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长效机制之城市篇:深圳的壮志与束缚

匿名人员   2018-9-25 00:24   3831   0
观点: (1) “限制需求”或放大市场波动同时催生“黑市”; (2) 深圳住房供需一直失衡且缺口持续扩大,未来需要保障的人或越来越多; (3) 深圳“二次房改”更是“长期安排”,更多“长效机制” 需建立; (4) 区域上看,深圳优先拆除重建区属未来价格弹性区域, 而保障房难对核心城区购房需求形成负面影响;(5)深圳的出路一是扩容,二是“公式化”或“规则化”现有短期调控手段,避免新的风险。

“ 限制需求”或放大市场波动同时催生“黑市”。 深圳“ 730 新政”仍集中在限制需求上,而供给缺少才是本质;在深圳出台限售条款之前确有一些城市已出台,但这并不代表成功经验。限售将带来流动性下降叠加供需关系进一步失衡,房价波动(上或下)风险或积累放大;由于交易受限,“黑市”出现概率会增加,或将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

深圳住房供需一直失衡,未来需要保障的人或越来越多。 十三五内深圳估计新增住房需求约 180 万套,“二次房改”在未来 18 年中计划筹建住房也仅 170 万套,长达 18 年的供给计划都难以匹配“十三五”的 5 年住房需求,深圳住房供需失衡特点一直存在且逐步放大;深圳存量住房中商品住房不足 15%,当前深圳市政府对供给结构的调整或已极大化了以“保民生”为目标的“长效机制”;但同时,增加保障性住房将进一步压缩商品房供给,而使得商品房长期上涨压力提升, 短期来看, 该保障的人确实会更多被保障,但商品房供需从紧带来的商品房价格上涨压力提高,或将形成“未来需要保障的人越来越多”这一负反馈,这是一个“最低工资之辩”的翻版。

“长效机制”还是“长期安排”? 十八年规划覆盖时间很长, 未来需要进一步建立起动态的长效机制来保证供需关系的动态调节。同时,超过一届政府任期的规划,也需要靠机制来保障在换届之后的连续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与筹建”一字之差,执行上会否“打折扣”存疑,需要依靠市场化的力量来提高“盘活存量”的效率;保障房 5、 6 折的定价只是老政策的延续, 但未来受众会有所提升是事实。区域篇:区域、区域还是区域。 从各区域成交情况来看, 新房价格信号或已失真,历史价格弹性一定程度上或映射出各区域供需关系的差别,从各区域开发强度上我们可发现,罗湖、福田、南山等区开发强度已经超过 70%,大鹏、盐田、坪山等区开发强度仍低于 20%; 优先拆除重建区属于未来价格弹性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蛇口片区,福田保税区,笋岗-清水河片区,高新北片区,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坂雪岗科技城,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龙岗中心区这“ 11 大”重点更新区域未来或具备弹性;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布局在相对“非核心”的光明等地区, 保障房难以对核心城区购房需求形成负面影响。

深圳的出路。 深圳开发强度位于一线之首,扩容也许是未来唯一出路;长效机制难以短期出台,需求端行政性手段亦难以短期退出的背景下,“公式化”或“规则化”现有短期的行政性调控手段,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长效机制”,可以帮助避免新的风险,这是深圳需要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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