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逻辑1》归纳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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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2-5-18 15:40   7944   0
金融的核心

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金融学就是研究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为什么会出现、如何发生、怎样发展,等等。
按照我们所学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劳动成本决定价值。这一观点不利于我们理解金融的逻辑,作者认为价值由效用决定,由未来收益决定而不是过去成本决定,并举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例子:只顾生产、不顾需求和市场,很多时候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摧毁价值。
金融对于文化的作用

农业社会里,人际交易以人格化的隐性方式实现,其交易范围缩小到家庭、家族这些血缘体系内。因为血缘关系意味着一种信用,彼此间的信任是交易成功的关键。“养儿防老”就是将子女作为一种人格化的保险品、养老投资品。“人情”也是一种跨时间的价值交换。儒家文化的“三纲”其实是固化了这种隐形的交易模式、金融契约。过于强调家的经济作用必然弱化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联系。
"金融市场正在把中国家庭从利益交换中解放出来,让家庭的功能重点定义在情感交流、精神世界上,家应该是情感的天地,是精神上的安身立命之所,而不是利益交换场。金融市场就是这样让中国文化走出儒家的刚性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五四”运动主张的“打倒孔家店”、解放个人,还必须有家庭之外金融市场的发达,否则,“孔家店”还是无法被打倒。"——序言
西方文化也不是历来就以个人为中心,是经济与金融的发展把他们逐渐从对家庭和教会的依赖中解放出来。
"以血缘关系和亲情为经济交易的基础能降低违约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这是人类社会的共性,在西方社会也如此。只不过,这样做的代价是过多地把家庭关系跟利益联系在一起,弱化“家”的感情内涵。换句话说,儒家反对言利,所以抑制商业,压制外部市场化发展,但这样做的后果是强化了“家”的经济交易功能,加重了家庭关系中的利益交换本质。跟中国不同的是,西欧较早地认识到经济交易并不是“非血缘关系不可”,较早把经济功能从家族内剥离出来,这间接给西方发展后来证券金融所需要的契约制度架构提供了机会。"——第二十一章
其实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金融与治国

关于“节流”与“开源”两种国策

中国历代王朝的更迭都遵循一种基本财政规律:王朝兴起时国库丰盛,随后递减直至财政赤字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致使改朝换代。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权力失控和贪污腐败这种制度性的根源,也与国家理财策略有关。以往中国各朝经济方针基本属于第一种,近三四十年中国的发展国策和美国历年策略属于第二种。第一种国策不断地往国库里充实银子,结果限制了发展,守财丧命。第二种国策不仅将现有的钱全部用于发展,甚至借钱发展,透支未来的收入发展,结果带来了国力的强盛。
缓解财政危机的方式:增税、操纵货币与国债

增税:
"靠单一年度的加税来解决财政危机,其最大的缺陷是强化了次性大额开支对社会当年的冲击,等于是“税负休克疗法”,它无法让朝廷把一次大开支平摊到未来 30年、50年的财政收入上,没办法让社会大众为其每年支付一点。"——第六章
操纵货币:
"虽然由操纵货币来掠夺大众钱财不像直接征税那么一目了然,但它的缺点跟后者相似 :给社会的短期冲击太大,极易导致动乱甚至起义,而且会从根本上破坏社会对政府的信心。"——第六章
国债:
"由于国家不能发行股票,最理想的缓解财政危机、支持发展的办法是发行长期债券,其期限越长越好,因为如果期限很长(比如 100年),就可把一次性的大开支平摊到未来很多年上,大大减轻任何单年的支付压力。"——第六章
什么情况下公债更增强国力?

当政府的开支用于有回报的资本性项目上,且项目的回报率高于国债利息时,那么财政赤字及公债融资就是利于强国的(与企业判断项目是否值得融资进行投资一样)。这里国债利率是一个关键,而国债利率又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另一个关键是融来的资金用于项目投资,而不是被挥霍浪费或者贪污。
"说到底,是应该往国库多存钱,还是不仅把收入都花掉而且要借国债发展,答案取决于长期限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也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前者决定公债利息成本的高低,而后者决定政府投资的效率以及回报的高低。由于金融发展也取决于国家制度资本,所以,最终是制度决定了国策模式"——第六章
"加税或国债:哪种更好?
答案的关键还在于政府的融资成本和民间的投资回报率,只要纳税人的投资回报率高于政府公债利息,最优的国策是:少征税,把钱留给老百姓去投资创业,藏富于民,政府尽量用公债来补充财政赤字。"——第六章
政府富有不如民间富有(国债的另一个好处——催生民主与法治)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作者通过阐述美国、英国与法国的历史说明了需要发行国债向民间借钱的政府不能表现出“权力傲慢”,需要尊重民众权利,赢得金融市场的信任;一旦政府有钱不需要依靠百姓,就容易走向专制。
"民间富有是自由、民主、法治的基础。政府太富有,则可能会挑战民间的空间,挑战民主与法治。"——第七章
"民富是自由、民主与法治的基本条件。有利于催生民主法治发展的格局包括许多方面,其中之一是 “政府穷民间富”以及国债金融市场。“政府穷民间富” 并不必然导致民主法治,但是国富民穷必然威胁民问权利。负债累累的政府是一个权力难以扩张的政府。负债、债券市场、征税、纳税人,这些都是构筑民主宪政的砖瓦。"——第七章
关于高利贷与民间金融

高利贷属于民间金融。一直以来我们对高利贷都持有一种负面印象,认为高利贷是和“剥削‘等同的概念。然而从高利贷产生的原因来看,是因为民间有这么一种需求。当资金需求者将目光转向高利贷时,说明他们除了高利贷之外别无选择,或者说他们认为他们能得到的好处比付出的高利息多。简单地禁止民间借贷并不能解决百姓对金融的需求问题。作者发现,社会文化环境对高利贷越是充满敌意,高利贷越是严重。因为这种思想和打压的做法会导致资金的供给更少,供不应求,利息自然更是上涨,同时也给地下黑帮暴力的发展提供了推动力。反而一个商业文化越发达的地方,机构金融越发达的地方,民间借贷利率越低。 需求是没有办法抑制的,提高供给才能降低资金的价格(利息)。如何提高供给?这就需要保护放贷人的权益,降低他们资金不能收回的风险,风险越低利息越低。解决高利贷问题就如同治水,宜疏不宜堵。
"在我们以往的思维中,借款的人往往是些善良的老实人,而放线老本身的品行都很差,心也很黑,所以就需要政府干预,防止那些需要借款的人被剥削。这种思维或许也对,但是政府部门不能在禁止民间金融之后又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老百姓上述的资金需求问题,国有银行和正规地方信用社只从老百姓那里吸收存款但不对他们做货款,这样就逼着老百姓找地下钱庄,付出更高的利率获得资金,除此之外别无选择。"——第九章
如何推进金融现代化

法治是现代金融的核心
"金融交易不管是以银行存款或贷款的形式,还是以股票、债券、期货、基金等形式发生,都是一种信用契约交易,买卖的是一纸票据合约,是一种承诺。既然如此,支持契约执行的架构就更是金融交易能否发生和发展的基础之基础、重中之重。"——第十一章
"不管是其他国家的经历,还是晚清与民国时期的经历,都表明由国家拥有银行和证券市场会带来太多的道德风险与利益扭曲,虽然由国家信用做金融的后盾能提供一时之便,但它会窒息金融业的创新、阻碍金融所需要的制度变革,而且也必然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让太多资源浪费于形象工程。没有民间金融的自由发展空间,没有现代法治,就难有现代金融。"——第十一章
关于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的起因

以08年次贷危机为例:
1938年以前,美国的房贷与消费信贷市场与当今中国情况相似,银行自负盈亏,自己承担风险。为控制坏账率,减少流动性风险,银行愿意提供的房贷资金有限。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需要银行提供更多的贷款资金,这就意味着需要减少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的顾虑,由此1938年半政府机构联邦住房按揭贷款协会(Fannie Mae)被推出。Fannie Mae的作用是购买银行想要转手的按揭贷款,这样那些15年、30年的按揭贷款就具有了流动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减小,放贷的倾向性也就增加。但Fannie Mae的资金有限,为进一步增加按揭贷款资金的供应量以及分摊Fannie Mae的风险,1970年另一个半政府机构Ginnie Mae成立。Ginnie Mae的作用是将各种按揭贷款打包,然后分成股份,以可交易证券的形式在资本市场出售,这种按揭贷款证券就是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MBS)。MBS不仅增加了住房按揭贷款的流动性,使按揭贷款的资金供应量接近于无限,更重要的是通过证券化将风险分散到无数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手中。与此相似的按揭贷款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拉长了委托——代理关系链。这样委托代理链上的每一方都都可以不负责任,只赚取服务费,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最终投资者,而投资者又距离最初的直接放贷者太远,无法行使太多的监督,这样就为系统性风险埋下了隐患。
"过去七十年,围绕住房按揭贷款的多种金融创新为美国社会提供了巨大的购房资金,其贡献自不必多说,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尤其是这一长条的按揭贷款衍生证券链,使资金的最终提供方与最终使用方之问距离太远。由于每一环金融交易包含着新一环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资金的最终提供方与最终使用方之间的距离大远之后,多环节的委托代理关系必然导致道德风险、不负责任的程度严重上升。"——第十二章
次贷危机对美国意味着什么

"因此,像美国历次金融危机一样,这次危机不会改变美国的经济模式,也没有人要终止金融证券业在美国经济中的地位,面对的挑战仍然是一个如何改良的问题,如果说 “借债消费”过头了,那是量的问题,属于改良的范畴。更确切地讲,是如何找到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以减少多环节委托代理关系链所带来的道德风险,使每个环节的交易方都能勤勉负责,保证“花别人的钱也心疼”。这等于把我们又带回到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市场交易设计中的经典问题,是委托代理关系和激励机制设计问题。这次次贷危机带来的教训是,在最前面直接与借款方打交道的中介商必须要分担一定的坏账风险,证券评级公司、审计公司也必须承担后果,而不能像现在这样,他们做好做坏照样收取固定的服务费。另一方面,随着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最初提供方之间的委托代理链不断拉长,整个交易链中涉及的金融中介公司越来越多,就像这次次货危机所表现出的那样,其中有按揭贷款公司、商业银行、华尔街券商、证券评级公司、信用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这些金融中介一环扣一环,如果一环崩溃,整个金融市场体系可能被拖下水,演变成系统风险。因此,金融交易链被拉长之后,市场中所隐含的公共利益也大大上升,为适应新局面,政府监管架构也必须做相应调整。这些也正是美国各界正在探讨的问题。但是,最终的改革会像历次金融危机之后的改革一样,让美国金融化、资本化的能力更上一层楼。"——第十二章
次贷危机给中国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的启示是什么?对于当初认为“美国的金融证券市场最发达,所以不应该有金融危机”的人来说,这次危机或许显得很突然。但是,当我们看到金融交易的内容是无形、无味无色的支付许诺,我们会认识到金融市场是最能滋生违约风险、道德风险的温床,因而最难发展,对制度的要求远高于一般商品市场。特别是当金融交易链中的环节不断增加之后,人的本性决定了委托代理关系必然会带来越来越多的系统风险,美国也不例外。"——第十二章
"今天中国因为没有那些五花八门的按揭衍生证券,所以没有金融危机,而美国有了这些才时常出现金融危机,这本身并不说明中国的金融欠发展是正确的,是对中国社会更有利的事。而如果中国或任何国家从此限制金融创新,过度强化金融管制,那会像因噎废食一样地错。只有进一步鼓励自发的金融创新,放开金融市场的手脚,中国的金融市场才能深化。"——第十二章
"我认为,中国从这次危机中应该汲取的教训是:千万不要因为美国的金融创新带来的问题,就认为我们不放开金融创新的做法是对的。中国必须学会游泳,即使要交学费,也应该去学。"——第十五章
关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我们必须看到,在关键时候,政府不救市会有很大社会成本,但救市有好处,也有道德风险,两害相权究竟谁重谁轻?由谁来判断?做出判断的人是否公正客观?是否有可靠的制度架构保证其公正客观?所以,政府可以在市场危机关键时候起重要作用,但是必须在问责架构下千预市场。 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伴随政府干预市场、解救市场危机的频率越来越高,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问责机制也必须跟上,必须有相配套的政治改革,否则,政府权力的扩展反而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代价。所以,我们不怕看到美国政府、中国政府因为其与市场的边界发生变化而频频介入市场,但我们怕只看到政府权力的扩张,而见不到对权力制约和问责的出现。"——第十三章
借贷消费与消费驱动型经济

借贷消费产生于工业革命改进了生产技术、提高了物资供给,让人们走出温饱挑战这样的时代背景。此时产能过剩,供给已经不再是经济增长的瓶颈,需求才是。因此经济增长模式自然需要由生产驱动型转向消费驱动型。如何在收入增长相对较慢的情况下推进消费驱动经济?借贷消费应运而生。通过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的模式,将一次性资金分摊到未来,减少一次性支付的压力,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事实上,美国经济在向借贷消费转型过程中也充满了争议,与当今中国一样。并且次贷危机的产生也是由于过多不负责任的放贷行为。但这不意味这种模式是错误的,它的问题在于“量”而不在于“质”,在于放贷过程中的审核与监督机制问题。
"金融市场发展的目的之一是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教育贷款等,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龄时收人不均匀而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问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各类基金等金融品种,其目的也在于安排好未来各种可能的需求,以减轻青年、壮年时期的存钱压力,从而促进消费。总之,住房抵押货款证券化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发展,都是围绕着把人们从存钱压力中解放出来,进而释放消费动力。 这种借贷促进消费的发展模式不是美国专有的,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这样的模式。实际上,中国经济现在也要从投资驱动型的模式向消费驱动型的模式转型,否则,中国只能继续依赖制造业和出口市场。"——第十四章
为促进中国经济由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的转变,金融创新需要跟上步伐,由此需要改变金融监管模式。
"中国的金融管制,表面上看没有什么代价,实际上这个代价在用其他的形式表现出来。为什么在国际分工中我们只能做出卖廉价劳动力的制造业?这跟金融发展落后、金融创新没办法放开手脚的关系很大。金融市场没办法发展,国内消费的增长就会很难,带给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代价就是必须靠出口来拉动增长。"——第十五章
法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经济发展优先于法律发展,由此产生了相关利益群体,然后在相关利益群体对自身权益保护的诉求中推动了法律变革。
"Coffee(2001)针对法律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提出了一种观点:初步市场发展在前,然后才可能有以“股东中心主义〞为基本理念的法律变革,由此推动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发展,不可能是先有完善的法治,然后才来发展经济。"——第十八章
"Coffee进一步解释:“这种发展顺序从政治上也显然有说服力:只有在那些最有动力推动法律变革的群体形成之后,只有当这些群体认为通过法律变革,他们的利益真的能够获得保护的时候,法律变革才可能在这些群体的追求下发生。〞因此,要想引发法律变革,必须首先形成利益群体(这里指分散的公众股东),然后,靠这些利益群体才可能形成有效的游说力量,才可能成为法律变革的利器,从而推动司法变革。"——第十八章
关于本书的思考

本书出版时间较早,关于章节内容的撰写集中于05-09年,有些关于中国现状的描写已经过时,作者提出的部分建议目前也正在践行中。书的内容通俗易懂,不涉及太多专业术语,引用的例子也贴近生活,适合非经济专业的读者阅读。综观全书,理解金融的逻辑可以从经济、制度与文化角度入手,人性贯穿于其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金融通过金融工具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性,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批新的利益群体,旧的制度、文化损害了新利益群体的利益,在新利益群体诉求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过程中,催生了对制度、法律变革的要求,催生了对文化的反思。但是制度法律的变革与文化的改变不是那么容易进行的,这其中涉及多方利益群体的较量。在有利的政治文化中,经济得以继续发展;在不利的政治文化中,经济的发展会受到阻碍。然而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在金融工具的创新过程中,没有法律与制度的约束,人的欲望就像脱缰的野马,在乱奔乱撞之中对经济造成冲击。不要考验人性在欲望面前的选择,人性的趋利避害既能促进经济发展,也能摧毁经济。
此外,关于作者在“文化的金融学逻辑”部分认为“中庸之道扼杀的不只是物质文明上的创新能力,而且也激发人们不要在精神资源上有 “出众”的创新突破。(第十九章)”这点,我有其他看法。“中庸之道”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所谓“道”就是一种方法,这种“中庸”的方法在处理很多问题上尤其是人际关系问题上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有问题的是使用方法的人,我们不可能对待所有问题都使用一种方法。是人驾驭方法,不是方法左右人。更何况中国古代也不是没有创新,所以并非是“中庸之道”抑制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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