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文笔才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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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3-2-10 15:00   329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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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作家的文笔的定义是什么? 怎么评判文笔的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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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2-10 15:01:48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我当编辑那几年,没日没夜在编审二室审稿的时候,全室的编辑都常常对一些作品有这样的感叹:这部小说构思和剧情亮点颇多,甚至人物还比较出彩,但是文笔实在差了点,可惜了
有时候呢又会有反向的用稿:节奏和故事一般般吧,不过文笔真不错,可以送审。
后来专职写作,对文笔也就较普通作者理解更深些。
文笔在每一位有写作欲望的人眼中,都是一个绕不开的大问题,可以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文笔能够决定一部小说的生死,那么到底怎样的文笔才算好呢?
曾经有一位作家这么概括,我觉得有一些道理:
就是读起来流畅舒适,一气呵成,它和词语数量、典故多少没有关系,它只与合不合适有关。
不过一句高度凝练的话是不够用来理解的,接下来展开详细讲讲,编辑会如何去看“好文笔”。


一、与作品风格高度契合

我们首先知道,不同的小说、不同的类型、不同的风格,都会有完全不一样的适配性,比如说,你要写的是侦探悬疑故事,那和言情故事的卿卿我我绝对是两种感觉。
如果应该精彩刺激、警匪大战的时候,作者却写出柔情似水,那不用想也得黄。
处理文笔时的基本设定,需要保证“因地制宜”,这是一名优秀写手的必备素质,甚至应该形成一种条件反射,当自己在写某种题材的作品时,不经考虑就会在脑海里产生相应的大体风格。
实际上这个逻辑大家都明白,关键是在写作时也需要时不时提醒自己,重点是有没有意识到,只要意识到了,那么在总体风格上就不会有问题。
在人称的使用上,第三人称俗称上帝视角,更加客观;第一人称更具有亲和性。注意,并不是第一人称就会具有代入感的,这需要把你构建的小说场景考虑进去,有时候使用第一人称,反而会让读者感觉到距离,自己也无法代入主角去,所以要慎重一些。
具体做法是,作者在构思环节,将几种文风放在脑海中去感受一下,看哪种引起的不适感最轻,那么就采用那一种。
二、踏准节奏,长短句交替使用

文章节奏能够通过句子形式、修辞手法来把握。短句简洁明快,干净利落,多用短句可以极大限度强化节奏推进速度,也是修正作品风格的好方法;长句能够交代足量信息,完善逻辑,还可以弥补短句在内容展示上的不足,二者搭配使用效果相当好。
我们经常听到读者诸如“文字节奏感极强”的评价,就把其表征充分地展示了。一部小说就像一首歌,起承转合、高潮迭起,协调一到位,基本上文笔就上了个大台阶。不太懂的,可以找一首好歌听听,看看作曲人是怎么押韵,怎么呼应的,艺术的本质都是相通的,懂了这个,你就会懂很多东西。


光说不易理解,来两个例子:
浓稠的白色,一点一滴,从一枚枚婴粟果子中渗出,汇聚,震颤,坠落。罂粟挤出它白色的乳浆,就像大地在哭泣。
——《尘埃落定》,阿来著
门巴喇嘛的药总是一种乌黑的九子,一粒粒装在漂亮的盒子里头,叫人觉得里面不是药而是宝石一类的东西。活佛的药全是粉末,先在纸里包了,然后才是好多层的黄色缎子,他的胖手掀开一层又一层仿佛无穷无尽的绸子,我觉得里面就要蹦出来整个世界了,结果却是一点灰色的粉末。活佛对着它们念念有词,做出十分珍贵的样子,而我肚子里正在害伯的地方也想发笑。那些粉末倒进口中,像一大群野马从干燥的大地上跑过一样,胃里混浊了,眼前立即尘土飞扬。
——《尘埃落定》,阿来著
第一个句子是短句,典型的短小精悍的词语,情绪虽是悲观的,但短句造成一种壮烈的悲观;第二句就是长句了,长句把“我”对药的感觉,以及活佛这个人物都刻画得入木三分,可以看出长句的节奏舒缓一些,情绪则更为柔和。


三、详略得当需重视

很多时候看稿子,详略问题会是致命问题。
一些作品读着读着,就不知道写哪里去了。应该好好铺开描写的主人公心理变化,被一笔带过,而不该大肆叙述的路人角色,却被安排了几个甚至十多段来写,这会让读者头脑发昏,不知所云。
文笔的核心,绝对不是简单的几个牛逼词语,几个长句子就能搞定的,真正的好文笔,应是全文融通,恰到好处,在需要出现的地方出现,在不需要出现时坚决隐藏。
来看一个例子

唐太斯被抛进了海里,他的脚上绑着一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正把他拖向海底深处。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坟场。
唐太斯尽管有点头晕目眩的,而且几乎快要窒息了,他还算头脑清醒,不时地屏住了他的呼吸。他的右手本来就拿着一把张开的小刀(他原准备随时乘机逃脱时用 的),所以现在他很快地划破口袋,先把他的手臂挣扎出来,接着又挣出他的身体。
虽然他竭力想抑脱掉那铁球,但整个身体却仍在不断地往下沉。于是他弯下身子,拚命用力割断了那绑住他两脚的绳索,此时他已几乎要窒息了。他使劲用脚向上一蹬,浮出了海面,那铁球便带着那几乎成了他裹尸布的布袋沉入了海底。
唐太斯在海面只吸了一口气,便又潜到了水里,以免被人看到。当他第二次浮出水面的时候,距离第一次沉下去的地方已有五十步了。他看到天空是一片黑暗, 预示着大风暴即将来临了,风在用劲地驱赶着疾驰的浮云,不时的露出一颗闪烁的星星。在他的面前,是一片无边无际,阴沉可怕的海面,浊浪汹涌,滚滚而来在他的背后,耸立着一座比大海比天空更黑暗的,象一个赤面獠牙似的怪物,它那凸出的奇岩象是伸出来的捕人的手臂。
在那块最高的岩石上,一支火把照出了两个人 影。他觉得这两个人是在往大海里张望,这两个古怪的掘墓人肯定已听到了他的喊叫声。唐太斯又潜了下去,在水下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从前就很喜欢潜泳,他过去在马赛灯塔前的海湾游泳的时候,常常能吸引许多观众,他们一致称赞他是港内最好的游泳能手。当他重新露出头来的时候,那火光已不见了。
必须确定一下方向了。兰顿纽和波米琪是伊夫堡周围最近的小岛,但兰顿纽和波米琪是有人居住的,大魔小岛也是如此。狄波伦或黎玛最安全。这两个岛离伊夫堡有三哩路,唐太斯决定游到那儿去。但在黑夜里他怎样来辨别方向呢?这时,他看到了伯兰尼亚灯塔象一颗灿烂的明星闪烁在他前面。假如这个灯光在右面,则狄布伦岛应左面,所以他只要向左转就能找到它。但我们已经说过,从伊夫堡到这个岛至少有三哩路。
在狱中的时候,法利亚每见他显出萎靡不振,无精打采的样子时,就常常对他说:“唐太斯,你可不能老是这个样子。要是你不好好地锻炼身体,你就是逃了出去体力不支也会淹死的。”
在海浪劈头打来的时候,这些话又在唐太斯的耳边响了起来,他使劲划起水来,以此看看自己是否真的体力不支。他很高兴地看到长期的牢狱生活并未夺去他的力量,他以前常常在海的怀抱里象一个孩子 似的嬉戏,而现在他仍是这方面的老手。
恐惧是一个无情的追逐者,它迫使唐太斯加倍用力。他侧耳倾听,想听听有没有什么声音传来。每次浮出浪峰时,他的目光就向地平线上搜索一下,努力透过黑暗望出去。每一个较高的浪头都象是一只来追赶他的小船,于是他就使足了劲拉开了他和小船之间的距离,但这样反复做了几次以后,他的体力便消耗得很厉害。他不停地向前游去,那座可怕的城堡渐渐地消失在黑暗里了。他虽看不清它的模样,但却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一小时过去了,在这期间,因获得了自由而兴奋不已的唐太斯,不断地破浪前进。
“我来算算看,”他说,“我差不多已游了一小时了,我是逆风游的,速度不 免要减慢,但不管怎样,要是我没弄错方向的话,我离狄布伦岛一定很近了。但要是我弄错了呢?”
他浑身打了个寒颤。他想浮在海面上休息一下,但海面波动得太猛烈,无法靠这种方法来休息。
“好吧,”他说,“我就游到精疲力尽为止,游到双臂麻木,浑身抽筋,然后淹死算了。”
于是他孤注一掷,使出全身力气。
突然间,他觉得天空似乎更黑更阴沉了,稠密的云块向他头顶上压了下来,同时,他感到膝盖一阵剧痛。他的想象力告诉他自己已中了一颗子弹,一刹那间,他就会听到槍声,然而并没有槍声。他伸出手,觉得有个东西挡住了他,于是他伸出脚去,碰到了地面,这时他才看清了自己错当成乌云的那个东西了。
在他的面前,耸立着一大堆奇形怪状的岩石,活象是经过一场猛烈的大火之后凝固而成的东西。这就是狄布伦岛了。唐太斯站起身来,向前走了几步,边感谢上帝边直挺挺地在花岗石上躺了下来,此刻他觉得睡在岩石上比睡在最舒适的床上还要柔软。然后,也不管风暴肆虐,大雨倾注他就象那些疲倦到了极点的人那样沉入了甜蜜的梦乡。一小时以后,爱德蒙被雷声惊醒了。此时,大风暴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奔驰,闪电一次次划过夜空,象一条浑身带火的赤炼蛇,照亮了那浑沌汹涌的浪潮卷滚着的云层。
——《基督山伯爵》第二十一章
看这个例子,详略得当、长短交替、风格贴合,描写极具节奏感,叙述和心理搭配精巧,这不就是好的文笔吗?
多看,多学,多读、多听,最后再配上一定的练习,相信我,你会下笔如有神的。
最后,推荐大家关注我的写作公众号征文约稿小助手,ID:yitiaoyingyugou,上面有很多写作经验分享、约稿信息等,还有免费书籍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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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2-10 15:02:25 发帖IP地址来自 天津
其实,文笔,口才,都是一个人的表达能力。
表达的目的在于说服。
古人说文以载道,写文章是要表达一个观点,而越多人接受这个观点,就说明表达越成功。
文笔好的人,善于用文字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读者可能不知不觉被说服。
无论是虚构写作,非虚构写作,作者都带着自己的观点。
虚构写作把观点藏在故事里,藏在人物的命运里,读者读完了,有时候以为是自己的判断,但也有可能是作者润物细无声的说服。
非虚构写作把观点藏在事实的排列里,虽然全文没有出现笔者的观点,但实际上,文章整体都是作者观点的反应。
孔子说,春秋大义,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文笔好的第一个体现,可能是说服程度。
古时候的纵横家,口才好,文笔也好,政治家不自觉就会被左右。
文笔好的第二个体现,是我上班之后才学到的。
总结成一个词语叫做“朗读感”。
意思就是,一篇文章文笔好不好,读出来。
诗词歌赋都有平仄韵律,虽说是为了华美,但也是为了有朗读感之后便于流传。
你读《古文观止》实际上是很有朗读感的,朗读感有利于记忆。
“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发苍苍,而牙齿动摇。”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厚,盖可忽乎哉。”
读起来很爽滑。
白话文运动之后,不讲究平仄韵律了,朗读感多少有些受伤。
但好的文章,依旧具备。
举几个例子。
“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需指指点点”
这虽然是译本,但朗读感仍旧很好。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四野无人。”
读出来,就被带入了那个氛围,自己就成了说这话的那个人。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沈从文和王小波一样,都是“文体家”,他们的文笔自成一体,读起来舒服,让人亲近,而不像有一些文字有卖弄典故和技巧的嫌疑。
提到文体家,文笔好的第三个标准,就是有没有自己的文体,也叫文字性格。
文字的辨识度也是评判一个人文笔好不好的重要标准。
如果把姓名隐去,能不能让熟知你的读者,第一时间找出你的文字,这是门手艺。
若形成了自己的文体,自己的表达风格,文笔自然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沈从文,王小波,老舍,汪曾祺,阿城都是文体家,辨识度极高,讲故事,说道理,用自己的方式,娓娓道来,读起来舒服,心里自然也乐于认同。
最后,总结一下,个人觉得文笔好的三个标准:说服力,朗读感,文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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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2-10 15:03:05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文笔的问题,本质上其实是语言的问题。
哪怕是文体的问题,归根结底也还是语言的问题。
如果能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这个问题就能继续讨论。

最近接收的关于语言的最新概念,来自布罗茨基的说法:
刺激语言,或是被语言刺激。
刺激语言,在我的理解,是一种对语言本身的排列、组合、颠倒、错位等可能性的试探与试验。沈从文对此有更好的表达:所谓“扭屈文字试验它的韧性,重摔文字试验它的硬性。”

被语言刺激,这就更好理解了,每一次阅读行为,都可能触发你的某种表达灵感,更新你的语言系统,打开一个美丽新世界。

我觉得好文笔,或者说好的语言,大概来源于这两方面的相辅相成。

在关于谈论文笔的文章里,流传度最广的,可能要数王小波的《我的师承》。
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大意是说,好的文体都是翻译家创造的。这里头列举的例子有,王道乾先生和他翻译的《情人》,还有查良铮先生和他翻译的《青铜骑士》。
这两位老先生对于语言的把握和处理,在曲折荡漾的译笔中淋漓尽现,足堪后来者的典范。

后来王小波几乎一有机会,就忍不住重申他这一关于好文体的观点。比如在《关于文体》里,他再次说道:

我认为最好的文体都是翻译家创造出来的。傅雷先生的文体很好,汝龙先生的文体更好。查良铮先生的译诗、王道乾先生翻译的小说这两种文体是我终生学习的榜样。

像傅雷、查良铮这一类学者型的翻译家,他们一方面受过传统国学的训练,一方面有着深厚的西学背景,在不同文化切换之间,在审美层次丰富多元之后,一种在纵向和横向都能兼收并蓄的表达就此应运而生。

这也是为什么白话文自五四起,也在五四达到巅峰。看鲁迅胡适梁实秋林语堂周作人徐志摩李健吾,常常徐徐一笔,却能感到千钧之力。这份力道,不是作者有意为之,而是在两种语境的比照下,直观感受来的巨大差距。这帮人的文笔之好,道理和上述的老一辈翻译家差不多。

反观现当代许多作家,是不能谈文笔的。莫言会讲故事,余华也很会讲故事,他们有想象力,他们是出色的小说家,但不是好的文体家——回头看看上面五四那几位,哪怕半个字不创作,哪个不是一级棒的翻译家?

翻译之于语言,影响就在这里。王国维说,出乎其外,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固有高致,入乎其内固有生气。就是这个意思。

话说回来,王小波的说法还是给了很多想要练好文笔的人以极大的启发。他所着力推崇的地方在于,是翻译家们在译作中表现出来的对于韵律和节奏感的掌控。
我想这也是好的文笔要具备的第一个条件,那就是语言的音乐性

博尔赫斯说:音乐是所有艺术想要达到的最高境界。

这个共识,不论中外,都是很容易达成的。

远的不说,就拿木心举例。陈丹青盛赞木心可能是我们时代惟一一位完整衔接古典汉语传统与五四传统的文学作者。当然也有人说,木心的文字太过矫饰。不管怎么说,我们可以来看看出自《眉目》这首诗里的一句:
我将迁徙,卜居森林小丘之陬,
静等那足够我爱的人物的到来。

重点就在这第一句,第一句的后半句,最好是把这半句读出来感受下:卜居森林小丘之陬(zou,第一声)。那种音韵起伏、一波三折的节奏感,读上一遍,真有唇齿生香之感。

所以我觉得古代读书人要经受句读训练,真是一门应当继承发扬的必修课。一句话,作者行于所当行,你要为其止于不得不止。诗词音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一段文字,仅仅是读起来韵律盎然,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当我们在称赞一个人文笔好的时候,我们其实是在说,表达得真到位。

这个表达到位,就是语言的准确性。这应该是好文笔具备的第二个条件。

卡尔维诺在《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里,专门辟出一章来谈“精确”,对于现代人在表达上的简单粗暴,他有些痛心疾首:

有时候我似乎觉得,一场瘟疫已传染了人类最特殊的天赋——对文字的使用。这是一场祸害语言的瘟疫,它体现于丧失认知能力和直接性;变成某种自动性,往往把一切的表达都简化为最通用、划一和抽象的陈套,把意义稀释,把表达力的棱角抹去,把文字与新环境碰撞所引发的火花熄掉。

关于语言的准确性,随手举两个例子:

第一则,还是来自于木心的诗集《我纷纷的情欲》里《库兹明斯科一夜》这首诗:
它的结尾是——
风到这时候才狂吹起来
树叶阵阵呼号,一颗雨点
许多雨点打在牛蒡和铁皮屋顶上

在这个简单的大雨将至的描述中,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一颗雨点”这四个字。
我们稍微动用一点常识就知道,走在大街上,当乌云压顶山雨欲来的时候,首先就是一大颗一大颗的雨点非常清晰地砸在脑袋上。有了这“一颗雨点”,这段描述就变得异常准确。

印象深刻的例子还有格非的短篇杰作《迷舟》,同样是结尾——
警卫员站在离萧只有三步远的地方,非常认真地打完了六发子弹。“非常认真”的修饰,就把警卫员监视萧的使命感和残酷而真实的暴力场面,完美融合。

语言的韵律和准确性都能有所兼顾,文笔一般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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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2-10 15:03:51 发帖IP地址来自 福建
谢邀。
以前,觉得文笔好,就是下笔惊人。比如韩寒郭敬明安妮宝贝。在我们的那个年龄,写出了我们写不出来的东西,把文字玩出了花。读起来舒畅,一弹再三叹,就是好文章。那时,文笔即修辞。
后来,读得多了,又渐渐觉得,同样是修辞,有人写出来就是绣口锦心、满口生香,有人虽也目迷五色,却总是有种底气不足的心虚。于是,慢慢感到,其实文笔依附于文章的眼界,文章本身缺少一种精气神,是再好的文笔也无法撑起来的。同样的一句借喻,有的人写出来就是无根之本,有的人写出来就是如临高山。有的人写上海的五光十色,眼里就真的只有五光十色。有的人也写,却能透过浮华,看到背后的沧桑、空虚、荒诞,这大概就是差别所在。
那时,文笔即气度
再后来,又觉得,气度也好,文辞也好,能成为大家的,这些都不会缺,而让他们脱颖而出的,是成就了自己特有的文风。对于许多作家来说,他们的文字已经形成了独特的韵律、用词、节奏感,无论是宏伟壮丽,还是厚重深邃,在他们都是浑然天成,丝毫没有刻意的痕迹,乃至鲜明到看到一段话就知道是谁的手笔。这种文风与作者性格的契合性和多样性,把文笔的概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那时,文笔则风格
再后来,随着年齿增长,觉得,平淡方为大不易,而文笔,还是重在返璞归真,回到「恬静冲淡」四个字。不加修饰,得法自然,用最凝练的词语,表达最复杂的思想,这个杠杆,就是文笔的精髓。而一切风格,归根结底都是殊途同归,总归要回到自然、从容、平淡一路,亦即「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关键的地方在于,倘若没有前面的积累,没有对修辞和结构得心应手的应用,没有对风格的挥洒自如,则不成平淡,而是平庸。因此,有些人早早就往平淡的路上走,二十多岁,故作老成,就难免显得苍白无力。平淡是一种境界,不是努力就能达到的。而文笔,即是对这种「平淡」的控制力。我称为「自然」。
那时,文笔即自然
现在,我的感觉是,其实文笔远没有这么玄乎。
文笔是什么?说白了,是遣词用句的能力。构成一篇文章的因素,有结构,有想象力,有情感,文笔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亦是将其他种种统一协调起来,呈现给读者的部分。文笔好比是盐,使一切有情得尝成味,而不见盐体,才是文笔的意义。读一篇文章,如果惊叹于文笔,其实是一叶障目了。
从这个角度讲,文笔的精髓,应该在于「得宜」两个字。
华丽的文辞也好,恢弘的气度也好,恬静冲淡的境界也好,这一切都应该是这么一个核心:结合作者的背景,文章的内涵,上下文气氛和节奏感的铺垫,等等,在这个地方,这样写,是最合适的
譬如说围棋。
知乎上有个答案,提到过,成为优秀棋手的重要条件,是,时时刻刻都要抱着「找出全局最优秀的一手棋」的决心。我很赞同。
围棋有没有最佳的一手?我觉得是有的。有的棋手大开大合,有的小心谨慎,有的天马行空,面对一个情况,他们的应对都会不同,但始终存在这么一手棋:在对手穷尽所有可能的应对的情况下,这样下收益是最高的
文笔也是如此。
每一个句子,一个词,甚至一个呼吸的节奏,都存在「最佳」。而好的文笔,就是能敏感地把握这个「最佳」的状态,尽可能地去接近它。
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的情况。要想找出每一手的最佳下法,别说人脑,计算机也做不到,写作也一样。只是,凭借着对文字的敏感和控制力,我们可以尽可能地接近它。
所以,优秀的文笔,在于,一方面能够把握文章的大局,一方面能够结合作者的特点,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令你感到「这个地方读起来流畅无比,毫不炫目,但想换个说法,却找不到更好的选择」。
好的文笔,不是一味追求华丽,也不是一味追求平淡,而是在作者的境界和文章的格局中找到一个支点。能做到「不以词害意」,就已经极为不易,若能通过文笔把文意拔高,就是极高的境界了。

大概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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