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年5月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06.1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89.17万股,预留授予17.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3月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8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9.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229.00万份,预留授予3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为25人,其中首次授予24人,预留授予1人,行权价格为19.04元/份。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2年3月29日。
2、授予数量: 206.1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89.17万股,预留授予17.00万股。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41人,预留授予2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技术人员。
4、授予价格:10.5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验资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16号),审验了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2年4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4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2,061,700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款人民币21,812,786.00元。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导致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变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6.17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6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022-2024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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