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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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2-4-22 07:24   9768   0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聚乙烯,聚氯乙烯,热轧卷板等。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期货、期权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二)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三)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923,383.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8,03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995,36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30.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发行[2017]18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东宏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37,203,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403,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人民币489,800,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31日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3702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684.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97.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295.2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09.08万元, 包括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13.3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298.12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298.1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96.4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81.9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21.35万元,包括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承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和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21.35万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2.27万元),其中包括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668,061.22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等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11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3,668,061.2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8年12月1日起到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2020年3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0年3月25日起到2021年3月24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0年3月25日起计算。

2017年11月29日,公司开始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于2018年9月4日归还10,000万元,2018年11月14日归还1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期归还;2018年12月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8,00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归还2,000万,于2019年7月1日归还2,000万,于2019年9月24日归还4,000万;2021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402.11 万元,加上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1,495.26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6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宏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宏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东宏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凡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036,453.1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113,069.19元,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923,383.91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监事倪奉龙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鞠恒山先生、毕兴涛先生、孔智勇先生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东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电力”)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控股股东:曲阜东宏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曲阜市经济开发区纺织北路1号

主营业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电力工程建设、勘查、咨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力购销,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P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变压器、高、低压柜体、箱变壳体、电缆桥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子产品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电力金具、金属构件的加工、销售,电气设备租赁,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东宏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宏电力资产总额为289.49万元,负债总额为203.10万元,净资产为86.3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40.53万元,净利润为94.41万元。

2、山东东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新能源”)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曲阜市玉兰路567号

主营业务: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液化天然气(LNG);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涉及城镇燃气)(不含剧毒);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宏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267.49万元,负债总额为1,377.40万元,净资产为1890.0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920.67万元,净利润为-80.22万元。

3、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水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介江

注册资本:10002万元

控股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红桥区海源道2号

主营业务:一般事项: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华水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水公司 4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毕兴涛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华水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水公司资产总额为122,353.72万元,负债总额为137,838.13万元,净资产为-15,484.3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832,92.91万元,净利润为979.24万元。

4、曲阜市城乡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水务”)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控股股东:曲阜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力发电;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文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曲阜水务 49%的股权,且公司董事会秘书寻金龙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水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阜水务资产总额为47.42万元,负债总额为-0.04万元,净资产为47.4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54万元。

5、山东菏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宏新材料”)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控股股东:菏泽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菏泽市定陶区漓江路与上海路交叉口东400米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菏宏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菏宏新材料4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菏宏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菏宏新材料为2021年11月12日新设立的主体,暂无财务数据。其控股股东菏泽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49,729.97万元,负债总额为342,526.38万元,净资产为1,007,203.5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1,532.24万元,净利润为1,528.51万元。

6、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13225.9万人民币

控股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91号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壹级);管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阴极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限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凿井工程(限分支机构);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机电设备和锅炉的采购及安装;自动化设备、供水设备、成套给水设备、净水处理设备、高低压配电柜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以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钢卷管、管件制造;机加工、保温管及管件制造;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及施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器材租赁;物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管道集团5%的股权,且

公司董事毕兴涛先生自2021年11月起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08,672.30万元,负债总额为373,361.32万元,净资产为35,310.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16,476.45万元,净利润为6,211.30万元。

7、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能集团”)

控股股东:上海科塑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后勤、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服务;酒店、公寓、餐饮经营管理;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车辆配件、设备配件、五金交电、机油、润滑油销售;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美容、通勤车服务;招标代理、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勤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四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勤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勤能集团资产总额为715.67万元,负债总额为505.10万元,净资产为210.5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86.20万元,净利润为-21.86万元。

8、曲阜好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好力”)

注册资本:10万元

控股股东: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好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好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阜好力资产总额为146.13万元,负债总额为47.65万元,净资产为98.4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267.60万元,净利润为96.08万元。

9、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曲阜市天华路12号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策划、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钢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除外);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宏集团资产总额为45,758.45万元,负债总额为13,129.19万元,净资产为32,629.2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1.71万元,净利润为4,847.11万元。

10、山东国宏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水务”)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东

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长白山路3859号昂立大厦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水务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宏水务资产总额为11,509.69万元,负债总额为11,778.87万元,净资产为126.8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878.44万元,净利润为26.83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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