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有结余,年底突击花钱还是还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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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y hwang   2018-9-23 03:02   115159   7
好像香港、澳门都是选择还给纳税人,但我们为什么就要突击花钱呢?这属于浪费纳税人的钱吗?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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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文  3级会员 | 2018-9-23 03:02:35 发帖IP地址来自
作为一个稍微了解一点预算的财务人员我就从基层单位讲一下为什么会有“突击花钱”这种现象的产生吧。至于为什么不能退还这就比较复杂了,暂且不提。
为了从管理上减少浪费和贪腐,我国对基层单位的预算控制其实是非常严格的。虽然这几年年具体报预算的时间并不固定,但是有两个原则是基本是不变的。首先,预算单位所报的下年度基本预算一般不得超过上年实际花费预算(应该有一部分单位是不用按实际花费额的)的100%~110%。这里面10%的浮动要看财政厅的具体规定,并不是单位自己能决定的。其次,基本预算和项目款的上报并不是随意报的,预算单位必须将预算内的每一条一个一个的列出来。并说明为什么要花这个钱(付相关规定,例如配备标准什么的);花这个钱有什么必要性(并付简单的可行性报告);这些东西为什么是这个价格(相关报价单)等等等等一大堆东西。然后你才能吧下一年的预算报上去等待审批。需要注意的是,你报了这个预算。并不等于这笔钱到时候就能随便用,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要严格按照你报的预算明细里的用途花才可以。甚至有非常多的单位不可以自己设立财务科,只能统一在上级管理单位进行财务工作。所以说我国的预算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下面我就来说说为什么会有“突击花钱”这种事的产生。
预算这种东西,所有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都要报。但是预算毕竟不等于实际消费。它是还未发生的,一个预估的金额。而且上报时间最短都要提前半年左右,但是对于很多单位而言。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花销是没法预估的!我举个我所在单位的例子,今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上班2016 2017和2018年三年的专项经费预算给他们审批,当然了17和18的预算以后是可以调整明细的不过总额不得增加了。但是对我而言,我只能对明年要买什么有比较明确的判断。所以为了防止有突发的花销,我就必须编造两年的预算明细!那么我明年后年预算报上去了,等年末的时候如果发现今年的预算没花完。实际花费少于你报的预算的话,主管部门就会觉得你单位实际不需要这么多的钱,他会缩减你明年的预算和经费。然而我们并不能判断今年花的钱放到明年还够不够。所以各个单位就会在年末尽量吧当年的预算花光,以免下年万一有突发情况时经费遭到缩减没有钱可用。有些单位甚至会用预先支付来年项目的方式来花光本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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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万丈  3级会员 | 2018-9-23 03:02:36 发帖IP地址来自
每年的财政支出预算都基本大于财政收入预算,哪里来的结余。另外所谓年底突击花钱不是突击花钱,更多的是事情早打算办了或者已经办了,但是支出进度跟不上,所以到年底的时候会赶紧往外支出,因为财政年度时间节点在那里。政府花钱不像个人花钱那么随意,兜里揣着钱往外一扔搬东西回家就得了。花钱,也是很繁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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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于  3级会员 | 2018-9-23 03:02:38 发帖IP地址来自
排名第一的@贾磊 对我国的财务制度只是似懂非懂,很多都完全是猜测而已,居然得那么多赞成。
事实上年底突击花钱主要问题是时间差,比如某单位明年计划干什么,年初就要定计划吧,你计划报上去上面要审核吧,区里钱不够用财政局要决定砍谁放谁吧,被砍了的要申诉吧,等批下来发现一年已经过了一半了,难道前半年就不用办事了?当然不是,于是都集中到后面来结账。然后计划不如变化呀,谁能在年初时就计算得那么精确呢,总想在计划中多写点备用吧,多的钱花不出去?财政局一看,我们正愁明年不知道该砍谁呢,叫你虚报,明年就砍你,于是只有年底用了避免明年别被砍。用哪里了?这问题太幼稚了嘛,不是告诉你每年财政于是要半年才下来吗,难道你明年前半年就真的可以打白条?所以其实是前年年底的时候先吧发票开起,账面上先把钱用出去,其实是放小金库去了,明年前半年就靠冬粮过日子了。

所以后半年一是要用掉前半年欠的钱,二是要预用掉明年上班年的钱,于是就造成了年底突击用钱的映像
5#
一纸阁  4级常客 | 2018-9-23 03:02:40 发帖IP地址来自
對於財政有一丟了解。題主問為啥要突擊花錢。我覺得是這樣的
國家花錢,都是有明確的財政預算的,預算是通過了人大審核的。所以就算預算沒畫完,各部門突擊花錢頂多從行政倫理(嗯,節儉治國)上說不過去,從法律上你並不能說人家不對。
預算分為增量預算(基數預算)和零基預算。所謂增量預算就是在前一個預算期內花了多少錢再看情況在原來基礎上做加減法。零基預算就是不管你前個週期花了多少錢,制定預算都從零算起,不幹從前的事。我國長期實行的是增量預算,這樣比較簡單,因為如果你去年的預算沒畫完就會影響今年的預算,所以就產生了突擊花錢這種東西。誰會願意被消減預算呢,對吧。
這是否屬於浪費納稅人的錢?
我覺得可以這樣想,政府拿錢去主要是為人人民提供公共產品。假設這個公共產品是一個蘋果,這個蘋果效用值一塊錢。政府生產這個蘋果的成本預算一元(收支相抵)。但是由於各種市場啊,環境啊,政治啊的變化,生產這個蘋果結果只用了5毛,政府預算還有5毛沒用。售價依然一塊。你消費了這個蘋果,你覺得納稅人虧了嗎。政府花掉剩的5毛錢,你覺得浪費嗎?而且這五毛花出去進入流通,然後乘數一放大,指不定給市場創造多少利益呢。納稅人間接得了好處。
但是這種事倫理上真的有點問題,納稅人把錢用來產蘋果的,你拿去干其他事。而且還有各種灰色的空間。。。
所以啊,還是零基預算好!!!
至於還給納稅人,你知道該還給每個人多少?平均?那富人虧大,窮人不虧還有賺。另外返還稅收的行政成本不要錢?這樣的制度在香港那個小地方也許可以,推向全國那可不一定呢,也許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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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3级会员 | 2018-9-23 03:02:41 发帖IP地址来自
在一个中央直属部门,编制预算也有几年了,以预算编制人员的角度来说下这个问题。
首先财政资金要分结转和结余资金,比如一个100万元的项目,预付了30万元到了年底还未完成工,这样项目的尾款70万元就会结转下来,这样的资金就是财政结转资金,不予收回。比如有一个项目预算1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最后采购价格是90万元。剩下的10万元在预算年度里如果没有安排,年底就成为了结余资金剩下来了。
分清楚了什么是财政结余后,就要讨论回收的问题了。以往来说中央对结余资金的回收力度是比较小的。但是今年以来,克强总理多次提出盘活存量资金。国务院办公厅与财政部也相继出台了文件,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以我们自己单位涉及到的部分来说,结余三年以上的资金,是需要回收再分配的。那么清理的效果呢?上个月去北京编预算的时候听领导提了提,今年上半年的清理资金在千亿左右。这个数不算太大,毕竟只是清理了连续三年结余下来的资金。而且一般的单位都会尽量避免出现结余的。(这里就牵涉到突击花钱的问题,其实这个非常好理解。你爸给你跟你弟弟各一百,今天没花完的明天就收回,你会怎么做?比喻不一定恰当但是事实就是很多时候各预算单位都只会看着自己的账务,不会拿出伟大的胸怀去关注到整个国家的运作的)
最后,为什么清理的资金不像题主说的分配给大家呢。个人觉得,中国人口基数大,一千个亿下来每个人也就一百块。而且分配下来的话会有非常多的问题出现。在中国这个先例一开,麻烦就多了。并且工作量巨大,可能得再弄一次人口普查才行,这点跟香港澳门的弹丸之地没办法类比。而且大家就算收了这点钱,估计也不会有很多人感恩。还是集中点办点事情比较好。所以这一百块钱还是不给你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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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主  2级吧友 | 2018-9-23 03:02:42 发帖IP地址来自
突击花钱,其实也是变相地还,只不过还给『有准备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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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之挽歌  2级吧友 | 2018-9-23 03:02:43 发帖IP地址来自
不请自来,上面各位大牛均表示财政资金没有结余,我表示不同意。
首先明确一下财政资金的范围:财政资金的主体是税收收入和国家企业上缴的一部分税后利润。来源百度。
财政部门在分配财政资金时,是按照审批后的预算分配的。这就存在一个分歧,既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财政略有不同。对于欠发达地区,预算比财政收入还高,一部分资金还要依靠转移支付实现,自然没有结余。
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实际情况可能是,花钱的手续要求复杂而导致难以支付,比如超过一定价格后要招标,招标一套手续要一个月以上,这还不包括流标的情况。基础建设还有非常复杂的前置手续。这样,到了年底,可能会有资金剩余,注意,这里还不是结余。
到了年底停止支付后,财政部门会回收各单位的资金(基础建设类是有一些是在竣工决算后),当前很多城市推行零余额账户,就是方便回收剩余资金。也就是说,理论上财政资金在各单位不存在结余。但是财政回收之后,这些钱还是花不出去的,于是财政资金就存在结余了,这个结余有个专有名词,叫净结余。
为啥有钱花不出去?因为没有预算啊!财政严禁无预算支出!
财政的预算非常细致,如果是工业会计,就不要随便说了,一个几千万的预算,光是做预算表就几十张a3纸,财政要求很高,如果达不到要求是不批复的。即便财政想动用结余资金,一是过了时效,只能来年安排,即便没过时效,调整预算也要人大批准。所以一般都只能做净结余。
另外,前面有大牛说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借债说实现跨年度项目的说法,至少在我所了解的(非财政部门)不是这么操作,而是只做当年某个项目当年所需要的资金预算,明年要用的钱明年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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