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连警方通报 5 名未成年人遭性侵案,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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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f92   2022-7-2 23:00   5696   5
6月28日18时29分,四川筠连县公安局接一当地居民报警称其女被人性侵。接报后,县公安局于当日19时05分将嫌疑人甘某云(男,44岁,筠连人)抓获归案。
县公安局迅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以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甘某云对其用诱骗手段猥亵、性侵5名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于6月2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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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2tk  1级新秀 | 2022-7-2 23:01:25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案情通报有一个很重要的点。
不知大家注意到了没?
起先只是一位母亲报警称其女儿被性侵,警方立即将其抓捕归案。在调查和审讯过程之后,警方最终查明其猥亵、强奸5名女童!
在此说三点:
1、刑法上对于强奸幼女的接触判定十分严格,采用的是“接触说”。只要嫌疑人生殖器与幼女下体一经接触,就构成了强奸罪。不以插入为条件。奸淫幼女,从重处罚!而猥亵女童,则构成猥亵儿童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为本案公安机关点赞,强烈建议全国公安学习本案公安的做法。对于猥亵、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其必然具有隐匿性、长期性。此种令人作呕的犯罪行为,极有可能不止针对单人作案。本案公安机关,通过“侦查一起”,达到了“深挖一片”的办案效果,值得表扬。
3、家长一定一定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基本的性教育,告知子女遭受猥亵、性侵时一定要及时向父母报告。猥亵、强奸在刑法上属于侵犯性权利的犯罪,十分隐密。因此,倘若延误报案时间,可能会造成取证难的后果。
最后,我极其痛恨并唾弃猥亵、强奸妇女儿童的人渣。我希望可以把他们碎尸万段。

3#
bingshi  3级会员 | 2022-7-2 23:01:55 发帖IP地址来自 广东广州
通报将猥亵与性侵区分,很明显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非常恶劣,可能涉嫌强奸罪。
目前有待进一步明确的两点:
1.性侵的人数,如果强奸案件中被害人大于等于三人,那么属于结果加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2.被害人的年龄,如果被害人小于十四岁,无论是性侵案件还是强制猥亵案件,都可以作为从重情节。
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被害人众多,并且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情节比较恶劣,希望司法机关严惩被害人。如果属于性侵多人,具有利用优势地位实施强奸,强奸幼女等恶劣情节,该判处死刑就得判处死刑。
4#
0xyzck  1级新秀 | 2022-7-2 23:02:50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如果强制猥亵的对象是儿童的话,就会构成猥亵儿童罪,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这符合“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情形,需要从重处理。
《刑法》第237条第三款规定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若强制猥亵的对象是儿童意外的未成年人的话则构成猥亵罪,性侵多人很可能也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也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37条第一款规定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处罚力度想去甚远。强奸罪三年起步,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直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其中还有提到该男子的性侵行为,性侵是可能包含强奸行为的,因此该男子可能同时涉嫌强奸罪,还有待警方的具体调查结果。若强奸坐实,十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都有可能。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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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3qv  1级新秀 | 2022-7-2 23:03:35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
法律上的界定未满十八岁的就是未成年。
我得到的信息很有限,具体犯罪过程和受害者的年龄不清楚。
所以法律上的处罚暂时不清楚。
一般来说,十四岁以上的未成年自愿和别人发生性行为,这个定不了什么罪。
这个案件,得看这个畜牲到底做了啥。

我比较在意的事情是,这个禽兽侵犯了五个人,报警的只有一个,还是女孩的爸爸。
一方面是要加强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
另一方面,我们的家庭教育,也要灌输给女孩一些思想。

1.性教育很重要,得女孩明白自己身体的构造,怎么保护自己,别人做了什么就是在侵犯自己;
2. 名誉固然很重要,但是遇到了侵犯,就要勇敢说出来,报警将罪犯制裁;
3.家长要和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孩子才愿意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说出来;
4.事后无需指责女孩,也不要背负什么名誉被损害的压力,一个正常的人三观应该是同情受害者谴责罪犯,而不是对受害者指指点点。

我没有花篇幅去谴责罪犯,因为我知道很多人已经在宣泄怒火了,我也很痛恨这些罪犯。
法律会给他们制裁。
但这个事件不是只有这一例,未来也肯定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孩子,怎么避免自己的孩子被轻易诱骗,再严重点,孩子遇到了性侵我们事后要怎么安抚她们。
这事是我想关注的。

坏人当道是因为好人沉默。
如果我们社会对于这些受害者有足够的包容和理解,那么她们也敢大胆地去报警。
而现实却是,很多小女孩遇到了性侵,一方面是不懂,第二当面是不敢说,才会让这些罪犯为所欲为。
因此,我们普通人要做的,就是给到孩子足够的安全感还有包容,即使和孩子沟通。
避免这些事发生在自己周边。
6#
mingkung  2级吧友 | 2022-7-2 23:04:31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5名噢......这能判死刑吗?
其实,警方的通报还是很模糊的,还有很多问题查清楚。

比如,这5名未成年人,年龄是多大?是即将成年呢,还是说是儿童?如果说是儿童,那犯罪分子的罪孽,明显就更重一点,对孩子造成的身心损害,也更加恐怖。

警方通报说,只有「性侵」这两个字,这两个字,本身的含义就也,有点模糊,因为强制猥亵属于性侵,强奸也属于性侵。

这两者天差地别。

如果是强制猥亵,判的就比较轻,基本在五年以下,很难说会判死刑。如果被害人还是儿童,会判到五年以上。

要是强奸的话,会判到十年以上,甚至判到死刑。

根据警方通报,犯罪分子采用的手段是「诱骗」,这里面就有欺骗的性质,可是强奸,他要求采用的手段是「强迫」,诱骗并不属于强迫的范畴。

不过,要是这5名未成年中,有不满14周岁的,即便犯罪分子是采用欺骗的手段,他也是构成强奸罪的。

总的来说,现在的情况,警方通报出来的信息,还是太少,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我们还是等警方进一步通报吧。

但不管是强制猥亵还是强奸,对这个犯罪份子,都建议严惩,因为性侵5名未成年,真的是太恶劣了,无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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