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性朋友会不会变成恋人的问题,其实关键在于两人相处过程中会不会击破这堵关系墙。
摇滚歌手史提芬·斯提尔斯(Stephen.Stills)在 1970 年说过一句话:「如果你不能和你爱上的人在一起,亲爱的,爱上和你在一起的人总能办到的。」倒霉就倒霉在,和你在一起的人,人家未必爱你啊。朋友和爱人的距离,有时像一层一捅就破的窗户纸,有时又像一块厚厚的防弹钢板。
在我看来,朋友和恋人的区别,约等于「喜欢」与「爱」的区别。因为喜欢,大家能做朋友,但因为程度不够,不太容易直接升格做恋人。朋友跟恋人的区别很容易让人揪心。经常有人问我:「有没有纯洁的男女关系?」「曾经的恋人还能不能当朋友?」以及「好朋友能不能做恋人?」严格地讲,这些问题都超越了心理范畴,涵盖了太多文化与社会的因素。心理学只能提供一些仅供参考的线索。
但好在,有一些事实,已经在学界获得了肯定。
首先,你要知道,友谊升级成爱情,有着天然的优势和基础。很多情侣是从友谊逐渐发展而来的。我们在第四讲谈到过亲密关系的纵深转变。朋友一般属于「个体关系」和「紧密关系」的层次,在条件成熟时,向亲密关系进行纵深发展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其次,你要知道,让友谊化茧成蝶,升华成爱情的元素,主要有两个:你们彼此间分享的生活交集,以及共同经历的事件演变。说白了,就是「你们彼此知道对方的底细」以及「你们一起经历了不一般的事情」。
朋友变不成恋人,归根结底就是两个原因:彼此交集太肤浅,共同经历太乏味。
你可以画个平面直角坐标系,里面的四个象限,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交集和经历,两点都不达标——那就是普通朋友一辈子,永远转不了正。
交集挺深,经历平淡——这就是令狐冲和小师妹岳灵珊,从小一起长大,但没有共同经历过风风雨雨。所以小师妹就表现出「我只拿你当哥哥」的态度。
经历惊心动魄,交集却毫无深度——就像我有一次坐过山车,旁边座位的陌生姑娘吓得全程掐我胳膊。如今回想起来,我当时的叫声恐怕一半来自于过山车的刺激,另一半来自于剧痛的手肘。下了车,人家姑娘特别不好意思,还给我买了根雪糕赔罪。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倘若交集深,经历还有刺激点——这就是王语嫣和慕容复啊!彼此有深入了解,又有着复国大业的幌子,要不是姑苏慕容氏爷儿俩自己作死,王语嫣能看上段誉?
你看,朋友产生于生活的交集——从同事、同学、舍友,到在线同好论坛的成员、你经常逛的书店的店员和总给你送快递的快递小哥,都有成为朋友的可能。但有的人之所以能超越朋友,成为恋人,可不仅仅是借力交集,更要在挖深关系,增进彼此体验上做文章。
我觉得,恋人比朋友多了两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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