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买方保理业务和卖方保理融资业务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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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论坛用户   2021-1-14 09:42   778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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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14 09:42:05 发帖IP地址来自
保理(factoring)这个名词是个舶来品。“买方保理”、“卖方保理”这两个名词,就目前我所见的国外文献中,尚未看到这种说法。大约这两个词也是国内发明创造的吧(我只在民生银行的海外网站上看到过 Seller / Buyer Factoring 这个说法)。

但在双保理业务中,依据保理商的角色分工,是有“卖方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和“买方保理商(进口保理商)”这一对概念的。

从保理四大核心服务上看,在双保理中的分工情况一般是:

卖方保理商(出口保理商)
分户账管理:必然承担,并要将账务变动情况通知买方保理商,并对其做应收账款的再转让
收款:是间接,通过买方保理商执行的
承保信用风险:一般不由其提供此服务
资金融通:可能提供此服务

买方保理商(进口保理商)
分户账管理:听卖方保理商指示,与买方对账等
收款:直接执行
承保信用风险:一般由其提供(但往往转移给信用保险公司)
资金融通:可能提供此服务

附一个完整的双保理交易结构:


前面有答主提到,保理协议都是与卖方签署的,尽管保理业务可能会作出有利于买方的安排,但保理仍主要是对卖方的服务。这是正确的。但我不认为“买方/卖方保理”是从业务发起方向进行定义的(或者说我觉得这一对概念有点多余)。因为另外有“反向保理”(Reverse Factoring)这个国外也使用的定义描述了由买方主导发起的保理业务。
3#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14 09:42:06 发帖IP地址来自
不知道是否理解题主的意思,从概念上,买方保理业务和卖方保理业务的区别在于发起保理的主体是买方还是卖方。不过保理业务以应收账款转让为核心,即便是买方保理项下,签订保理业务的主体仍为买方保理的供应商与保理商之间订立。
这种分类的逻辑在于二者与保理公司联络,发起保理业务的目的不同,买方保理业务是核心买家向保理公司发起保理业务,联络保理公司为其供应链上供应商提供保理业务服务,目的在于满足供应链企业更多需求,提升供应链粘性。卖方保理融资业务卖方主动联系保理公司为自身谋求应收账款融资。
从法律关系角度,这两种保理业务由于合同订立的主体并无区别,法律关系是一致的。
但从风控角度,买方保理较卖方保理而言,更多围绕某个特定核心买家进行尽调,以该买方资信情况作为尽调重点。实践中,有的保理公司开展买方保理时,还会给核心买方安排一个整体的融资额度,其供应链上供应商申请保理融资业务时,共同分割该保理融资额度。
而卖方保理较买方保理而言,对保理申请人自身的资信情况更为关注。在实践中的部分暗保理业务中,很多保理公司还将应收账款反转让作为保理业务的主要回款形式。^_^
4#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14 09:42:07 发帖IP地址来自
楼上的几个回答,已经把理论说的非常清楚了。

从银行业务人员层面上来讲,买方保理和卖方保理,最大的区别就是:买方保理是授信给买方额度,卖方保理是授信给卖方额度,但是最终都是由买方还钱。


保理业务通常是重点审查买方公司的实力,也通常是买方公司较为强势,对上游(卖方)的付款存在拖延,但最终风险可控。

至于做买方保理业务还是做卖方保理业务的决定标准在于…………你跟买方公司比较熟还是卖方公司比较熟。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买方实力要强,因为最终还钱的都是买方。
5#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14 09:42:08 发帖IP地址来自
根据银监会保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理的定义的前提是应收帐款债权人转让应收账款,理论上只有作为卖方形成应收帐款才能作为保理融资的申请人。换句话说,一个企业作为买方,只会有应付账款,是没办法用保理融资的,买方保理其实是个伪概念。
实务上,买方保理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买方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核心地位,联合保理商压榨卖方的一种方式而已。购买商品,不支付现金,但是你可以拿付款人是我的应收帐款去做保理融资。而且,因为应收帐款是我,保理商才愿意给你做保理,客观上把自己的信用借给你用了。过程中,买方主动帮卖方小企业联系金融服务,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保理虽高怎么比民间借贷成本低吧,揩点油是不是也是应该的。
6#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14 09:42:09 发帖IP地址来自
实际上在保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很明确的“买方保理业务”和“卖方保理融资业务”概念。因为不管是针对买方还是卖方所做的保理,业务的实质都是围绕应收款展开的一种融资方式。最基础的保理方式是将供应商的应收款权利转移到保理商,由保理商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额)货款给企业,从而达到提前回笼资金和降低经营风险的目的。
自此基础上,又发展出了供应商融资(Vendor Finance),这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反向保理。他的操作模式和之前提到的基础保理并没有实质区别,只不过在具体的保理条款上会更加倾向于对买方有利,但归根结底还是着眼于融资和风险规避,只是针对的客户略有不同而已。现在包括德益世在内的大型保理公司都在开展这两种类型的保理业务,可以去相关公司的官网了解一下具体的操作案例。

德益世国际保理成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德国,与2013年正式进入中国,目前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印度、阿联酋、土耳其、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冰岛、德国(总部)、保加利亚、匈牙利、美国、秘鲁、巴西等14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20个分支机构,业务遍布全球。德益世将融资、信保和收款结合起来,为全球进出口企业提供精简、灵活和一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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