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起来最变态的时候,就是最想要靠近你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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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WhatYouNeed   2019-6-7 16:05   2615   0




每个人都有一些很强烈的回忆,没有合适的契机,便羞于坦陈。其中,关于爱情的回忆尤甚。

在爱情里,尤其是在暗恋、追求一个人时,我们都太容易呈现出种种失控的状态:

会为一个人(有时本质上是为自己)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做某些事,即便这些事,对方根本就不需要你做。

大家沉浸在感动自己,却感动不了对方的汹涌好望角,变了态。

前几天,我们发起了征集《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多少有点儿变态》。

很多人感叹,以前做过的很用力的事,现在再也没有力量做第二次了。

清点完留言,我们才感慨,难怪没有力量做第二次——

因为真的很变(大)态(力)啊。





高知型变态
“特别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学习


李承达

我是学食药用菌专业的,我一直想送她一个这个世界上只属于我们两个的东西。

于是我上山采集,采集到一颗灵芝,分离出来孢子,把它从孢子养到菌丝,再接种到菌袋里,长出了一颗是由我发现并创造的独一无二的灵芝。






原味型变态
“不敢深呼吸,怕你散去了


一首小夜曲

喜欢他七年。在一起时是异地,我执着要了一件他作睡衣的 T 恤。悄悄地没洗,拿塑封袋封起来了,想他了就打开嗅一嗅。

不敢深呼吸,怕味道散去了。那时候我以为这味道会弥漫我一生。

后来他说不合适,还是分开了。怕忍不住又想跟他讲话,就删了所有联系方式。

但这密封袋一直没扔,却也一直没敢打开。


XL

有次跟一个高中认识的男孩去海边玩,我裤子湿了没得换,他借了一条优衣库的蓝色米奇大裤衩给我。

后来我穿回家让爸爸给我洗一下,过了几天,我站在阳台上取衣服,鬼使神差地拿着裤子深深地吸了好几大口。

闻了好半天,我也不知道我在闻什么。上面有太阳晒过的味道,有我们家洗衣液淡淡的味道,还有,他身上的味道。

后来我一直没有把裤子还给他。俩人没什么联系了,我还拿它当睡裤,今天我还穿了。






社交网络型变态
“放大、延续你的存在


Miki

通过 ins 点赞截图,从一万多赞里找到他的 ins 号。


陈招财

她喜欢的博主搞抽奖,我去私信别人:礼物我买,你就说是她中奖了行吗?


噗噗

被删微信之后,我会时不时用添加好友功能跟他说话。

被拉黑了之后,我用创口贴贴住屏幕,控制说话的字数为一行,每天在对话框里说话。这件事占据了我大学那一年 60% 的时光。






捡垃圾型变态
“把你细心收好


BiNg_Bbl

我做过变态的事,是每次他上学路过我家门口时,我都躲在窗户后偷看他,直到看不见。

更变态的是,有一天,我依旧在偷看他,然后看见他走的时候,有什么东西从口袋里掉出来。

我心一提,在目送他完全消失之后,光速跑到那个位置,捡起了他掉出的东西,是个饼干包装袋。

在那个当下我已经在感慨自己是个变态了。可我还是把那个包装袋带回了家,并从心里感觉到一种奇妙的甜蜜。


741

高中时候,把踏青时她送的一颗西兰花放在床头柜上,直到有天放学回家,发现西兰花被打扫卫生的阿姨扔掉了。阿姨说,西兰花坏掉长虫了。

高考前一晚把她送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吃了,包装袋现在都还压在我的百宝箱里呢。






公共交通型变态
“12306十级用户


李涛

我第一次到北京,唯一做的事情是去她的学校,把所有能到的位置都去看了。包括她楼下的快递点。

全部看完我就走了,天安门都没去。


时倾墨浅

他说工图弄了一周很烦躁,我只给他弹了一首歌,并未多加言语。

晚上定了去湘潭的车票,没抢到座位,站了 17 个小时。又在教室外面站了很久没进去。

他画到很晚,我只静静地看着不打扰。






咬牙切齿型变态
“没别的,就是想咬你


祁家二月半

男朋友很喜欢咬我,咬得我青一块紫一块,我说他也没有用,就任由他去了。

这大概是很喜欢的小“变态”了吧。


Caramel

我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因为我不是骨感的女孩子,他就很喜欢咬我。我的手臂、大腿上总是会有咬出来的浅淤青。

前天我们因为很复杂的事情和平分开了,但我还爱他,我不想让那些淤青消失,就会顺着印再咬一次。

我们约好了一年后再见,我不知道我能这样子做多久。


青春伤痛影视剧型变态
“你放心,有我陪你


知了
[h2]
[/h2]他跑马拉松的时候,我陪他跑,尽管我们相隔13000公里,尽管我这里下着大雨。

      

我踩着灌满泥水的鞋子,依然满腔幸福地跑着,每一脚溅起的水花喷在我的脸上身上,我都能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美丽……






爱屋及乌型变态
“爱你所爱,保护你想保护的人


小熊软糖

做过很多对于我来说莫名勇敢的事。

和他的前女友遇到一只大狗。明明那个女孩不怕狗,但是因为狗太大她怕了。

超级怕狗的我直接张开双臂挡在了她面前,紧闭双眼。但是脑子里想的都是,这可是他的前女友啊,死了就当是为他。

当然后来我没有被那个狗咬。那个狗虽然冲过来,但是还挺乖的。


阿初

心心念念的男孩子,女儿已经三岁,我还没有表白。

喜欢他时,我初二,他高一。每天下晚自习,我硬是在班里坐一个钟等高中部下课,然后冲去他们教室外躲起来,只为了能和他隔着人海一起下楼梯。

也有他们考试我们放假的时候,我就趴在教室的窗户上,看他在对面楼的哪个教室考试。找到之后,就趴着看他考试,不会睡觉也不搞小动作。他考三天,我就看三天。

会偷偷买和他的条纹 T 情侣色的 T ,每天早上猜今天他会不会穿,然后纠结我要不要穿。

因为他的 QQ 号一直是我各种密码,所以我都已经大学毕业了还是没能忘掉。没事的时候就搜一下好友。

他的头像是一张超人 logo,写着护妻侠,最近改成了 wife's hero 。看来结婚之后成了宠妻狂魔,真好啊。

如果他知道的话,大概就会觉得我好变态吧。


读者们分享的部分
到此结束






今天的结语,其实我已经写过一版了。

但是 Acher 跟我说那个版本实在过于“伟光正”,叫我回忆一下做这个征集的初衷是什么。

我认真想了想,发现自己也实在……没什么初衷。

想做“变态”的原因无法解释;为一个人做“变态”的冲动无法制止。

充其量,我只是想把大家心底那个或许还活蹦乱跳、或许奄奄一息、或许干脆已经是具尸体的变态拉出来,透一透气,见一见光。

人心就像一根琴弦一样,所以我们讲“扣人心弦”。某个瞬间,某个时刻,某个阶段,我们被某一个人扣住心弦,偏离了常识的范围,剧烈地震荡起来。

然后做傻事、说傻话,心甘情愿地做变态。

但无论如何剧烈震荡的心弦,最后都会恢复平静,而我们也会归于常态。人们重新规规矩矩地走在路上,读到这篇推送里的故事,还要大声感叹一句:

“嚯,这可真变态啊。”

然后再小小声地唏嘘一下:

“嗯……但还是没有我当年变态嘛。”

这样,就不枉曾经“变态”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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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编辑部特别想谢谢,愿意分享真实经历给我们的读者(说的就是你)。我们的聊聊栏目,一定还会好好做的。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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