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洞察】专题研究:中国外商投资趋势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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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KPMG   2019-5-25 15:11   1417   0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回顾





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保持增长

过去40年间,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1992年以来,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连续2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截至2018年底,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超过2.1万亿美元 。

近几年,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DI)活动表现低迷,但中国FDI流入规模依旧实现增长。按照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估算,2018年全球实现FDI流量1.19万亿美元,投资规模连续第3年出现萎缩,并已跌至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次低值,仅略高于2009年时的1.18万亿美元。在此背景下,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依旧不减。UNCTAD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吸收FDI流入1420亿美元[sup]1[/sup],较上年增加50亿美元,占全球FDI的比重达到11.95%,为历史新高,仅次于美国的2260亿美元(对应全球FDI占比为19.02%),稳居全球第二[sup]2[/sup] 。

图1 前10大FDI流入国家和地区(10亿美元)



▲  数据来源:UNCTAD,毕马威研究  
注:2018年的数据为UNCTAD的初步估算值

图2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规模 & 增速



▲  数据来源:UNCTAD,毕马威研究  
注:2018年的数据为UNCTAD的初步估算值。

图3 中国FDI流量占全球流量的比重,年,%



▲  数据来源:UNCTAD,毕马威研究  
注:2018年的数据为UNCTAD的初步估算值。

外商直接投资结构持续优化

从投资结构来看,过去10年中,中国FDI行业流向的变化也体现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变迁,流向服务业的FDI规模明显多于制造业。2009-2018年期间,服务业吸引的FDI从403亿美元,增加至858.5亿美元,规模增加了1倍多,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8.8%;2010年,外商直接投资中流向服务业的比例首次超过制造业,达到48.7%;至2018年底,该比例已升至63.6%。相比之下,制造业吸引的FDI总值则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规模从2009年的467.7亿美元降至2018年的411.7亿美元,降幅达到12%。

图4 制造业和服务业吸引FDI规模对比,亿美元



▲  数据来源:Wind,毕马威分析

图5 外商直接投资流向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比例,%



▲  数据来源:Wind,毕马威分析

从细分领域来看,制造业中纺织、化工、通用设备等领域2018年的FDI年度流量均较10年前有所回落;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和电子设备制造等领域吸引的年度FDI流量虽较10年前有所增加,但增幅相对有限。相比之下,服务业中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零售,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行业2018年吸收的FDI流量则较10年前出现明显增长。

图6 主要细分行业吸引FDI的变化情况,亿美元



▲  数据来源:Wind,毕马威分析

香港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来源地

从资金来源地来看,最近10年(2008-2017年),来自拉美的FDI资金比例大幅下降,占比从金融危机爆发前的23%,降至2017年的5%;来自亚洲的FDI资金比例明显增加,占比从2008年的62%,升至2017年的83%,这主要来自中国香港FDI的贡献。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自由港,在吸引外资方面很好的扮演了“国际资本的中转站”的角色,外商为避免自身对中国境内政治经济体制的不适应性,转道香港投资中国内地已成为前些年国际资本投资的惯常方式。同时,部分国内资本为了自身的国际化战略,以及为谋求境外上市和税收优惠等原因,选择在香港注册企业,然后再投资于国内也在客观上推高了香港FDI的占比。过去10年,来自中国香港的FDI增长迅猛,FDI流量从2008年的410亿美元,增加至2017年的945亿美元,占中国年度FDI流量的比重由45%增至72%。

图7 中国FDI资金来源地变化情况,按大洲,2008 vs 2017



▲  数据来源:Wind,毕马威分析

表1 :主要细分行业吸引FDI的变化情况,亿美元



▲  数据来源:Wind,毕马威分析
外商投资和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息息相关

得益于中国巨大的经济体量和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中国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尽管对近期中国经济的下行压力表示担忧,但多数欧洲和美国的企业依旧认为中国是其全球投资计划的重中之重。中国美国商会和中国欧洲商会2018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分别有60%和61%的会员企业将中国视为其前三大投资目的地;而在中国美国商会2019年的最新调查中,该比例进一步上升至62%。

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也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就业创造和产业升级提供了资金、技术和经验。相关数据显示,外资企业创造了中国近一半的对外贸易、1/4的工业产值、1/5的财政税收和1/7的城镇就业[sup]3[/sup]。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速达到35.1%[sup]4[/sup],明显高于同期FDI和制造业FDI的同比增速。

图8 视中国为其三大投资目的地之一的公司占比 (%)



▲  数据来源:中国美国商会《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中国欧盟商会《商业信心调查》


《外商投资法》出台




近年来,中国FDI的增长速度有所放慢。2011年-2018年,中国FDI平均增速降至2.8%,明显低本世纪前10年8.4%的平均增长率。这一方面与中国FDI的体量增大有关,2018年中国吸引的外资已经是2000年的3.2倍(商务部口径);另一方面,这也和近年来国际资本流动整体走势有关,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的增加放缓了跨国投资的增长。

中国为了保持其对外资的吸引力,正在从加强法制建设和改善营商环境两方面加大努力。2019年3月15日上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2929票赞成、8票反对、8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下称“外商投资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外商投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被外界普遍视为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里程碑。


《外商投资法》出台的背景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外资企业法》(1986年)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外界普遍称之为“外资三法”,为当时中国推动改革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

“外资三法”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和生产经营活动准则,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外资三法的相关规范已逐步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所涵盖。由于“外资三法”混合了多个法律内容,与其他法律法规常常出现重复甚至冲突的问题;加之,中国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sup]5[/sup],既有的“外资三法”已较难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与此同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部分国家和经济体对中国在技术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抱怨和曲解越来越多。在此时点,以《外商投资法》的方式赋予外商投资企业更多的法律保障和投资便利,来增强外资信心和倒逼国内改革变得势在必行。

作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草案早在2011年就已启动修法研究,并于2015年1月时在商务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彼时其名称还是《外国投资法(草案)》[sup]6[/sup],共包括:总则、外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准入管理、国家安全审查、信息报告、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诉协调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11章170条内容。

相比上一轮“外国投资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在章节和内容上进行了大幅精简,在方向上更加突出对外资的促进和保护,简化外商投资管理,体现了中国在外资领域推进“放管服”的改革思路。从具体内容来看,《外商投资法》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42条内容。《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取代实施多年的“外资三法”,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外商投资法》的政策要点

《外商投资法》针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投资征收和补偿、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保护规定。并着力从市场准入、投资促进、投资保护和投资管理等方面优化中国的整体投资环境。



   市场准入:
  •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实行备案制,中外投资享有相同待遇;

  • 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的领域,将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


   投资促进:
  • 规定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

  • 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其他方式进行融资等。


   投资保护:
  • 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知识产权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等,可以依法自由转出;

  • 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投资管理:
  • 规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 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 通过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将此前分散的监管、审查条款进行统一,以为那些规范经营的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外商投资法》的影响及展望

《外商投资法》的颁布体现了中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同时,也是推动中国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迈向“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中国一直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并在2018年举办了世界上首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大型国家级展会。《外商投资法》在今年“两会”期间迅速通过,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中国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这对于提振外商投资的信心和优化中国的营商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外商投资法》明确了外商投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有助于外资进入更广泛的行业领域,在更广的范围内吸引各国投资者;而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禁止强制技术转让方面的规定,则将更有利于吸引高新技术行业、服务行业等强调创新的领域,改善我国吸引外资的质量。

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外商投资法》的内容更多是一种框架性、原则性的规定,未来还需出台相关配套的法规和实施条例继续完善。如: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细则、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细则等。此外,依据原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依据《企业法》或《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在5年内完成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活动准则的转变。在实务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例如:

法律适用问题: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治理结构、活动规则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20年1月1日三资企业法废止后的适用何种法律;过渡期满未完成调整的企业如何处理。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问题:需对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与规范,包括修订章程,调整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增设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增设监事或监事会等,调整董事会职权、董事产生方式、表决方式等相关条款。


  进一步改善中国营商环境的建议




世界银行于2018年10月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强化培训 促进改革》中,中国位列第46位,比上一年度跃升32位,已进入世界排名前50的经济体之列。中国也是该报告中东亚及太平洋地区进入2019 年《营商环境报告》的10 大最佳改革者名单中的唯一国家。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主体体量众多、形态多元,商业监管本身具有高度复杂性,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政府一直以来为改善营商环境所推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密不可分。例如在“开办企业”领域,中国自2017年以来取消了3项程序,如今开办企业只需要9天,在这个领域排名第28位,与经合组织高收入国家持平[sup]7[/sup]。

可以预见的是,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如果能在实施过程中切实解决长久以来外资所关注的内外资企业在平等待遇、技术转让、合法权益保护、准入机制、投诉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中国的营商环境无疑将得到进一步得到改善,中国也将继续成为外资青睐的海外资本目的地。

毕马威在长期服务中外企业客户的过程中观察到,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应该是改善政企关系,提高服务效能。政府应时刻牢记立足于企业需求,围绕企业需求来推进营商环境政策的制定、落实、评估工作,而不能受困于便利化举措的比拼。如果单纯执着于流程并联和时间压缩,会形成“口惠而实难至”的局面,企业经营过程中仍然受到种种隐性约束,这样的营商环境仍然不利于吸引投资,不利于市场活力的增强。针对《外商投资法》的下一步实施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我们建议政府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关注:

第一,希望继续根据外商投资法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在具体落实上,也需要细化和补充相关配套制度。如在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审查、“实际控制”(即VIE结构)等方面,本次出台的法案相对涉及较少或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希望能够出台更加详细的细则指导实际落地。  
第二,思维转变和举措细化两手抓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系。各级政府需要一方面要加强思维意识的转变,树立企业为先、企业为主的意识;另一方面,也要善用各类智库和第三方机构,真实、准确的了解企业的需求、愿望,扎扎实实的制定惠企举措、将每一个举措真真切切的落到实处,积跬步以至千里,才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水平,持续提升经济活力。

[sup]1[/sup]商务部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50亿美元,该数据口径为不包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数据。详见:http://www.fdi.gov.cn/1800000121_33_11806_0_7.html.  
[sup]2[/sup]详见:UNCTAD: Global Investment Trend Monitor, No. 31, https://unctad.org/en/PublicationsLibrary/diaeiainf2019d1_en.pdf.  
[sup]3[/sup]详见:https://pl.ifeng.com/a/20190310/60316714_0.shtml.  
[sup]4[/sup]详见: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2633974662896557&wfr=spider&for=pc.  
[sup]5[/sup]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sup]6[/sup]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sup]7[/sup]《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强化培训 促进改革》,世界银行集团,2018年10月31日,http://www.doingbusiness.org/content/dam/doingBusiness/media/Special-Reports/ReportInChinese.pdf






《中国经济观察》是毕马威中国自2018年起发布的季度报告,主要就最新的宏观经济及政策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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