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人员
2019-2-23 23:57
2356
0
本周行业观点: 2019 年标杆电价大幅下调,增加规模指标可能性较高。
1、 2019 年标杆电价大幅下调, 增加规模指标可能性较高。 日前发改委价格司召集部分企业讨论 2019 难光伏标杆电价, 由于尚未有官方消息发出, 因此政策最终版可能与讨论会中的内容有所出入。 我们认为从财政的角度看, 2018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预计新增 50 亿元, 对应需要补贴的可再生能源规模约为 25GW, 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 补贴强度和规模指标三个角度来看, 要同时保证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 较高的补贴强度和较大的规模指标是不可能的事情。由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实际上是以收定支, 因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很难有所上调, 由此只能在补贴强度和规模指标中进行权衡。 较高的补贴强度会带来较少的规模指标, 而较低的补贴强度会带来较多的规模指标, 这样从原本的不可能三角转为跷跷板效应。 从保护产业链的角度看, 我们认为较低的补贴强度会带来较多的规模指标相对更可行, 更多的需求会带来规模效应从而降低企业成本, 并保证一定的现金流。 因此我们认为 2019 年光伏标杆电价可能有较大幅度下调而规模指标相应有所上升。
2、 平价上网政策利好新能源发电, 但总体影响有限。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于 1 月 10 日发布《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 通知》), 政策在多个方面给予平价上网项目支持, 包括: 1、 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 2、 仅享受地方补贴的项目仍视为平价上网项目; 3、 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4、 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 5、 省级电网企业承担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 20 年),不要求此类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就近直接交易试点和分布式市场交易除外); 6、 鼓励具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送端地区优先配置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从文件来看, 我们认为本次下发的文件与之前的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提出由电网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 这将使得风光项目收益确定性增强。 而除此以外其他支持与此前一系列的政策文件相差不大, 考虑到《 通知》 更多体现在指导思想而无具体落地细节, 我们认为其对市场更多的体现为刺激短期的预期回升, 从基本面来看, 平价上网涉及到最大的两个问题在于土地和接入, 而这两块在《 通知》 中仍然没有触及根本性的变革, 因此我们预计 2019~2020 年平价上网项目数量总体上将有所增长, 但增量有限。
查看PDF原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