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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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2-6-2 02:28   7457   0
今天,无意骗了一骗子5.8元,本就想逗一下骗子而已,就投诉删除了。
但就在我事后啃鸡腿的时候,我忽然联想起来了上次回答的问题
在一个骗局当中,在大数定律的支配下,受骗者是赚小亏大的收益模型,而施骗者是赔小赚大的收益模型,整个交易系统中,除去少许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手续费,基本上就是一个零和系统,骗局双方是一个明显的依靠对手盘获利的情况,而在法定交易市场中,投资者之间也有形成这种对手盘的交易系统,也呈现了赚小赔大,赚大赔小的交易现象。特别是新手交易者往往最初都是会赚些小钱,后续又栽个大跟头。两个市场之间竟能如此相像?那我们思考相对简单的骗局的内在逻辑,以尽可能获得法定市场交易的启发?我只抛个引子,还请读者广泛思考,以获得自己的感受。其实,我更倾向于用问题来解答问题的思路。
首先,如此骗局存在的第一个大前提,就是信息不对称,或者叫做认知不对称在一个骗局当中,不管是施骗者还是被骗者,他们对对方的策略是一无所知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换着骗子薅羊毛,见好就收,在数量上获得胜势,链接不点,交钱不给,几乎0风险套利。同样,施骗者一方也逃脱不了数量优势,凭借拙劣的骗术,但只要少许几次获利,就可以覆盖掉过往的各种成本。
当然,这是在双方都知道这是个骗局的情况下思考的,这种骗局存在的另外一个大前提就是包装,疯狂的包装,如今骗局的包装越来越真实,且是针对各种具有实际具体需求意义的包装,这种包装单独拎出来就可以构建成一个新的骗局,骗钱,骗色,骗东西;骗人,骗鬼,骗神仙,好不快乐。不知道为什么让我直接想到了各种神奇技术指标[捂脸],聊骗局就好好聊骗局,包装与识别相对,这个很简单,信与不信本身就是两种结局,逻辑单一,无可多谈。
其次,我又想了想,为什么这个骗局能存在呢?这里,我抛出个新问题——道德或者法律会多大程度上干扰均衡市场?请举例,道德优先,抽象为主。在这里,施骗者犯法显然干扰了小亏大赚策略的使用人数,毕竟,会用的人也要考虑违法成本。而防诈骗宣传虽然也能抑制被骗者人数,但最起码被骗不犯法嘛。如果二者均不加以法律以及道德制约,活动公开,如同一般的买卖一样。是否会实现整个市场均衡呢?骗子被骗的钱和骗骗子的钱相同,也就是,骗子不赚不亏,白当了个白手套,或者,骗子去骗骗子。这样一个不产生生产意义的零和市场是否会走向灭亡呢?当然,如果连接上生产需求意义,这就是“”共赢”局面。
我有没有看出来?我看出来了怎么办?针对骗局,这样的问题很好办。前者,根据社会经验和复利公式就能解决,后者,直接选择不参与也不失是一种优解,那么针对金融市场呢?如今的金融市场包容性非常大,各种金融衍生品及工具也非常繁多,而其实用性也越来越大,金融的触角其实已经伸到了每一个人手上了,起码你得用货币吧?那显然,不参与已经不能算是一种优解了,因为你本身就已经参与其中了,只是没有任何操作,其实,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没有不参与这个选项了。
那么回到金融市场上来,具体来说,金融投机(此特指趋势策略,做多波动率)剔除掉哪些表面因素后,和小亏大赚、小赚大亏的骗术如出一辙了呢?

第一、因果宿命论的无奈

我们很习惯在亏损后寻找原因,或者在盈利后对自己的分析进行一定的证明,利用因果逻辑,以便于说服自己掌握了~市场确定性~,以此指导以后的实际操作。

但下意识的思维不一定符合客观事实,关于因果论,不得不提及佛教,对于佛教,我了解甚少,不敢多提。其中,佛陀说,“世间万物,皆有因果”,而又说“一切皆是无常,皆是虚妄”,当然,这应该不是一个场景中说的话。我倒是也没觉得两者矛盾。在我看来,前者角度是在阐述客观世界,后者角度是在剖析我们自己。他可能想揭示的是,我们和我们的环境都束缚在二元世界里,而佛教追求的“不二”,本身就是要解脱于二元对立世界的,或者那个世界是真实的世界,但我们自己本身就是“二”的,所以要以实现“无我”,从而达到“不二”。用我仅了解到的知识做一个逻辑推演,比方说,有两个事件,事件1和事件2限定在因果关系中,那么会有三种情况:
一、事件1是事件2的因,事件2是事件1的果;
二、事件2是事件1的因,事件1是事件2的果;
三、事件1、2是其他事件的因或果。
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依靠人的能力,是穷尽所有精力也无法能给确定下来的。他被归因于运气,亦或是命运,因为解释不通,就先暂定下来了。
所以,我对佛陀那两句话的意思理解就是,这个世界有他自己运转的规则,而我们是无法完全能运用这些规则为自己服务的。所以,无论如何去追求“我”,注定是“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的,而是要追求“无我”,摆脱“二元”的苦,达到“不二”。

第二、不可证伪性的无耻

技术指标运用不熟,市场交易经验不足,交易选用周期不够,我们总能在亏损后学到所谓的经验,认识到所谓的不足。继而,在后续操作中,努力丰富自己的指标运用条件,活到老,学到老,赔到老。

波普尔关于科学理论提出了“可证伪性”理论,也就是说一个定理如果成立,那么他就应该是可证伪的,也就是说,一个定理他不能是万能万用的,不能不允许有反例去推翻它。爱因斯坦相对论就打破了牛顿力学传统的绝对时空观,但也不能说牛顿力学就不是定理,不能用了。关于“可证伪性”,背后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科学界故事,这里不列举了。这里同样打个小比方:只有虔诚拜佛的人才会得到佛祖的庇护,没有得到,说明你还不够虔诚,请问这怎么指导现实生活?

走到这,我们应该要接受这些现实:
1、市场太复杂。我们无法预测市场涨跌;
2、我们对市场走向无法归因再利用;
3、我们无法通过技术指标就实现获利

那你在这些思维圈里进行交易,和你去加入到,一个被包装成,只要投钱,就能日薪过万的骗局何异,还是自己给自己包装,自己骗自己的局。因为,你上面提及到的所想所做,如果和市场无关的话,和你在骗局里畅享发财梦,实际对骗局走向毫无关系有什么区别呢?

但走到这一步,其实,你就最起码认识了市场,认识了自己了。你可以回想回想自己过往的操作状态。复盘复盘自己的交易记录。如果,你是总体上赔钱了,你很大可能就是“赚小赔大”,而你总体上赚钱了,你很可能就是“赚大赔小”了,如果不是,你可能所处的市场处于人人赚状态,但总有不赚的时候吧。也就是那篇回答里提及到的“浮盈砍单”和“亏损抗单”导致的“小赚大亏”了。

那我们以对手盘博弈论思考一下,市场是肯定不缺“浮盈砍单”和“亏损抗单”的操作者的吧?那我们反过来操作不就行了嘛?“亏损砍单”和“浮盈抗单”,前者限定了亏损,后者放长了收益,整体盈亏比就提上来了,而这本身就可以达到降低准确率,提升容错率的条件了。

什么?你每次不止盈都从浮盈抗到浮亏,然后“亏损砍单”离场了。亲爱的,这就是考验你对市场和自己更深入的理解了,答应我,别再学别人了,好嘛?取悦自己吧,投机赚钱一定是个能让人身心愉悦的体验,他不仅仅带来的是金钱,更多的是自己的思想被验证后的那种满满的成就感。总体上说,凌晨三点半写的文章,思考已经不全面了。日后,想到了再做补充。但最起码这个基本思路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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