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底盤架裝車身施工規範」;並於當年底規定,車身打造廠,亦應檢附「大客車底盤架裝車身施工規範自我查核表」、「大客車車身結構設計及打造施工圖說」〈包括「車體六視圖」、「底盤五視圖」、「骨架資料說明表」、「物件之重量、位置示意圖」及「照片」〉
今天交通部承認,公路總局僅針對遊覽車車型安全審驗,僅以結構計算,並未以實車測試。鄭寶清表示,請公路總局不要只看紙上計算出來的數據,台灣要發展觀光業,主管單位應正視此問題,這是攸關人命的問題,請權責單位著手研究實車測驗。 公路總局局長趙興華表示,同一家工廠每個車型都要經過安全審驗,但只是結構計算,並未做實車測試。
觀光局取消陸客團遊覽車,12年內的車齡限制。之前陸客團曾發生幾次重大車禍,因此以車齡年限做為規範,不過遊覽車業者表示,保養和檢查才是重點,而且各國都是看里程數。經過遊覽車業者一再爭取現在解禁,不再有車齡限制。
大客車之分類,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分為甲、乙、丙、丁等4類(甲類大客車係指軸距逾4公尺之大客車,乙類大客車係指軸距未逾4公尺且核定總重量逾4.5噸之大客車,丙類大客車係指軸距未逾4公尺且核定總重量逾3.5噸而未逾4.5噸之大客車,丁類大客車係指軸距未逾4公尺且核定總重量未逾3.5噸之大客車)
(1)檢查車子是否超重:假設空車重量為14公噸,座位有40個,依照法規每名乘客的重量定為55公斤,則乘客的總重量為2.2公噸,於是該車的總重量就等於16.2公噸。調閱該車的牌照申請書,如果在車輛總重欄內所填寫的數值(即該車原底盤的設計總重量)是15公噸,即表示該車在載滿乘客時的總重量會超重1.2公噸。如果所超重量在10%以內,個人認為尚無大礙,但若超重太多,千萬就別冒險租用了。 (2)確認行車穩定性:要求所欲租用的遊覽車到高速公路上去做實地測試,讓車子在超車之後立即回到原車道(相當於過S形的錐樁測試),如果此時出現搖頭擺尾現象,此車就千萬別去租用。倘若該公司尚有相同底盤、相同車體廠打造的同型遊覽車也要敬而遠之。此外,上路之後若是發現某輛車子特別搖晃,應該立即通知該遊覽車公司換車,以免造成遺憾而後悔莫及。平日在高速公路上若是看到這類搖頭擺尾的遊覽車時,也應記下該車的公司行號與車號,以作為日後租車的安全參考。 (3)確認底盤是否為「氣墊懸掛式」:一般而言,氣墊懸掛式的底盤才是高級遊覽車所應具備的條件,若再加上良好的車體結構,該車就是具有高度安全性的舒適遊覽車。反之,底盤為「鋼板懸掛式」的遊覽車,就算有良好的車體結構,其乘坐舒適度仍然比不上前者。由於有些掛羊頭賣狗肉的「鋼板懸掛式」車子,往往會在車身特意標榜「本車為歐洲原裝氣墊車」,因此在租用前應先行確認為妙。 (4)莫被亮麗外觀與豪華裝備所矇蔽:許多沒有能力提高車體結構水準的車體廠,往往只好在車身外觀與內部裝備上大下功夫,藉以吸引不知情的買主。事實上,亮麗的外觀絕對不等於安全的結構,租車時一定要有此正確的認知才是。 (5)盡量租用車身較矮的車子:雖然國外有4.2公尺高的大客車,但那僅限於低速的公共汽車,而非遊覽車。加上,國內大多的車體廠技術層次又普遍不高(蘋果日報就曾指出台灣有八成以上的遊覽車是所謂的「豆腐車」),所以盡量租用車身較矮的遊覽車比較安全,若能租到「超低地板」的最好。 為求提昇國內大客車的安全性,同時減少能源的消耗,政府應早日出面整合全省大客車車體廠,建立一個以整體結構為主的大客車製造廠(年產量約一千輛),以期徹底杜絕大客車不斷上演的大小事故。此外,政府的相關決策官員們,應該隨時留意國內外的新技術與新車種,在與企業主對話時,才能處於主導地位而不至於總是挨批,甚至因為不瞭解社會大眾的實際需求而造成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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