规模
拟发行2亿
状态
已反馈
承销商/管理人
中天国富
发行方式
私募

发行人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正股标的
广汇汽车
股票代码
600297
发行规模
拟发行30亿
状态
已反馈
承销商/管理人
国开证券
发行方式
私募

发行人
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
正股标的
华夏幸福
股票代码
600340
发行规模
拟发行50亿
状态
已受理
承销商/管理人
光大证券、招商证券
发行方式
私募

发行人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正股标的
华昌化工
股票代码
002274
发行规模
拟发行5亿
状态
已反馈
承销商/管理人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发行方式
私募




02    2019/12/23-2019/12/27
        网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



截至2019年12月22日,已公告下周将要发行的可转债为:

申购时间
(网上)2019年12月23日(下周一)
债券简称
永创转债
债券代码
113559.SH
正股标的
永创智能
股票代码
603901.SH
发行人信用评级
AA-(中证鹏元)
发行规模
人民币5.1217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2019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0.6%、第二年0.8%、第三年1.4%、第四年1.8%、第五年2.3%、第六年3.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期限
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22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0.39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永创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2月2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
(2)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募集资金用途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永创智能)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一直专注于从事包装设备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以技术为依托为客户提供包装设备解决方案,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申购时间
(网上)2019年12月23日(下周一)
债券简称
淮矿转债
债券代码
110065.SH
正股标的
淮北矿业
股票代码
600985.SH
发行人信用评级
AAA(中诚信证券评估)
发行规模
人民币27.574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2019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期限
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22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9.93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275,74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及网下申购。
募集资金用途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淮矿股份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的生产与销售、爆破工程服务以及矿山开采等业务;重组后,淮矿股份资产注入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变更成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申购时间
(网上)2019年12月23日(下周一)
债券简称
日月转债
债券代码
113558.SH
正股标的
日月股份
股票代码
603218.SH
发行人信用评级
AA(联合评级)
发行规模
人民币12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2019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还本付息方式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转股期限
2020年6月27日至2025年12月22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9.68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①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②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2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募集资金用途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日月股份)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件、塑料机械铸件、柴油机铸件和加工中心铸件等,主要用于能源装备、通用机械、海洋工程等领域。

申购时间
(网下)2019年12月23日(下周一)
(网上)2019年12月24日(下周二)
债券简称
东风转债
债券代码
113030.SH
正股标的
东风股份
股票代码
601515.SH
发行人信用评级
AA(中诚信证券评估)
发行规模
人民币2.95328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2019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19年12月24日。
转股期限
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23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
其中:Q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6.9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
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途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股份)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综合实力领先的包装印刷服务供应商,主营业务为烟标印刷及相关包装材料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申购时间
(网上)2019年12月24日(下周二)
债券简称
深南转债
债券代码
128088.SZ
正股标的
深南电路
股票代码
002916.SZ
发行人信用评级
AA(中诚信证券评估)
发行规模
人民币15.2亿元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存续期限
2019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
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12月24日。
转股期限
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24日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49.25元/股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深南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募集资金用途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南电路)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专注于电子互联领域,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电子电路技术与解决方案的集成商”,拥有印制电路板、封装基板及电子装联三项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22日,暂无已公告下周将要上市的可转债;




03    特别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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