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人员
2019-2-23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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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
《方案》要点与之前“带量采购”文件内容差异不大:根据《方案》的内容,
(1)试点城市:本轮带量采购的试点依然是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
(2)扩大带量采购范围:带量采购的总体思路是国家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3)带量采购的形式:入围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为2家的,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4)采购量: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剩余用量各公立医疗机构仍可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5)加速医院回款: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6)中标品种不受控费、药占比影响:鼓励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
“带量采购”影响下化学仿制药板块整体承压:随着一致性评价的逐步落地,传统化学仿制药将逐步去品牌化,变成标准品,行业也将进入成熟期,板块整体承压较大。“带量采购”最直接的影响是药品毛利率的大幅下滑,虽然中标企业也可以节约销售费用,但仍无法完全弥补降价产生的损失。此外,中标企业可以通过销量的提升来部分弥补单位利润下滑导致的损失,而产量扩增又可产生规模效应,有望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同时,政策监督下医疗机构将加快向药企的回款速度,提升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从而减少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根据之前公布的11个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的采购量和2017年相应品种全国销售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试点城市的集中采购量在全国使用量中的占比并不高,且“带量采购”的前提是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而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还不多,因此我们认为“带量采购”在大范围化学仿制药领域内推广还需要时间,短期内对大部分化学仿制药生产企业的业绩影响有限,但长期来看,随着每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司越来越多,国产仿制药的价格将逐步下降,化学仿制药行业最终会演变成普通制造业。
建议关注政策免疫板块: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难以逆转,医保将承受较大的支付压力,因此调整用药结构和挤掉虚高药价里的水分是长期的政策方向。受到政策层面的影响,我们建议近期关注政策免疫的板块:(1)非药板块: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医药商业等;(2)创新药:创新药是医药行业永恒的主题,需求永远无法满足,也是政策持续鼓励的方向;(3)创新药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CRO和CMO行业,受益于全球产能向中国转移以及国内医药行业近年快速发展产生的需求;(4)生物药:生物药仿制难度较大,行业属性与化药差异明显,我们认为中短期内出现类似“带量采购”的可能性不大;(5)自费支付的相关行业:高端疫苗、中药消费品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达预期,市场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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