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业务:外资在零售端并不占优,优势体现在机构端。1989年日本政府允许设立外资投资信托,1990年第一家在日的外资投资信托设立,1992年外资投资信托设立门槛大幅降低,同时本土银行、保险开始允许进入投资信托业务。外资投资信托在日本的份额整体在10%左右。根据日本金融厅(Financial Service Agency)的分析,这主要因为内资资管机构都有自己的分销渠道,在日本本土居民的认可度较高,这是外资难以取代的。但是在机构业务中(养老金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外资占比并不大,占比达到27.9%,这是由于机构投资者中更偏向被动投资,比如日本政府养老金投资中有77%是被动投资,而在被动投资这一层面,外资机构本身就具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