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为什么Libra很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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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财经网   2019-10-27 21:02   1806   0

(作者系深圳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银行前副行长)
超主权货币——这是一个被证词刻意回避的核心问题;从货币的本质属性与发展逻辑去观察,可以肯定,设想打造超主权货币的Libra难以成功。
美国当地时间10月23日,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到国会众议员金融服务委员会就其已发布白皮书,计划于2020年推出的,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按比例挂钩的无国界货币“Libra”(天秤币)作证。他在证词中特别强调:
“世界上如今有超过10多亿人无法使用银行账户,但如果存在正确的系统,他们就可以通过手机享受这些银行服务。这些人里包括1400万美国人”;Libra将是一个全球性支付系统,完全由现金和其他高流动性资产支持”;“这并不是在试图创建一种主权货币”;“Libra不想与任何主权货币竞争,也不想进入货币政策领域”;“相信Libra这种负责任的创新能让更多人获得我们随手可得的金融工具。数字支付系统在未来将变得非常重要。如果美国不带头,其他国家就会这么做。外国公司或国家可以在没有同样监管监督或缺少对透明度承诺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在获得美国监管机构批准之前,Facebook不会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推出Libra支付系统”;“但是,如果健康的怀疑变成了全面的敌意,我们将让很多进步置于危险之中,这将损害我们国家在创新方面的声誉,使我们的经济竞争力下降,并最终将更多权力集中在现有参与者手中”。
以上说法突出强调了Libra是一种数字金融创新,将惠及十多亿没有享受银行服务的人;不会与美元等主权货币竞争,反而会增强美元等篮子货币的国际地位;如果美国不予支持,其他国家(主要指中国)就会领先,将对美国经济金融的国际领导地位带来严重影响!
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这需要对与一篮子货币按比例挂钩的Libra的本质进行剖析,弄清楚其与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到底是什么关系。

与一篮子货币综合挂钩的结果就是要打造超主权货币。
必须明确的是,只与单一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跟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存在根本性不同:前者实际上就是其挂钩货币的“代币”,后者则不再是代币,而完全是一种新的超主权(无国界)货币!作为以一篮子货币资产作为储备的无国界货币,没有独立而严格的监控,将是非常可怕的!
这种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思路可能起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SDR。上世纪60年代末期爆发美元危机时,IMF就设想推出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SDR,取代美元作为新的国际中心货币。但由于存在极其复杂的技术挑战并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在美国的反对之下,SDR最后只能成为一种使用范围极其狭窄、规模非常有限的政府间特殊储备,难以成为一种全球流通的真正货币。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设想超越了时代发展的阶段:世界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国家主权独立,需要依靠综合实力与国际影响力赢得国际话语权,包括国际中心货币地位的发展阶段,远没形成全球统一(地球村)治理的格局和机制。
在这种情况下,要推出与主要国家货币一篮子挂钩的超主权货币,并与篮子货币同时并存,甚至反过来挑战乃至取代最主要国家货币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势必受到最主要国家的坚决反对,是很难真正推出和有效运行的。
Libra可能在技术和运行方式上所有创新,但本质上与SDR并没有多少不同,不仅其架构设计与实际运行面临非常复杂的难题与风险挑战,本身就很难落地运行,而且依然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要由民间组成的、存在利益关系的管理协会进行管理,并与主权货币同时并存、共同运行,将给全球货币金融体系带来极大的冲击和风险。
必须指出的是,这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纳入Libra货币篮子,会增强这些货币的国际影响力;一篮子货币中以美元为主,就会维持甚至强化美元的霸主地位,就会得到美国的大力支持。事实是,如果这种超主权货币真能全球流通,势必削弱甚至取代美元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对美国的影响将是极其深刻的。否则,SDR早就可以成功了。
可以借鉴的是,即使是得到最强势国家坚定支持的欧元,也必须得到欧元区国家的法律认可与保护,并完全取代欧元区原有的国家货币,成为新的唯一的区域主权货币,欧元不可能与原有国家货币同时并存、共同运行。

为什么国家主权货币难以替代?
货币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其表现形态不断变化,现在已从实物货币发展成信用货币,甚至从有形货币越来越迈向无形货币(数字货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其中一些深刻的变化并没有得到准确的认知与把握,现在对“什么是货币”,特别是“什么是信用货币”,当今社会“为什么是国家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而不再是非国家货币”等,理论与实务界几乎都没有准确一致的说法,随着法定货币不断暴露出问题,引发诸多新的论断与货币理论,以及花样百出的“数字货币创新”,但很多严重偏离货币本质,存在严重的认识误导与社会危害,亟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纵观货币发展史,比较清晰的路线图就是:货币是基于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变化的;货币本质属性与核心功能是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基本功能是支付手段与价值储藏;货币从最初的商品实物货币,发展到国家规制化的金属货币,再发展到金属本位制的纸币,进一步发展到完全脱离商品实物的纯粹信用货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裂变);信用货币又从有形的纸币与硬币,发展到无形的银行存款或数字货币,货币非现金化、数字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现在,世界各国的货币基本上都属于信用货币,不再是实物货币。在讨论货币时,依然停留在实物货币阶段,而不是针对信用货币而言,是脱离实际的、根本不现实的。
那么,为什么货币会从实物货币发展到信用货币?信用货币的“信用”到底是谁的信用?为什么信用货币又表现为国家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
实际上,随着货币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出现纸币之后,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货币将越来越重要,功能越来越丰富,其表现形态可能不断变化,但其作为价值尺度的本质定位与核心功能,以及其支付手段、价值储藏的基本功能不会改变。而要发挥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核心功能,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相对)稳定。
而要维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理论上就必须使一国的货币总量与该国主权范围内、可以用法律保护的、需要货币化(可交易)的社会财富总量相对应。这样,货币必须从社会财富中脱离出来,成为社会财富的价值对应物或表征物,货币成为纯粹的价值单位或价值符号。相应的,黄金、白银等曾经充当货币的实物,则必须退出货币舞台,回归其社会财富的本源(实践证明,以财富实物作为货币,由于其实际供应量往往与社会财富规模变化严重偏离,很容易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难以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
由此,信用货币的投放,就由货币当局(央行)购买必要的货币储备物(主要是黄金等贵金属,以及美元等硬通货)投放基础货币,以确定货币的价值尺度,并获取人们的信任之外,更多的是由金融机构以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等间接融资方式向债务人投放货币。这种由金融机构以经济融资方式投放货币,实际上是以债务人已经拥有或未来拥有的财富作为担保使其获得所需要的货币,这也是在货币当局之外,引入全社会的力量对社会财富的规模进行评估,并相应投放对应的货币。
在此基础上,货币当局进一步选取有代表性的物品,并根据其对人们生活的影响程度赋予其一定的份额,形成“社会物价总指数”,以社会物价总指数的波动近似地反映货币币值的波动,采取各种方式调节货币投放以维持物价总指数(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这就使货币的投放与货币总量变动有了很大的调节空间,由此形成了“货币政策”,并与“财政政策”一道,成为当今社会宏观调控非常重要的两大政策工具。
由上可见,所谓信用货币的“信用”,不是发行货币的机构(如央行)自身的信用,也不是政府或财政自身的信用,更不是通过贷款等方式投放货币的银行自身的信用,而是整个国家的信用,是建立在整个国家可交换的社会财富基础上的国家信用。是国家将发行和管理货币的权利赋予了货币当局。所以,央行发行货币,并不是央行的债务,央行根本没有向持币人兑付任何财物的承诺;货币也不是以政府税收作为支撑的,税收只能是政府债务的支撑,根本无法支撑整个货币(政府信用只能是对政府债务的支撑,而不可能是对整个货币总量的支撑)。政府接受纳税人以货币缴税,只是增强了货币的流动性和信誉。
为使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与其财富规模保持基本对应,就必须将货币的总量控制权上收到国家层面统一掌控,并以国家主权和法律进行保护,而不可能分散到民间组织自行掌控。所以,信用货币也就成为国家“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
当然,货币还要发挥交换媒介和支付手段的功能。为此,就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不断改进货币的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不断提高货币运行的效率,降低其运行的成本,强化风险的监督控制。但无论货币的表现形态如何变化,其本质定位与核心功能不能改变,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不能改变。
明确了货币的本质属性、发展逻辑和根本要求后,就不难得出以下四点结论,即“三难一只”:
A. “货币的非国家化”难以实现
在国家依然存在、主权独立难以消除的情况下,缺乏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的财富相对应,试图替代国家主权货币,推动“货币的非国家化”(哈耶克极力推动),违反了货币发展规律,不是进步而是退步,必然是无法落地实现的。
B. “网络加密币”难以成为货币
比照黄金的原理进行设计,严格限定总量及阶段性供应量,缺乏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的财富相对应的网络加密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违背信用货币的基本逻辑,其币值难以保持基本稳定,很容易大起大落,因而很难成为流通货币,只能成为一种特殊的数字资产,可以被用于投机炒作,或作为网络社区(商圈)专用币,但不可能取代或颠覆国家主权(法定)货币而成为超主权货币!从事这种数字资产的投机炒作,面临的风险也将非常突出!以这种网络加密币为标的开展公开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资金的公募私募等,必须符合相关方面的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
这类网络加密币过于强调隐私保护,难以满足金融监管要求,很容易被用于非法交易,必须严格监控使用法定货币买卖这类加密币的合规性,特别要强调投资人使用法定货币买卖加密币过程中的“原名、原币、原账户进出”原则,防止将买卖加密币作为逃汇套汇、转移资产、商业贿赂、恐怖输送等的中介和手段。
C. 与某种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只能是代币
需要明确,在一国只允许流通唯一的法定货币情况下,不代表不允许一定范围内使用被赋予特殊权利义务的“代币”的存在,比如娱乐场所的“游戏币”、一些单位食堂的饭菜票(卡)、一些商场的购物券(卡)、电子商务平台的积分或“token”等。但这种代币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而且只能原币进出,对其转让、赠送也要有所控制,防止其成为商业贿赂、贪污受贿的工具。
即使运用区块链等新的信息技术推出与单一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无论其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有何变化,同样只能是其挂钩货币的“代币”,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货币,不可能取代或颠覆法定货币,必须接受代币的基本监管!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各种与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数字代币,除主要用于各种网络加密币的交易外,并没有发挥出其发行者宣传的那种颠覆性作用,实际应用场景有限,与法定货币相比,并没有表现出明显优势,很多寿命并不长。
D. 与一篮子货币综合挂钩打造超主权货币的设想难以成功
如果说“网络加密货币”和只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还有可能推出并发挥一定作用的话,那么,设想与一篮子货币综合挂钩打造无国界、超主权的新的“非国家化货币”,势必与主权货币产生竞争关系,而不可能与国家主权货币同生共荣,在国家主权独立难以消除的情况下,这是根本不现实的!即使是IMF出面打造超主权的eSDR,也同样如此。
所以,马克·扎克伯格的证词并没有说到Libra的关键问题上,仅以数字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好处(并不是确定的)掩盖其试图打造超主权货币可能产生的冲击与风险,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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