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解答 | 基金管理人运用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是否需要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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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2018-4-28 23:26   178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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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基金管理人运用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是否需要征收营业税?

解答: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收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61号)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供稿:盈科北京客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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