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微品金融”平台案件执行通报》,表示:
本院依据(2020)粤0305刑初1363号刑事判决,依法执行赵伟、郑燕、李新连、邹凯旋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部分一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0305执11244号。目前,本案已依法追缴到案款项人民币15,606,672.73元,处置涉案房产到案款项人民币2,862,438.32元(已扣除房产抵押权款项),合计人民币18,469,111.05元。
本案将分期按比例向微品金融集资参与人发放到案款项,首期案款分配方案正在制作中,本院将依法发布执行公告。因人数众多,届时请各集资参与人依照执行公告指引,完成登记、核对、确认事项。在核对确认后,请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本院将在审核完毕后,依法分配案款。
具体参考:“微品金融”平台案件执行通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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