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营业部因经纪人管理不规范被处罚(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新旧对比) | 案例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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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业合规   2021-5-21 21:21   6658   0

2021年4月23日,江苏证监局对辖区某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其存在未按规定对个别经纪人进行执业前培训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营业部应进一步健全经纪人管理机制。
往前追溯,类似的处罚也有发生过。2019年11月,福建证监局对辖区某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其存在的其中一个问题就是:13名证券经纪人档案管理不到位,1名证券经纪人未进行岗前培训,1名证券经纪人证书未按要求发放,1名证券经纪人证书载明事项未及时变更等。监管部门对于经纪人管理的规定是比较具体和明确的,主要体现在2009年发布实施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20号公告】,集中“打包”修改了13部规章、29部规范性文件,这其中就包括《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这次修改主要是适应和满足新《证券法》取消从业资格的要求,其他内容并未做调整。为方便使用,壹口做了修改前后的条文对比,供参考!附件:《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新旧对比加删除线为删除,红色为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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