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又又又出事了!(附:营业部负责人违规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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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   2021-5-3 14:00   6232   0

2021年4月12日,广东证监局公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辖区某营业部负责人出具警示函,认定其在担任某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今年以来,已有8名营业部负责人被监管部门处罚,其中2人因炒股被行政处罚,在被采取监管措施的6名负责人中有2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从近年来违规处罚的数量看,营业部负责人已经成为比较集中的一类行为主体了。

为此,壹口梳理了2019年以来营业部负责人违法违规事由。从违规事由的类型上,大致可分为四类:离任职程序不规范、涉嫌犯罪行为、违规开展业务、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01 | 离任职程序不规范
监管部门对于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离任及日常管理是有明确的要求,虽然主要是由所在机构办理和对接,但毕竟是办理自己的事情,所以还是有必要熟悉相关要求,关心相关程序是否到位。
处罚案例:
1.营业部存在副总经理实际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4个月未向所在地证监局报备的情形。
2.分公司负责人于2020年4月16日发生变更,但未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公司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3.分公司时任负责人离岗未报备并在强制离岗期间仍然履职。
4.未按规定向所在地证监局报告营业部负责人孙某某任职情况。
5.营业部的合规管理人员由营业部负责人兼任,以致合规管理人员兼任了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6.营业部在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由王某某代为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营业部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证监局报告
7.营业部负责人于2020年1月收到法院传票,但未及时向属地证监局报告涉及诉讼情况。
02 | 涉嫌犯罪行为
处罚案例:
1.实际控制并经营赤峰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已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2.营业部原负责人于某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3.利用其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亲戚朋友炒股、理财,并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虚构所在证券公司投资理财、新三板投资理财、炒股等投资项目,使用私刻的公司印章,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2017年8月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定其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03 | 违规开展业务
处罚案例:
1.分公司时任负责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违规买卖股票。
2.分公司时任负责人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违规向客户推荐股票。
3.担任某证券公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以及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
4.担任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以及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的行为。
5.存在代理客户进行账户操作的行为。
6.作为某证券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人,存在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
7.你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公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在担任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同时控股或参股多家公司,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等问题。
9.在担任虎门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在未经过公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所在公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作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或者其他便利、擅离职守、未能勤勉尽责等行为。
11.作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未能恪守诚信、勤勉尽责,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以及擅自销售非所在机构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等行为。
12.在担任某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13.存在虚假陈述和有意隐瞒重要事实的违法行为。
14.在担任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以下行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作以“贝盈网(贝赢网)”为平台,招揽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融资需求的客户,开展股票融资业务。
04 | 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这里主要是指:作为负责人,因营业部存在的违规情形,承担管理责任。
处罚案例:
1.分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和遗漏;
2.营业部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未对潜在投资风险进行提示,营业部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合规意识不强、不能识别上述行为的合规风险,营业部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某证券公司广西分公司按公司总部授权负责撤销梧州营业部工作,未拆除梧州营业部招牌和标识,黄某通过图像处理技术将营业场所现场照片篡改后,由李某某报送所公司总部,时任梧州营业部负责人知悉上述违规问题后,未按规定主动及时向公司合规负责人报告,导致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向证监局报送的《关于梧州西堤三路证券营业部撤销实施完成情况的备案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广西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4.营业部存在部分员工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擅自销售非所在机构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违规行为。你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5.证券营业部于2020年1月收到法院传票,但未及时向属地证监局报告涉及诉讼情况;营业部异常监控系统存在同源委托预警的未处理记录458条,营业部未按照证监会关于账户实名制的监管要求对前述预警记录进行处理并采取管控措施。你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6.在销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面,以及在开展客户营销及客户服务方面存在违规情形。你作为时任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存在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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