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左右,来自中国的一些程序员向我抱怨当下的工作条件有多么恶劣。为此,有人创建了 GitHub repo 来阐述这个问题——「工作 996,生病 ICU」(「996」工作制,即每天早 9 点到岗,一直工作到晚上 9 点,每周工作 6 天)。自然的,该 repo 很快被部分浏览器给屏蔽了。 当我对此进行推文转发时,我的推特流充满了关于该课题的讨论。 我们要怎样做才能帮到这些人呢?
我认为您这个举动充满了善意,对于社区既是激励,也是帮助,更是树立了极好的领导榜样。由于问题牵扯到一国政治,这超出了我们所能直接影响的范围。所以我认为我们只能间接做出以下努力: a)让大家对这种劳动「剥削」行为保持警惕,并在听到类似事件时能有更多同理心。 b)列出执行这种工作制度的公司名单,并拒绝与他们开展业务合作,这是施加压力最有效的方式。 c)拒绝接受这些公司对 Python 的赞助。 Github 名单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加班熬夜、连续过劳,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值得警惕的工作态势,甚至披着道德与情怀的外衣,在诸多企事业单位之间招摇。
法律责任的缺位。举证难、认定难、违法成本低,这是过劳加班难以禁绝的根源。比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7 种工伤不包含「过劳死」,只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现实呢,这与「过劳死」之种种难以吻合。事实上的「过劳无责」令过劳加班肆无忌惮。 二是文化价值的错位。拼搏与奋斗固然是时代热词,但是,人终究不是劳作的机器(何况机器还有维保需求),从人的可持续发展来看,「悠着点儿」「慢生活」亦是张弛有度的题中之意。更重要的是,自觉拼搏与压榨加班是两码事——前者指向个体自由选择,后者指向群体强制遵从。即便是一个初创公司,「苦情发展」并非是社会文明的取向。
一天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平均每周工时不超过 40 小时;加班上限为一天 3 小时及一个月 36 小时,逾时工作薪金不低于平日工资的 150%。而一周最高工时则为 48 小时。平均每月计薪天数为 21.75 天。
按照劳动法规定,996 工作制下只有拿到当前工资的 2.275 倍,才在经济账上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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