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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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2-5-12 06:28   8186   0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04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2年04月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公司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买卖股票的人员已记录且备案,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计74

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经公司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漏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4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已于2022年0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5月11日。其中,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1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名,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121,810,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76%。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101,795,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533%;其中,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数量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4名,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20,014,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3%。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10名,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8,877,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5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讯方式出席、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21,807,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74,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011,6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及其控制的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101,795,778股。

8.02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2,649,7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9,157,744股。

8.0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8.04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 《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9.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监事李敬民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64,915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1,547,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权激励对象及关联人员回避表决,回避表决858,816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叶长城律师和薛冰然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4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斯”)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对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麦格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至今,麦格斯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79,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麦格斯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6.60元/股至27.62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公司2021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时麦格斯的持股数量。

二、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麦格斯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麦格斯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实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该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麦格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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