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扩产门槛提高,利好行业龙头

匿名人员   2018-9-25 00:22   7038   0
事件:近日,发改委向有关部门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这是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此我们有以下观点:

传统燃油车:淘汰落后产能,清理僵尸企业,使新建产能向优质龙头企业集中,提升产业集中度。

1)管理规定明确指出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禁止燃油汽车僵尸企业股权变更。这一举措使未来合资股比开放之后外资无法在中国独立建设燃油车整车企业,并且也无法“借壳”。

2)对于现有企业扩产能有如下要求: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两个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两个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高于3%;上年度汽车出口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项目所在省份燃油汽车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全部完成,且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燃油乘用车扩能投资项目,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异地新建扩能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15万辆且企业现有各生产单位上年度产量均不低于30万辆。

17-18年汽车行业增速放缓之后,行业格局分化,龙头企业市场集中度提升,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二三线车企市占率下滑,产能利用率下行。而该规定要求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单这一点就使得二三线车企扩产机会渺茫。

管理规定也在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研发费用支出、僵尸企业清理、异地扩产规模等方面做出要求,这对于对产能利用率较高、各方面均衡发展的行业龙头是利好,未来行业的新建产能将集中在这些企业,这些企业将更好的分享未来行业的扩产红利。

新能源汽车:提高进入门槛,打击投资圈钱行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化规模化有序化发展。

1)管理规定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的省份提出以下要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桩车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2)对于新建纯电动车投资项目的企业法人、投资项目本身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所有股东在项目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股东现有的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不存在违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

上述要求使得一个省份只有在现有的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即完全量产之后,才能引进新的项目,而目前已在新建的项目的规划产能偏高,完全量产尚需时日。同时值得注意还有,中国新能源汽车主要是集中在几个优势省份中(北京、上海、广州等),这些省份拉高了行业整体汽车保有量占比,这就导致大部分省份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这将在地域层面提升新能源汽车产能的集中度,这将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发展。

政府大幅提升了新能源汽车造车门槛,整治投资圈钱的乱象,对造车新势力形成较大压力,同时鼓励优势传统车企扩产新能源汽车产能,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化规模化发展。

投资建议:基于政府提升汽车产业集中度的政策意图,推荐产能利用率较高、更能达到扩产要求的行业龙头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广汽集团。基于政府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化规模化有序化发展,推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公司银轮股份、三花智控。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增速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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