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协通报女律师“受辱”事件 未提是否脱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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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琪 崔先康   2018-10-13 16:57   1097   0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瑞琪 记者 崔先康)女律师孙世华称自己在广州一派出所办事时遭警方施暴并强制脱衣检查一事持续发酵。10月13日凌晨,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布通报称,根据现场视频,华林街派出所民警在孙世华律师办理业务期间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现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不过,通报并未提及孙世华是否遭脱衣检查。孙世华对此回应表示,该通报仍离真相仍非常遥远,并再次呼吁警方向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公开监控视频。
  此前,孙世华在网络上发帖称,9月20日,孙世华和其代理的一起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的当事人李小贞来到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下辖的华林派出所,约见该案经办的警察陈某沟通另一当事人周建斌的取保候审事宜。下午5点多,因要邮寄取保候审申请,她向陈姓警察询问姓名和联系方式,引发对方不悦。
  孙世华说,后该名陈姓警察指控其“袭警”,并对其施暴,并被以怀疑身上有凶器为由,要求孙世华脱衣检查,其整个脱衣裸身过程长达20多分钟。随后,她又被拍照、打指模,并被强制验尿,并进行了两次总共长达六小时的讯问。
  广州市公安局10月10日凌晨发布通告称,经调查,9月20日下午,孙世华以查看民警身份为由,伸手拉扯民警挂在胸前的警察证。与此同时,与孙世华代理案件无关的张某洲用手机在派出所内拍摄警务工作,并与梁某基一同起哄吵闹、辱骂民警,经民警口头制止仍不听劝阻、继续拍摄。孙世华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此民警依法将三人口头传唤带入该所办案区,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询问调查等工作。23时许,三人结束传唤后离开。(详见财新网:“女律师遭脱衣检查案陷‘罗生门’ 当事人呼吁公布监控视频”)
  孙世华与张某洲均对财新记者表示二人此前并不认识,对此说明表示质疑,并呼吁警方公开监控视频。据孙世华介绍,10月11日上午,她与同事前往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信访室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1.9月20日15点至23点45分华林派出所大厅、办案区和审讯室内的全部监控视频资料,2.华林派出所全部涉事警员的身份信息及警号,3.对孙世华进行传唤、强制脱衣检查及审讯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手续;4.审讯过程中孙世华所签的全部笔录。
  根据广州律协于10月13日发布的通报内容,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应律协的要求,安排律协人员调看了事发经过现场的视频。 根据现场视频,华林街派出所民警在孙世华律师办理业务期间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现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此外,通报还称,广州市公安局表示对该事件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孙世华告诉财新记者,律协的通报所述,虽然否定了广州警方之前所说的扰乱单位秩序,并认定涉事警察行为失范、态度不当,但与事实真相的距离仍非常遥远。“荔湾华林派出所警察对我构陷、强力施暴、脱衣羞辱等关键、核心事实,在律协的午夜通报中均被忽略。”孙世华说,事后经目击证人多次提醒,终于回忆起被陈姓警察施暴的部分片段。她表示,陈姓便装警察向其抛掷警察证后,随即施以肘击锁喉,并保持该动作将她顶至墙面,动作极其凶猛。“这种易致人死命的攻击,导致我短暂窒息,并持续失忆,以至当日完全不知曾遭致命攻击。直到近日,才慢慢恢复部分记忆。”
  孙世华呼吁,广州警方应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公开现场监控视频,并反对广州警方自任裁判,自说自话,要求纪检监察、检察等第三方机构依法介入。
  孙世华的丈夫隋牧青透露,10月12日中午1时许,孙世华接到通知称下午2时由广州律协会长陪同去广州市公安局观看华林派出所现场视频,不允许他人陪同。经双方协商后,改为在广州市律协与广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约谈,从当日下午3时左右,孙世华与广州律协和广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开会,期间电话关机。隋牧青称多次致电律协要求与孙世华通话,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下午5点半左右,约谈结束,孙世华离开广州市律协。
  孙世华表示,此次会面的具体内容不便透露,但强调未就任何事项与警方达成共识,并将继续准备行政诉讼相关事宜,依法维权。财新记者多次拨打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及其相关职能科室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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