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像美国一样允许公民持枪,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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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惘忆   2018-10-18 00:50   7142   10
我不禁脑洞大开……哎呀,可能真的是脑洞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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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源  3级会员 | 2018-10-18 00:50:55 发帖IP地址来自
你要想做什么 一把刀就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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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 Yue  1级新秀 | 2018-10-18 00:50:56 发帖IP地址来自
现实版黄金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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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西楼  2级吧友 | 2018-10-18 00:50:57 发帖IP地址来自
印度是美国之外的一个允许持枪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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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10-18 00:50:58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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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真  1级新秀 | 2018-10-18 00:50:59 发帖IP地址来自
别如果了。
别美国了。
也别脑洞大开了。
先了解一下一个基本事实:咱大清、北洋、国民政府时期,都是允许老百姓持枪的。难道大清、北洋、民国不是中国?
以下全文转载:冯学荣《民国为何不禁枪》--我是冯学荣--凤凰网博客

冯学荣《民国为何不禁枪》
民国时期的中国,有许多光怪陆离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当年,国民司空见惯、因此也并不觉得古怪。但是,由于七八十年时光的隔阂,我们今天回首看起来,它们是那样的难以想象、匪夷所思、三观尽毁、节操丧尽。
这些令人三观尽毁的事物,例如民国时期的娼业合法、一夫多妻制、鸦片专卖制度等,还有一个——持枪合法。“持枪合法”这件事,在我们今天的中国人看来,会令许多人难以理解:在民国时期,中国的国民竟然大量持枪,例如据统计,在1920年代末,广东仅番禺一县,就有民枪十八万支以上——看清楚了:不是十八支,而是十八万支。
持枪自由?那不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民才可以干的事情吗?中华民国竟然曾经也是如此?老百姓公然持有枪支?这还得了?还有王法吗?
事实上,“民国不禁枪”这件事,我们现在看起来尽管是不敢想象,但是我以一个读书人的阅历告诉诸位看官:任何历史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它当时存在的合理性。民国时期国民的持枪自由,这件事其实也不能例外——它有它存在的历史渊源以及它发展的逻辑。
这件事的渊源,说起来也并不复杂,请听笔者慢慢道来——要讲清楚“民国为何不禁枪”这个问题,就要从古代中国的“保甲制度”说起。
什么叫做“保甲制度”呢?所谓“保甲制度”,是这么回事:古代中国的皇朝政府,基本上都是小政府。古代中国的传统政府,其行政只到县一级,也就是说:最低一级的行政机关,是县衙,也就是县政府。县衙之下呢?没有了——没有乡政府,也没有镇政府,也没有什么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之类的。
那么,县以下是怎么回事?就是无政府状态吗?无法无天了吗?其实也不是。当时县以下实行的,是一种半官方的治安管理制度——“保甲制度”——由乡绅将村民组织起来,以若干户为一“保”,若干户为一“甲”,并推选村里的贤能之士,充当“保长”、“甲长”。
为什么要这样组织起来呢?其中一个主要的动机,就是为了治安。山高皇帝远,县衙门离咱们村,是上百里地,倘若土匪要来村里杀人放火,我们派人到县衙去报案,人还没跑到县衙,村里的人儿都死光了。怎么办?所以俺们要自卫——古代中国政府是穷政府、小政府、弱政府,基层人民自己组织起来自卫,这样一来,人民好,政府也好,为什么说政府也好?因为人民自己组织自卫,政府可以节省巨额的财政经费——省钱才是硬道理。
正因为中国历代以来有“保甲制度”和乡村自卫的传统,所以中国的民间武力历来都是合法存在的——这也是中华武术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土壤之一:人民要练拳,练好了拳,不但可以自卫,还可以参加一种叫做“团练”的人民基层武装。
什么叫做“团练”呢?所谓“团练”,就是基层人民的自卫武装。它不是政府的武装,而是人民自己的武装——在古代中国,“团练”在整个中国大地,到处开花,俺们村有团练,你们村也有团练,他们村也有团练。俺们这些老百姓,自己组织起来,操练兵器,练习搏击,为什么?为了防止盗匪来俺村杀人放火。县太爷鞭长莫及,我们平时主要靠自卫。皇帝管不了俺们。俺们只好自个儿管自己。
“团练”这种民间武装在当时非常厉害,厉害到了什么地步呢?我举个例子。在明代的历史上,有一个很出名的人——闯王李自成。这闯王李自成是怎么死的呢?他不是被明军杀死的,也不是被满清鞑子杀死的,李自成其实是被“团练”杀死的。咋回事呢?当年当天,李自成带了一些残兵败将,溃逃到湖北的一个农村,这当地村里的“团练”一看:不妙,来了一伙操陕西口音的大汉,个个都携刀带枪,这些是什么人?还用问?是盗匪!于是,团练的壮士们一哄而上啊,那闯王李自成尽管是久经沙场,但毕竟是虎落平阳、寡不敌众,就在田间,李自成被湖北的团练杀死,横尸郊野。
还有一个例子。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广州三元里村民的抗英事件,其实也是靠当地以及周边乡村的团练,敲锣打鼓,四面八方都来支援,声势才变得浩大起来,并直接给广州官府和英国洋兵施加了足够的压力,才使洋兵不敢前来报复,以息事宁人告终。
“团练”还有一次十分威风的历史,那就是和太平天国打仗的历史了。闹太平天国的时候,那八旗兵不能打仗,绿营也拼不过“长毛”,咋办呢?湖南人曾国藩就以“团练”这种民间自卫武装为基础,拉起了一支闻名中外的团练部队——湘军,并最终就是靠的这一支“团练”,剿灭了太平天国。
所以,在太平天国之后,清政府就更是放任“团练”在民间的发展——晚清政府并不热衷于消灭民间的武装,很多时候甚至是鼓励民间武装——不但清政府节省了警察财政支出,而且村村自卫,土匪就无法发展壮大,皇帝的政权就少了一份来自于绿林草莽的威胁,何乐而不为?
正是因为中国有这种“民间自卫”的传统,所以,民间有组织的自卫武装,政府向来都是允许的。清末民初知名的两广政治巨头龙济光,曾经说过以下的一段话:
         “粤省地方, 素称多盗,人民为自卫计,往购置枪炮,以备不虞,时势使然,向未禁止。”
龙济光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翻译成现代中文,是这个意思:
         “咱们广东、广西这块地方啊,从来是出了名的土匪多,人民老百姓为了自卫,往往自己配置枪支弹药,以防万一,这是社会环境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我们政府从来都是不禁止的”
龙济光这段话,在旧时代的官场里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当年当官的人,大多数都是这样想的:人民配备枪支用来自卫,不但对政府无害,而且是减轻了政府的治安工作负担——所以,清末民国,都不禁枪。
不但龙济光这样想,连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也是这样想的。孙中山在生前,曾经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做《在广州农民联欢会的演说》,在这篇演讲里,孙中山是公然鼓励农民持枪自卫——孙中山这篇演讲的原话是这样的,照录如下:
          “(你们农民)如果要以后不被人欺负,便要从今日起结成团体,挑选各家的壮丁来练农民自卫军。你们能够这样进行,政府还可以从中帮助,用极低的价卖枪给你们。你们有了枪,练成了很好的农民自卫军,便是中国第一等的主人翁,讲很有力的话!”
孙中山的演讲是白话文,我就不必翻译了,大家都能看得懂——很明显,孙中山这是在鼓励广州的农民编练自己的自卫武装,并鼓励农民武装向政府购买枪支。对的,你没有看错——孙中山鼓励广州的农民向广东政府的兵工厂购买枪支。
辛亥革命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民军的力量,才得以对清政府形成巨大的压力,孙中山在辛亥革命以前乃至期间,一直在培植各地的民军力量——从某种程度而言,是民间武装成就了孙中山,所以孙中山对人民持枪自卫这件事,不但不反感,而且往往是鼓励。所以当年广东的民团、乡团购买枪支弹药,广东政府一般都是许可的。
读到这里,我想有的读者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孙中山允许民间持枪,难道孙中山就不担心民间武力壮大了之后,会凭借手中的枪支、颠覆中华民国吗?
问得好。是的,孙中山的确曾经这样担心过。讲到这里,笔者有必要对以下两个概念进行区分:
1、失控的政治武装集团;
2、可控的民间自卫力量。
什么叫做“失控的政治武装集团”?李自成的部队就是:它不以自卫为目的,而是以颠覆明朝为目的。而“可控的民间自卫力量”则指的是各乡各村的团练武装,这些团练都是自卫武装,它们无意颠覆皇朝政府。
一个村一个村的团练,基本上都是几十到一百人的规模,而且其组织的宗旨是十分明确的——自卫防匪。这种武力并不以颠覆皇帝政府为目的,也不具备颠覆皇权的能力,所以,无论清政府、孙中山、龙济光,蒋介石,都是允许的——因为这些零散武装,都在政府的控制力之内,属于可控的武装。用俗话来说:你怎么闹也跳不出我的五指山。
而那种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动机叵测的、甚至有国外势力做后盾的武装,孙中山也是不允许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发生在1924年的广州“商团叛乱”事件——当年的广州商团,其武装力量十分庞大,而且在孙中山的眼中,广州商团有“英国势力支持”的背景、有颠覆广州国民政府的危险性,所以,广州国民政府毫不犹豫地对广州商团进行了武力取缔。
孙中山死后,蒋介石对“国民持枪自卫”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创见——他沿袭了清末民初以来的传统,继续容许“团练”在民间的存在,继续允许基层老百姓持枪。
事实上,蒋介石不但是继续容许民间自卫枪支的存在,而且蒋介石其实是借鉴了曾国藩的经验——大规模地利用了当时的民间武装、帮他剿共。在当时,国民政府在湘赣等地区,以乡村“团练”为基础、成立了大量的“剿共民团”,这些“民团”接受了国民政府的委任、充当了国民党军队的马前卒、捕杀共产分子,不遗余力。例如,当年彭德怀、毛泽东、谢觉哉等共产人士被抓,就是被民团抓的——当然,这些人最后都得以逃出,但不是人人都能如此幸运,当年死于民团手下的共产志士,不计其数,例如李天佑、陈仁江等,这些人由于死得早,说起来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
国民党于1927年在南京成立中央政府之后,其有效行政区域,不断扩张,在其行政所及之处,国民政府对“人民持枪”这件事,实行了“执照”政策——人民可以持枪,但是必须事先向政府提出申请、领取“持枪执照”。
这些事情,我们今天看起来是匪夷所思,但是我们看历史问题,一定要用历史的眼光——国民政府时期,在当时的世界上,“凭证持枪”是一个国际惯例——美国、英国、法国……很多国家都是这么干的,所以当时的国民政府认为:允许人民持枪自卫,这件事无论是从中国历史的纵向考察,还是从国际惯例的横向观察,国民政府都不认为有什么不妥,所以,国民政府不禁枪。
讲到这里,我想许多读者应该开始能理解当时的国民政府不禁枪的理由了——因为首先从中国历史来看,当时的中国一直不禁枪;其次从当时的国际惯例来看,那些帝国主义列强,基本上也不禁枪。所以,国民政府当时也认为:没有禁枪的必要。国民政府所要做的,只是对人民持枪这件事,做好执照管理就是了。
实事求是地讲: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国民政府不禁枪,是有它的道理的。当然,几十年之后,许多西方国家开始重新审视枪支政策、并先后在不同的程度上,实施了枪支管制,现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参考当今世界各国的惯例,也修正了自己的枪支管理法律、实施了枪支管制,这是后话,但是我们谈历史,就要站在历史当时的具体语境中去,才不至于得出“刻舟求剑”的结论。
1946年,抗战胜利不久,国民政府出台了一部《自卫枪枝管理条例》,在这部法律当中,国民政府规定了人民可以持有的自卫枪支的种类,仅限于以下几种:步枪、马枪、手枪、土枪、猎枪。
我们来看看这部《自卫枪枝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文: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自卫枪枝如左。
一、新式枪类:各式步枪、马枪、手枪等属之。
二、旧式枪类:土造各式枪铳等属之。
前项枪类包括弹药及新式猎枪。
这一条的意思是说:人民持有自卫枪支,可以,但是,持有大炮、坦克、炸弹,是不允许的。
《自卫枪枝管理条例》的第六条,则规定了每人一支、每户两只的持枪限额。条例第六条的原文如下:
第六条
  人民及公务员、退伍军官佐自卫枪枝,每人以一枝为限,每户不得超过二枝。应于本条例施行后第一期内,申请查验给照,其程序如左。
  一、备具请领执照申请书,连同当地往户三家或商店二家之担保,及本人最近脱帽像片二张,送由保甲乡镇区长分别层转审查。但公务员、退伍军官之担保,得由荐任或校官以上公务员二人为之,并须在申请书加盖服务机关印信,迳送审查。
  二、主管查验官署收到申请书后,应即详核,并分别地区编造登记册,派员前往适中地点,办理查验烙印事宜,并发给临时查验证及收纳照费。
  三、查验完竣后,应于一个月内发给枪枝执照,如为临时请领补换执照者,其执照使用年限,仍填至每期期底止。
  在华外人携有自卫枪枝时,应备具申请书,连同照费、相片,送由附近各该国使馆或领事馆签证具保,转送当地查验官署审查给照。如系各国驻华外交使节人员请领枪照时,应送由外交部转首都警察厅办理。
我们从上述的《自卫枪枝管理条例》第六条看得出来:在1946年的中华民国,不但中国人民可以持枪自卫,就是连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也可以合法持枪——这真是三观尽毁。
《自卫枪枝管理条例》的第十二条则规定得很清楚:机关枪、炮弹、大炮等超出自卫范围的武器,政府是要收缴的。政府为什么要收缴这些呢?因为这些武器已经不是“自卫”那么简单了,它们是要“颠覆民国”的,所以必须是要收缴的——所以,民国尽管不禁枪,但它对重型武器、进攻型武器,仍然是要管制的。
我们也来看看这个《自卫枪枝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原文:
第十二条
  左列各项枪炮、弹药,应报由主管军事机关给价收归国有。
  一、本条例第二条所列枪枝以外之各式自动步枪、轻重机关枪、炮类及其他新式武器及弹药等。
  二、未经核准给照及超额之自卫枪弹。
  前项枪炮、弹药,省或院辖市政府得呈准收购,以为充实所属警察及保安部队之用,其办法由内政部会同主管军事机关定之。
讲到这里,我要指出一点:国民政府允许团练存在、容许人民持枪,本意是为了遏制土匪,但却在无意中,使土匪得到了大量的枪支。依据1925年上海泰东图书局出版、由何西亚编著的《盗匪问题之研究》,当时中国土匪手中的枪支,许多其实就是抢劫人民而得来的。
由此,我们发现这是一个悖论:国民政府容许人民持枪,本意是为了防土匪,却万万没有想到,人民手中的枪支,却最终流转到了土匪的手中——本意是维护治安,却以祸害治安告终。
也正因为如此,国民政府的枪支管理制度,并不一定是对的,本文仅仅是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其存在的历史渊源,仅此而已,并无他意,读者不必作过度解读。
文/冯学荣   近代史写家,著有《日本为什么侵华:从甲午战争到七七事变》、《亲历北洋:从共和到内战191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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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10-18 00:51:00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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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九  2级吧友 | 2018-10-18 00:51:01 发帖IP地址来自
支持持抢的人,都以为自己是PVP。
反对持枪的人,很清醒自己是PV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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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10-18 00:51:02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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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  1级新秀 | 2018-10-18 00:51:03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人口减少1/3-1/4。这情况已东北,以及北方几省显著。南方治安会乱,但不至于大面积死人。
目前,这个国家的人民还没有做好去迎接三民主义的准备。仓促上马,过犹不及。虽赤转正诸多负面影响,若忽然放开,则必处分裂边缘。缘故古国乃经验治人非以法治人,时至今日仍为法情并重,实古之遗患已。
既非法治,基础教育低下和经验治人,建国后红祸连绵等因素。可知,不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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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知  1级新秀 | 2018-10-18 00:51:04 发帖IP地址来自
如果中国民众都拥有枪支的话,贪官污吏将彻底被铲除。社会更公平公正。真正的以民为本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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