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违约能否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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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   2018-9-23 04:11   6836   2
直奔主题,不浪费大家时间,2016年4月份,答主在客户A手中接手一间商品房,并且A手头上有一张停车位的订金单!
去年11月份,答主上物管要求订两个车位(子母车位和单个车位)。但是子母车位存在渗水现象,物管负责人说会修好才卖给答主,并且表示前任业主A的订金可以转订子母车位,答主表示此时订金单还在A手上,物管表示到时候一起办理也可以!!
直到今年2月,答主一直没等到物管电话(该小区答主还未入住),于是到物管找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子母车位已经于1月份被别人买了。并且已经开始走程序,办证。
请问下各位大大,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途径把停车位争取回来吗?(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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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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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律师  2级吧友 | 2018-9-23 04:11:11 发帖IP地址来自

车位可能追不回来了,但是你可以主张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

3#
刘卫平(律师)  2级吧友 | 2018-9-23 04:11:12 发帖IP地址来自
同意卓也回答,如对方是在不知情且善意的情况下购买停车位,可能构成善意取得,很难追回车位,但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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