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实在之前,民营资本已经获准参股甚至控股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了。这里需要补充的是,一般认为小额信贷公司并不属于金融机构,而是金融企业。倘若转制成为村镇银行,就属于银行金融机构了。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以开放较早的证券业为例,虽然在初期吸引力很多公众的目光,可是十几年过去了,除了平安和东吴规模相对大一点之外,其他民营券商似乎没有很大的起色。在新的经济政策环境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技术含量将逐步提升,依靠墨守成规的经营态度和落后的管理技术很难获得长期发展。由于民营券商在研究和分销能力上先天不足,可能很难分到政策红利。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民营金融机构不会获得高利润,因为只要在某些业务上集中优势资源,就可以获得足够的差异化优势,只是从综合规模上来看,难以和既有的大中型机构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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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金融业“大者愈大”的规律并没有被打破,既有的大型金融机构将继续占据优势,TOO BIG TO FAIL的故事还会继续上演。新加入的民营金融机构将和现有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并为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在竞争更有效的金融市场里,可能酝酿着下一轮的重组和淘汰。在反复捶打中,民营金融机构将逐渐走向成熟,学会利用差异化战略去识别客群和开发市场,并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不过,综合考虑未来十年,市场的格局很难发生根本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