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业务:外资在零售端并不占优,优势体现在机构端。1989年日本政府允许设立外资投资信托,1990年第一家在日的外资投资信托设立,1992年外资投资信托设立门槛大幅降低,同时本土银行、保险开始允许进入投资信托业务。外资投资信托在日本的份额整体在10%左右。根据日本金融厅(Financial Service Agency)的分析,这主要因为内资资管机构都有自己的分销渠道,在日本本土居民的认可度较高,这是外资难以取代的。但是在机构业务中(养老金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外资占比并不大,占比达到27.9%,这是由于机构投资者中更偏向被动投资,比如日本政府养老金投资中有77%是被动投资,而在被动投资这一层面,外资机构本身就具有优势。
衍生品市场:外资占据绝对优势。相对而言,我们会看到在衍生品市场,外资占据绝对优势。1985年,日本开始设立债券期货,1988年开始设立股指期货(TOPIX期货、Nikkei225期货),外资与内资机构被同时允许进入市场。从2017年数据来看,在各类型衍生品市场,外资几乎都占绝对优势。
因而,如果简单总结一下外资金融机构在日本的优势与劣势。内资金融机构的渠道优势以及文化优势,使得外资金融机构难以进入各类型零售市场,这体现在银行存贷业务、券商经纪业务、投资信托业务上,外资占比均不高。但相对而言,外资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体现在各类型的机构业务上,包括企业股票、债券的承销以及并购上(尤其是涉及到国际业务)、衍生品投资、资产管理中的被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