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硕观察】 结算规则的变化对用电侧批发交易策略的影响 ...

论坛 期权论坛 股票     
期权匿名问答   2023-2-18 12:18   4718   0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
  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015年新一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显著成果之一。在电力中长期零售市场,他们扮演着卖方角色,而在批发市场他们又扮演着买方的角色。目前阶段,购售(批零)价差仍旧是售电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因此,一直以来如何降低购电批发成本始终是售电公司的“头等大事”。
  从最新的《2023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以下简称“2023细则”)来看,与去年相比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而从控制批发成本的角度,给批发交易策略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2023细则》中明确:“对于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市场交易合同电量2%及以内的超用电量按全网水电、风电、光伏月度(月内)省内市场交易(不含事后交易)的加权均价结算”。
   与去年政策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由单一到整体
   合同电量2%及以内的超用部分由按照用户的当月合同加权均价结算变成按照全网月内集中交易均价(不含事后交易)结算。

由横向到纵向
  合同电量2%及以内超用部分电量结算价格不再受年度合同的价格影响,仅与月度交易行情有关。
那么此番改动对售电公司参与月度(月内)交易的策略有何影响?(仅考虑超用情况)
   以往售电公司或批发用户可以通过低合同均价来主动调整偏差,从而以较低的均价结算2%以内的超用电量从而降低购电批发成本。而按照《2023细则》的规则,2%以内的超用部分价格由市场决定,售电公司只能被动的接受市场价格或者选择补齐合同;
   结合用电侧年度对批发约束“必须达到零售80%”的最新强制要求,在零售用户正常用电的情况下,售电公司月内交易刚性采购需求或许会被压缩,月内交易的活跃度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2%以内超用部分价格与事后交易价格无关的最新机制设计,也对售电公司在制定偏差内超用电量,在选择执行月度市场均价或者事后价格的策略时产生重大影响。
总的来讲,新的结算细则削弱和降低了售电公司利用偏差内结算规则赚取购售价差这部分利润的能力和空间。
当然,这种改变的成因就是转让交易结算方式发生了改变。新的转让交易规则不再关注原合同价格,而是直接生成新的转让合同结算。若还是以原有偏差内超用结算模式,则售电公司能够通过年度综合均价签订的合约以月内交易市场价转出的方式,使自身枯水期持有合约的加权价格降至较低的水平,从而利用原有超用2%以内的结算规则大幅增加获利,会造成市场资金严重失衡。
   除此之外,结算细则的升级还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仅影响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对整个市场也有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月内交易市场价格有一定的稳定作用
   例如,当月内交易供大于需时,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售电公司倾向于多买低价电至正常仓位,需求回升,因此可能出现价格上涨;当月内交易供不应求时,价格持续上涨时,售电公司倾向于超用部分按照市场均价结算超用电量,从而降低自身采购需求,而需求一旦下降则可能会导致交易行情有所回落。
2.影响年度交易购买策略
   以往年度合同价影响2%及以内的超用电量结算,售电公司可以通过均衡结构的低价枯水期合同赚取这部分的偏差收益,但今年这种策略则在枯水期无法带来相应的红利,从而可能导致年度交易期间综合均价采购策略的吸引力下降。

如此可见,交易规则设计的变与不变始终是制定交易策略的重要因素,而掌握和驾驭规则一直是参与电力市场通往成功交易的可靠保证!
【小硕观察、持续洞见】









供服务、应需求、链交易
电力交易第四方综合服务商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添加小硕微信
用心专业服务


分享到 :
0 人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积分:400157
帖子:80032
精华:0
期权论坛 期权论坛
发布
内容

下载期权论坛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