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系列之14-个债引发的思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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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论金   2020-5-22 22:21   244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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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2)期
作者︱以经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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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周《可转债系列之13-个债引发的思考(1)》中笔者列出的一些公告内容,通过公告内容,如果能够有一些疑问,那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笔者将几个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Q

1、公告是否需要列明每个区间,是否有明确规范?
2、是否每次触发强赎条件后都需要即时发布公告?
3、前后公告之间能否使用重叠区间?
接下来我们带着上述疑问再去看公告。
在泰晶转债发布的3个公告中,一共列明了4个无重叠区域的区间。
01
2019/12/13-2020/02/03该区间共有30个交易日,其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于转股价的130%。
02
2020/02/04-2020/03/06该区间共有24个交易日,24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满足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的130%。
03
2020/03/09-2020/03/27该区间共有15个交易日,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满足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的130%。
04
2020/03/30-2020/05/06该区间共有24个交易日,其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的130%。
从这些信息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推论(注意是推论,结果未必正确):
1、如果发布公告,公告需要列明每个区间,但要求并不严格,并未要求指定30个交易日,即只要该区间有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的条件即可。
2、触发强赎条件后,并不需要即时发布公告。根据第1份公告其确认的第一个区间是2019年12月13到2020年2月3日,而泰晶科技是在2020年3月6日才明确放弃该区间的提前赎回权,这就说明公司在达到条件后并未即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司这样做的可能原因是没有规范要求其必须这样做)。
3、前后公告之间不能使用重叠区间。根据公告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不能使用重叠区间,即各个区间必须完全独立。
从这三个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是否强赎,强调的是公司的权利而非其义务,而对于何时发布公告,如何发布公告,并没有明确的规范(不同的交易所规则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后续如有必要,会对不同交易所的规则进行探讨),这种不确定性,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会造成一些影响。


三个公告间的连续性分析


将3个公告联系在一起,我们便会产生很多疑问,最直接的疑问就是为什么在连续发布两份不提前赎回公告,放弃三个区间的提前赎回权后,在第四个区间触发强赎条件时,泰晶科技不继续放弃提前赎回权,反而行使提前赎回权呢?
我们先观察发布公告的时间,分别为3月7日,3月28日,相应区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分别为28.41元,26.07元,分别为转股价17.9元的158.72%、145.64%。我们再关注另外2个时间点,第一是2月3日,另一个是5月6日,该两日的收盘价分别为24.84元,24.12元,分别是转股价17.9元的138.77%、134.75%。
读者们对笔者为何列出这些关键时间点可能略有疑惑,我们试着转换自己的身份,假设我们就是公司管理层,看是否能够理解这些关键时间点以及公司做出该类决策的依据。
按照时间线来看,在第一个符合强赎条件的区间到来时,即2020年2月3日,公司为何没有及时发布不提前赎回公告,此时由于价格仅在强赎线附近,并不保险,故此时不宜发布不提前强赎的公告,因为一旦发布公告,如果股价下跌,后续可能再没有机会进行强赎。
而在第二个、第三个区间到来时,此时股价较高,在安全线以上,所以公司发布了不提前赎回公告,可能并不影响后续公司持续满足提前赎回的条件。
当第四个区间到来时,此时股价仅稍高于强赎线,(在2020年5月6日之前,已经有连续5个交易日不符合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的条件,在2020年5月6日股价上涨,重新符合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的条件,并在当天满足提前赎回的条件。)如果此时不进行强赎,则未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提前赎回权。只要公司有强赎的意愿,那么此时便是最好的时机(在满足条件的当天晚间,泰晶科技便发布了提前赎回公告),从最终公司行使了提前赎回权来看,其是有强赎意愿的。


为何不直接提前赎回


看到这里,有一个疑问愈演愈烈,公司在2020年2月3日即享有了提前赎回权,为什么不立刻行使提前赎回权,反而在3个月后(2020年5月6日)才予以行使?从公司发布一系列公告的时间来看,公司并不想放弃提前赎回权,但也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晚的行使提前赎回权。
如果将公司与可转债持有人视为博弈的双方,那么提前赎回权便是公司所掌控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要公司不选择强赎,那么这把剑一直会悬在持债人头顶。是否提前赎回是公司的权利,但如果公司一旦决定强赎,那么便再无转圜空间,落下的剑无法再度升起,决定是否提前赎回的权利便变成了必须赎回的义务。至于是否还有其他原因,由于没有相关材料,在本文中也不便进行分析。


泰晶转债的暴走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这期间泰晶转债的走势,在3月17日之前泰晶转债的走势还算是中规中矩,3月17日当天收盘价格为159.34,溢价率为18.7%,但从3月18日开始,泰晶转债进入暴走模式,当天收涨65.28%,收盘溢价率78.4%,从这一天开始一直至5月6日,泰晶转债的收盘溢价率最低为31.2%,最高为186%,盘中最高价高达420元。
市值小可能是泰晶转债暴走的原因之一,根据笔者统计,截至2020年5月8日,剩余规模5000万以下的可转债共3只,除了泰晶转债已经发布提前赎回公告外,其转债价格为193.83元,溢价率为39.9%,另外两家分别为凯龙转债(价格312,溢价率123.51%),横河转债(价格262,溢价率为260.13%)。这三只可转债都受到了资金的热炒。
至于泰晶转债的暴走是否与公告的发布有关,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我们无法进行揣测,也无须进行揣测。


启示


笔者认为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泰晶转债最重要的启示就是,规避已到转股期并且符合转股条件的高溢价率可转债,至于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否会落下,什么时候落下,都不重要,虽然我们无法确定危险是否会发生,但好在,对于投资者来说,只要心存疑虑,就可以避而远之。
不过若想取得比普通投资者更好的回报,可能还需要将问题考虑的更深一点,这就是本系列文章的主要意义,通过公开信息,从各种角度对各种现象进行深入思考,如果你愿意思考,对于一些现象可能就会有更深刻的理解,逐渐变成一个会水的人,但会水也并不代表可以去任何地方游泳,那些暗礁、旋涡能避则避之。




未完待续
下周三晚,8点再会


【行成于思,毁于随。在生活、工作以及理财中,不应人云亦云,而要笃学勤思。希望大家能在笔者的文章中找到思考的灵感,而不是追求输出的结果】
往期文章参考:
可转债系列1-可转债基础知识

可转债系列之2-可转债是否具备投资价值?

可转债系列之3-可转债的投资方式

可转债系列之4-可转债的强赎与回售机制

可转债系列之5-可转债的下调转股价机制
可转债系列之6-可转债打新

可转债系列之7-可转债投资策略初解

可转债系列之8——可转债“摊大饼”策略数据回测

可转债系列之9——可转债多维度指标考量

可转债系列之10-可转债2019回顾与2020展望

可转债系列之11-可转债投机风险

可转债系列之12-可转债历史整体数据分析

可转债系列之13-个债引发的思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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