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自杀行为的最显著因素之一就是:自杀者缺少“活下去的理由(reasons for living)”[1]。
并不是每一个抑郁症患者(或者其他精神疾病的患者)都会有自杀的想法,甚至做出自杀的行为。因为很多患者有“活下去的理由”,比如他们舍不得自己的朋友或家人,比如他们担心发现他们尸体的人,比如他们怕自杀的痛。
关于“活下去的理由”,我们可以参考DBT辩证行为疗法创始人Marsha Linehan博士的量表:Reasons for Living Inventory[2](翻译为“活下去的理由量表)。
总的来说,对于青少年来说,常见的“活下去的理由”可以分为以下五大类[3]:
害怕社会对自杀的不批准和指责(Fear of Social Disapproval)
道德上对自杀的反对(Moral Objections)
关于生存和应对困难的信念(Survival and Coping Beliefs)
对家庭的责任(Responsibilities to Family)
对自杀的害怕(Fear of Suicide)
Reasons for Living Inventory量表中一共列举了48个活下去的理由,但是请注意: 我们不会让患者在想要自杀的时候填写,相反我们会让有自杀风险的患者在正常情况下填写(也就是情绪稳定、没有立即自杀的想法时),这样便于我们在危机时刻做自杀干预(比如提醒患者对他们非常重要的东西)。因为患者想要自杀时一般是想不到自己“活下去的理由”的,不然他们就不会去自杀了。
而且我们是让患者自己去识别的,而不是采取“说服”对方的方式。
Marsha Linehan博士提供了一份相关的Reasons for Living Scale,其中涵盖了72个常见的“活下去的理由”,请参考下面的链接:
https://depts.washington.edu/uwbrtc/wp-content/uploads/Reasons-for-Living-Scale-long-form-72-items.pdf回到本题: 这位所谓的“心理指导师”先入为主,在危机时刻(也就是说孩子当时没有理性思考的能力)把自己所认为“活下去的理由”强加给胡鑫宇。结果会如何呢?会让孩子发现“自己真的没有一个活下去的理由”,从而让他自杀的想法愈发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