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税的新政?可能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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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1024   2021-5-14 21:26   5875   5
新闻背景: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税_网易财经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年,即2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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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26:28 发帖IP地址来自
在上海做了很多场税优险的企业宣讲,吃力又不讨好,常常怀疑自己脑子是不是水太多。。。这里把大家常见的问题总结下供参考。
背景:国家想改善社会保障体系,又不想掏钱,怎么办?很简单,出台政策,摔锅给保险公司呗。2015年三大部委(财、税、保监)联合发文,税优险落地。和保险公司约定,保本微利经营,简单赔付率不低于80%(简单理解就是保费收入的80%以上一定要赔出去),如果赔不到80%,差额返还到全部被保险人账户中。
为什么税优险叫好不叫座?对于这么一款规定保险公司几乎赚不到钱甚至赔钱的产品,宣传一定的欠缺的,我们很多人也没有用商业保险解决医疗费自费自负部分的习惯,不愿意推+不愿意买,这就尴尬了。
至今有几个已经得到税优险资格的保险公司连条款都没出。某家保险公司的老总是原保监的领导,很积极在响应国家政策,条款也很地道,优于示范条款,我是真心佩服的。下面分公司负责人也跟我聊过地区推广税优时和总公司约定分公司不自负盈亏,全部由总公司托底,这也侧面反映产品确实不错,也确实不挣钱。
产品概述(以保监会示范性条款举例):
无等待期,无免赔额,可带病投保(不得拒保)且保证续保的医疗险
*住院及前7天,后30天门诊
*特定疾病门急诊(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门诊治疗)
*慢性病门诊(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保障表如下:

社保内报销100%,社保外报销80%,综合报销不得低于90%
投保人条件:
*31个试点地区(2017年7.1后扩展全国)
*纳税人
关于带病投保:
税优健康险是不可以拒保的,也不存在责任免除等等,但是区分是否“既往症”,这个既往症不同于我们一般认知的之前的某种疾病,可以理解为一类人群,已经罹患某种较为严重疾病的人群,由于保险公司不能够拒保,只能对这部分人做一个低保额保障的处理,才能相对保证健康投保人的公平。
比如一个癌症病人投保(前提是他是纳税人,买保险的时候还在纳税,没辞职),他买了这个保险,就能立刻享有4万元,终身15万的住院保额,这也是为什么我曾经在社区让已经疑似患病的妹子尽快投保税优险的原因。(但你必须是正在纳税的纳税人)(放化疗及靶向药有一年等待期,永远不要等风险来临才想做好准备)
关于如何税优: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可以简单理解为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到3700元,对应的减税表可以参考下表:

关于价格(以上文所提某公司为例):有无企补费率是你们公司有没有企业补充医疗险,一般规定为起付线不高于500,保额不低于3000,住院赔付比例不低于80%。


以上的价格是风险保费(理解为消费掉的钱),但是目前需要交纳的费用为:风险保费<2400,交2400,风险保费>2400,交风险保费。那么,肯定要问,我多交的钱去哪里了?多缴纳的保费会进入自己的保险万能账户,保险公司会给出一个保底2.5%(各家公司不一样)的收益累积生息,这笔钱可以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保险或自负医疗费支出。
理解起来有些难,我们结合上一张表格举个例子计算保费:
假设30岁A,扣除五险一金的收入为1万元。他们公司有符合规定的企业补充医疗,选择A款产品。
表面:仍需要付出每个月200元保费(或选择年交2400元)
实际:风险保费为60元每月,因购买税优节省个税40元,实际付出成本是20元,多交部分200-60=140元,进入万能账户累积生息。对于社区精英来说,来个月入8万这保险就免费了,还倒贴你10块钱每月。
关于保证续保
除了税优险,目前没有任何一款商业保险可以做到保证续保,之前做保险公司内勤的时候见过很多病人来申请理赔,有个肾透析的病人给我印象很深刻,一个中年大叔,说话幽默,虽然他的保险保额不高,但每次来理赔的时候还挺开心,后来慢慢见不到了,再后来一次偶然碰到他知道因为5年保证续保时间到公司审核不通过后不再续保,说实话我当时挺难受的,因为持续的理赔金可能不只是他的医疗费用补偿,更多的可能成为一种精神支柱。税优险保证续保这一点没有任何一款商业保险可以比拟。
要不要买,税优险足够吗?
要,作为一个打底的医疗险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覆盖绝大部分的住院支出,但是非常建议大家再入手一份高免赔额的次中端医疗,因为毕竟税优的额度不太高,万一遇到了极端情况可以临危不乱。医疗险只是商业保险体系中的一部分,其他就不在这个问题中展开。
投保真的复杂吗?
真的不复杂,企业团体投保,3人成团,提供以下材料即可。可能需要麻烦HR和财务人员
*企业三证合一电子版
*参保人员清单(加盖公章)电子版、纸质版皆可
*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保单复印件(有明细保障责任)
*《税优健康保险企业信息确认书》加盖公章
如何低税
提供税优识别码给财务,税优识别码每个保单首页都会有


财务人员关于低税的问题可以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
暂时想到这么多,其他问题可以评论区或者直接私信。真心希望每个需要的人都有合适且足额的保障。办公室的冷风吹了一下午,先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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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26:29 发帖IP地址来自
其实购买商业保险抵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早在财税 2015 126号文件中就予以了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2016年1月1日就选定了北京、上海、天津以及重庆四个地市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试点,应该说是个人所得税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一种尝试。我想结合自己的管理经验,从3个方面对这次全国扩围的财税2017 39号文以及公告17号谈谈自己的想法。
第一,第三方数据外部交换的一次尝试。为什么这么说,这次个人所得税商业保险2400元扣除优惠里提到了一个重要名词“税优识别码”
“税优识别码”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确定后下发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打印在保单上,是纳税人据以税前扣除的重要凭据。因此,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时,均需提供“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为什么说这个码这么重要呢?因为外行看有这个码无非就是个税扣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先决条件,但实际上,识别码建立了保险公司将相应的第三方数据同步到中间库再由金税三期抓取分析的“互联网+税务”机制。目前金税三期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施行的是全员全额明细 申报,那么你填列的相应扣除项目,金税三期均会内部比对、分析、校验并进行疑点推送。
这个比对不仅是局限于个人商业保险,而且地税完全有资源利用自己的社保费数据中的五险一金与个人申报明细数据做比对,同时当政务资源融合后,包括住房公积金等等税前扣除项目均可以比对,实现税务大数据的运用。
目前一个城市的地税管理个税扣缴义务人动辄几万户企业,如果有个别企业或者个人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商业险后进行扣除,木有大数据信息共享、分析的话,这项政策的落实到底是灰常难的。毕竟如果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保费信息终止或者未续保,税务部门夹在中间完全就是信息不对称,无法获知已享受了该项税收优惠后是否保险信息继续续保以及等等特殊情况。
第二,保险和个税优惠的一次有效结合。可能有的人会有消极看法,说是税务帮着卖保险,嘿嘿。但是这次个人所得税对健康商业险的优惠,也是一次类似税邮双代一样,税务用“减税红包”实现共赢、不仅囊括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个人,还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范围,税收政策上的普惠面已经很赞了,剩下就是卖保险自己的事儿了。


第三,新兴税收筹划个税模式。公告中提到了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购买形式有三种,自行购买、单位购买以及共同承担。三种购买方式虽然产生的个税扣款效应一般,但是比较适用于超高收入人群,例如张某适用10%税率的话,一年购买商业保险可以享受240元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200*10%*12=240),而要是适用45%最高档税率的话,一年就可以享受1080元(200*45%*12=1080)。我个人理解,虽然评论区里有人说这点优惠木有卵用,但是根据我的经营和理解,这个优惠还对个人所得税“1元晋档的问题”可以实现一个有效的调控,尤其是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在25%以上的人群在遇到个税1元晋档时候,通过保险购买调控,可以实现个人税收筹划的赢利。



张某月税前工资10000,个人缴付的符合个税扣除标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3000。 2017年7月张某自己自行购买\单位购买\共同承担,符合文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3600元,保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
所以小张8月收入额为10000,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自行购买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3500-3000-200(符合条件商业保险)=3300.按照速算扣除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8月张某应纳税额为3300*10%-105=225元。
单位购买
应纳税所得额
10300-3500-3000-200=3600.按照速算扣除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8月张某应纳税额为3600*10%-105=255元。
共同承担(假设比例50%)
应纳税所得额为10150-3500-3000-200=3450。按照速算扣除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8月小A应纳税额为3450*10%-105=240元
最后,补充一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单位统一购买商业保险或者同个人共同承担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即使计入福利费、工资并为员工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然,个人意愿还是希望所得税前允许扣除,毕竟税收优惠本身不仅针对个税,还是要全税种联动
想说说,这块儿到底推行的肿么样,公告里有一句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
百度了下保监会搜索“个人税收优惠型”得到了82条行政许可的搜索结果,4个城市推行平均超过了近20家保险公司,至少应该说推行的面和广度已经不错。
( ⊙ o ⊙ )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群在线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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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26:30 发帖IP地址来自
1、税优的产品才是重点,史无前例的福利好产品,什么包含既往症、保证续保之类都含在内。
2、扣税额度对个人不高(但是对税总挺高的,所以当初卡在那好久),而且现有操作比较麻烦,需要公司的HR的进行扣税操作。
结论:有条件的可以赶紧买,特别是35-40岁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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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26:31 发帖IP地址来自
说白了,就是税务总局再帮保监会的忙,让老百姓多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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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26:32 发帖IP地址来自
第一,这个政策的推出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减税效果。

因为想买健康险的人还是会买,不想买的人还是不会买。且该政策一年可抵扣的保费限额才2400,收入低的,本来就不用交多少个税,所以减税效果很小。高收入的又不在乎这点减税,因为就每月200,也就每月省个几十块个税。

大家可以简单理解,以前个税抵减额是3500,现在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可以抵减额变成3700每个月。比如员工小张,工资每月扣掉社保个人部分的应付工资是8500元,以前需要交个税是(8500-3500)*20%-555=445

这个新政策后,小张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每月能扣减200元,现在需要交个税=(8500-3500-200)*20%-555=405元

每月少交个税(445-405)=40元!

第二,虽然只能减少小小的几十元个税,但大家要透过表面可以看出国家的意图,国家在鼓励大家买商业健康保险。

之前推出的个别省市市民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还可以用医保余额去健身等政策已经在透露此信息。说到这,简单提下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区别?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府、单位、个人强制缴纳,基本解决生病问题,是最基本的保障!就类似汽车的交强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个人自愿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就像汽车的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这个不是国家强制的,是个人自愿的。

国家出具保险费2400一年抵扣个税的政策,应该主要利于保险行业,以及能看出国家领导层对推动保险行业的决心。另外笔者认为,买一款适合自己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确是给家庭额外的一道保障,虽然社会医疗保险大家都交了,但毕竟是社会统筹的,只能给予基本保障,对于大病,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和意义才更为重要。因为环境污染等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生大病的概率是越来越高。国家既然通过可以抵扣个税的方式在鼓励大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大家应该去积极运用。

第三,透过这个新政,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这个事情,大家可以更高一层的考虑,中国个税税负高,大家都有目共睹。

个税要改革,也被讨论的很火,也有很多人羡慕国外的个税家庭扣减制等。其实,不难看出,国家也在往这方向改革。现在商业健康保险每月200元可以抵扣,未来,唯一一套家庭住房的房贷也可以抵扣也不是不可能,对吧。大家可以共同期待。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可以更新下工资单,吼吼!


第四,上述新政策,每月扣减200元,不能随意用,如果没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就不能随意也在工资单上去列支扣减。

因为需要健康保险的发票和保单凭证做为依据。

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第五,如果商业健康保险是公司统一给员工购买的,注意员工工资收入会被发生变化。

根据《通知》规定,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准确理解是:同时增加员工的收入金额,和员工的税前扣除金额。

对应交的个税金额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对员工年收入是否达到12万元会有影响,以及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匹配。比如某员工原工资9900元,年工资118800,没有到达12万,不需要进行年度12万申报。但是这个新政后,如果单位给该员工统一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那么该员工工资变成9900+200,扣除3500,变成3500+200=3700.个税没有变化,因为增加了200元收入,同时扣除也多了200元。但是工资收入从9900,变成了10100,那么年收入变成了121200,年收入超过了12万,年度需要进行12万申报!

大家一定需要注意上述易被容易理解错误和忽视的问题。

第六,综上所诉,新政策大家要合理利用。

既然政策给了每月200元扣减个税额,那么大家就去充分利用它,给自己买份商业健康保险,也给家庭多了份额外保障。同时,大家也要注意上述提到的各个易被忽视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虽然很期待未来个税改革,能有更多的扣减政策,降低税负。但是目前高税负还是让人很崩溃。7月1日每月200元商业健康保险的扣减,抵税效果也很小,几乎没有。所以说要减少个税,还是得做好合理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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