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野蛮生长遇强监管,证监会罕见密集披露多份场外期权罚单,华泰、建投、中金3家头部券商同被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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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2-6-3 17:48   8461   1
财联社6月2日讯(记者 黄靖斯)场外期权业务内控、合规不到位,3家头部券商同领罚单,涉及标的及合约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和流程不规范等多个原因。

6月2日,证监会罕见同天披露多份场外期权业务罚单,被敲打的3家券商分别是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和华泰证券,均为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

尽管同是场外期权业务,但细看下来3家券商领罚原因和处罚结果各有差异。其中,中金公司被罚原因是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中信建投事出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上述2家公司均被出具警示函。

华泰证券则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证监会指出其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三宗罪”:一是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二是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三是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

据行业知情人士分析,本次3家券商遭罚或与场外期权业务的野蛮生长有关,“衍生品场外期权、大宗交易中介业务历来是券商稳定的收入来源,得益于背后的利润空间,券商场外期权业务正处于迅猛发展的阶段,这其中也不免出现一些合规问题。”

高速发展的同时,场外衍生品作为热门赛道的“紧箍咒”也在不断收紧。近期,证券业协会会长安青松在场外市场业务相关会议中也特别提及,证券经营机构作为衍生品交易的组织者、创设者,应当准确把握产品的风险属性,充分揭示衍生品的风险特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和管理,为衍生品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3家场外一级交易商同领罚单

3张罚单的集中披露无疑暴露了场外期权业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亦存在部分野蛮生长的行业乱象。券商在具体展业过程中有何隐患,罚单中可见端倪——问题主要集中在标的及合约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和流程不规范等多个层面,而这同样反映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

中信建投的被罚原因涉及标的及合约管理不当。罚单显示,公司因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根据《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股票指数标的不得超出协会规定的范围。

中金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则事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当。具体为,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应当是符合“管理办法”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和上述2家券商不同的是,华泰证券的处罚结果是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除标的及合约管理不当外,还涉及制度和流程的管理和执行问题,其背后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证监会点明其“三宗罪”分别是: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以及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

46家券商竞速场外衍生品热门赛道

记者注意到,上述被罚的3家机构除了同是头部券商外,也均为中证协批示的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有网友甚至戏称只有头部才有被罚的资格。

中证协5月26日最新名单显示,目前场外期权交易商共46家。其中一级交易商有8家,分别是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申万证券、招商证券、中金证券、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二级交易商则扩容至38家,5月26日最新被纳入二级交易商名单的为西部证券,今年来还有东海证券和开源证券新增入列。

一级和二级交易商的划分依据为,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或B类BBB级以上,持续规范经营且专业人员、技术系统、风险管理等符合对应条件的证券公司,经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展业一年情况良好、未有重大风险事件的,可向证监会申请成为一级交易商。

根据中证协最新公布的场外业务开展情况报告,2022年1月,证券公司开展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新增初始名义本金6124.49亿元;截止期末,场外金融衍生品存续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合计20756.78亿元。其中,收益互换业务新增初始名义本金3293.55亿元,场外期权业务新增初始名义本金2830.94亿元。

场外衍生品业务历来被称为“券商最赚钱业务”,2021年公司展业情况同样可圈可点。据中信建投年报披露,公司场外期权业务和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大幅度提升。其中场外期权业务新增规模3434.47 亿元,同比增长39.34%,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1029.61 亿元,同比增长 150.83%。

华泰证券场外衍生品交易以核心交易能力建设为业务本源,年报显示,根据监管报表数据口径,截至报告期末,收益互换业务存续合约笔数 6862 笔,存续规模1526.09 亿元;场外期权业务存续合约笔数1753 笔,存续规模1221.63 亿元。

行业“紧箍咒”也在不断收紧

结合海内外发展经验来看,衍生品业务既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证券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增长点。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场外衍生品自律规则体系及自律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完善。

2012年以来,在证监会指导下,场外证券市场和衍生品业务取得积极发展,自律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协会制定发布了12项场外证券市场和衍生品业务自律规则,规范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业务发展;同时持续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补充协议文本的事后报告管理和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备案工作。

近两年来,行业场外期权业务整体更趋于规范化发展,市场平稳运行且未出现重大风险事件,业务发展具备适当放宽统一硬性约束、交由证券公司自主强化风险管理、自主决定相关事项的条件。在此背景下,中证协于2020年9月发布《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优化完善了相关业务标准和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灵活设置资质要求,支持有能力、有实力、有专业优势的BBB级证券公司开展相关期权业务;适度扩大标的范围,挂钩个股标的范围适度扩大至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优化投资者适当性,将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对手适当性要求调整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等。

2021年12月3日,中证协出台《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收益互换业务的自律管理,进一步完善场外衍生品业务自律规则体系。其中规定,未取得交易商资质的证券公司将不得新增收益互换业务;已实际开展业务的,应自行制定整改计划,在一年内有序了结存量业务。

2022年5月9日,中证协在场外市场与衍生品业务专业委员会集体学习会议上表明,下一步,协会要以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场外衍生品自律规则体系及自律监管框架,加强场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中证报价交易报告库功能和业务标准化水平,真正做到衍生品业务“看得清、讲得明、管得住”。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黄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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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2-6-3 17:49:24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应直接处罚管理者,而不是处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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