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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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2-4-26 15:11   7407   0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通过有效运用支付方式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规避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

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以规避因外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而带来的风险。

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是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买入一个执行价格较低(以一单位外汇折合人民币计量执行价格)的外汇看跌期权,同时卖出一个执行价格较高的外汇看涨期权,按照公司未来实际结汇需求可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累计未执行合约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美元。公司将在上述业务期间的总授信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除根据银行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计划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遵循的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2、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流动资金安排:保证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预计占用资金在公司年度的总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并预测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到账期的金额和可能偿付的外汇准备数量。

3、做好外币支付与回款预测与落实,防止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延期交割。

4、预测汇率变动风险:根据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交易方案预测在汇率出现变动后的盈亏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建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金额: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 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公告日已为各家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是: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2000万元人民币)、漳州松霖建材有限公司(0元)、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仅限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建设银行厦门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该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华松先生、授权代理人吴文利女士任何一人均有权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事项,下一次综合授信额度审批股东大会有权利进行修订。

二、2022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公司计划2022年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上述两项额度不能调剂。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华松先生、授权代理人吴文利女士任何一人均有权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2,673.83万元,净资产1,907.30万元,营业收入7,218.19万元,净利润-8,119.23万元。

(2)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05,822.82万元,净资产58,767.10万元,营业收入88,162.37万元,净利润3,009.84万元。

(3)漳州松霖建材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8,189.56万元,净资产14,928.68万元,营业收入5,649.27万元,净利润-569.26万元。

(4)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0,784.27万元,净资产25,062.10万元,营业收入74,598.28万元,净利润4,835.5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 本次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6亿元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4.77%。

2.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000.00万元(该金额为银行授信额度,非实际债务金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华松先生、授权代理人吴文利女士任何一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拟被担保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2、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3、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

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与原因说明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

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倍杰特科技股份公司51%股权收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收购交易对方(龚斌华、吴端裕、王金贵、厦门市倍淼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厦门市倍犇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勾陈资本(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倍杰特51%股权。

本次交易中吴端裕、吴家奕、龚斌华、厦门市倍淼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厦门市倍犇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并承诺:目标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现的平均归母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下同)不低于5,666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当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人民币、5,600万元人民币、6,400万元人民币(合计为1.7亿元人民币,以下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各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以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报表为准。

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截至当年年末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小于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相关审计报告出具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该累计未达成利润部分进行业绩补偿,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控制子公司2021年业绩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632号),倍杰特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59.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33.12万元,业绩未达到2021年度承诺业绩5,000.00万元。

三、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一)、倍杰特2021年度业绩未及预期,主要原因为:

1. 同安新冠疫情影响

2021年9月中旬厦门同安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且较为严重,倍杰特位于同安疫情最为严重的西塘社区。2021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按照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同安区交通封锁,倍杰特完全停产,日常经营及业务扩展完全停滞,但仍需承担员工工资、资产折旧、摊销等诸多固定费用支出。

2. 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

2021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事项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2021年4-12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继续升值、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而倍杰特虽与客户陆续建立汇率波动、材料价格波动的价格调整机制,但由于调价存在滞后性,无法完全消除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对毛利率的影响。

(二)、倍杰特已采取的改善措施

针对上述关于汇率波动、材料价格变动,倍杰特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

1.与主要客户进行产品价格谈判,建立产品价格与汇率、材料的联动机制,以稳定公司产品的毛利水平;

2.考虑利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对利润的影响。

四、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应补偿现金如下:

当期现金补偿总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现净利润数=5,0000,000-37,331,188.64=12,668,811.36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倍杰特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事项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632号),倍杰特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倍杰特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事项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方案。

八、公司后续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倍杰特的业绩情况,加强对其的管理工作。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本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主,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

1、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包括10%)的事项。

(五)股票股利的发放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则应当经外部监事半数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对规定的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1、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2、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4、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其他情形。

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应兼顾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权益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九)利润分配的监督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同时,为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本)》最终修改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松霖科技园办公楼一楼展厅会议室(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在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华松、吴文利、周丽华、周华柏、厦门松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松霖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信卓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联正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励众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8号,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电话:0592-3502118,传真:0592-3502111。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一)、(二)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建华

2、电话:0592-3502118

3、传真:0592-3502111

4、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8号

5、邮编:361000

6、电子邮箱:irm@solex.cn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55,51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3.4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800.5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12.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7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予以结项,其中“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896.59元已于2021年6月25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龙头、淋浴系统搬迁及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1,074.66元已于2021年7月5日、7月6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加募投项目“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8号。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9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予以结项,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9,088.47万元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松霖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0.55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71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88.47万元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产生利息的投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年,建设期以每期的投产率来折算承诺效益,项目基本实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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