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人员
2018-9-2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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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频出——明确医疗信息化大方向
3月20日,政府报告中提出将加速互联网+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分级诊疗、医联体等领域建设。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
要点1“服务便民”,加快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允许医疗机构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
要点2“资源下沉”,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国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推动东部优质医疗资源对接中西部需求。支持高速宽带网络覆盖城乡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
要点3“信息互通”,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一站式”结算。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加快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信息安全防护。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
包容审慎、鼓励创新
“做优存量”——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
“做大增量”——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丰富服务供给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
对医院信息平台、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的信息化水平要求,在时间节点上更加明确
政策利好频出——互联网医疗服务
国新办举行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意见》吹风会
1、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可以依托这个实体医院在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
2、促进家庭签约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网上开展签约服务,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和延伸处方。
3、“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明确对线上开具的处方经过药师审核以后,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配送
4、推进“互联网+保险结算”方面逐步拓展在线结付功能,包括异地结算、一站式的结算来方便病人。
5、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方面,鼓励推进研发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两种互联网医院模式
1、以医疗机构为提供主体,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来拓展服务时间和空间,并且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根据互联网医院要提供服务的原则,此类互联网医院诊疗科目要与批准的实体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要一致
2、一些互联网公司和企业已经申办了互联网医院
根据文件要求,互联网医院必须落地在实体的医疗机构,线上线下要一致的监管,并且必须得有实体医疗机构作为依托。
与《意见》内涵吻合
“做优存量”——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
“做大增量”——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丰富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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