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SM2 奖学金获得者违约前往美国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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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8-9-24 01:23   212636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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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唐寜  1级新秀 | 2018-9-24 01:23:17 发帖IP地址来自
题主你好,我曾经是和新加坡签了SM1奖学金合约去新加坡上了两年中学(sec 3和 sec4)后主动毁约的学生。不知道现在会有多少学长学姐甚至是学弟学妹在我身后批评指点,曾经做离开新加坡的决定时也是经过了强烈的挣扎期,因为我个人视契约精神为社会基石。然而在新加坡我过得一点也不开心,感觉总被这个合同要求我做的事情所捆绑,同时也不想把自己的人生就这样继续卖给一个集权、极其功利主义的国家,虽然我对她的感恩是不会少丝毫的。我十八岁时向往去英国求学,希望可以学自己所想、而在新加坡学习不到的东西。于是我联系了学校领导、和监护人谈了话、联系了MOE, 交付毁约金二十万人民币,和大家道别后离开了新加坡。MOE接受了毁约金,也同意解约,但是我以后再也不可能拿到新加坡的奖学金了。


我的毁约行为是错误的,但其实更后悔我当初在无知的年纪作出了接受如此严苛奖学金、贸然规划自己人生的这么一个重要的决定。


所以想请题主三思而行。契约精神很重要,如果觉得一定要解约,请你缴付所有赔偿金,因为这才算是完成一份“合同”。
7#
Stanley Lok  3级会员 | 2018-9-24 01:23:16 发帖IP地址来自
WTH 题主居然也好意思说don't judge. Don't you think this money is coming from nowhere?
Breaking the bond is nothing different from stealing tax payers' hard earned money.
And all tax payers could despise you and call you thief - but we would rather just report you to MOE and let them look after your case and go after your guarantor.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Parliamentary Rep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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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昔谙  3级会员 | 2018-9-24 01:23:15 发帖IP地址来自
道理前面几位答主已经说得非常透彻了,这里只讲两个事实。

  • 曾经有一位师兄拿到了 MIT的phd offer,出于保护他人隐私的关系,就不说他的专业了。这厮没交押金跑到美帝去了,后来被MOE发现,一封政府公函发给MIT。题主猜猜结局如何?这厮立刻被MIT扫地出门,个人学术生涯也就此终结了,因为学术界绝对容不下一个没有credit的人。这是件真事,当时省里同学跟他们系里老师吃饭的时候听老师讲的。

  • 你可能知道NUS有一个项目 FDDP,两年NUS,2年法国的Ecole,然后会NUS读一年。最后拿到NUS,法国学校的本科学位和NUS的硕士学位。但是SM系列留学生不能申请。题主再猜猜是为什么?因为之前有的师兄师姐到了法国之后直接滞留不归了,也从此堵上了所有后来学生的路
奉劝题主做选择的时候三思而后行。
5#
夏天  3级会员 | 2018-9-24 01:23:14 发帖IP地址来自
有点契约精神好吗?难道当初的bond是MOE刀架着你脖子上让你签的?还是你签的时候不知道有bond?

想早点走,把钱还了。正是一小部分像你这种人,让所有在坡的中国学生跟着蒙羞。

实际一点说,这个记录会在新加坡政府的系统里一直保留,也许你可以终身不再回新加坡,也许以后的学业和工作都不会有人去查,但如果有人去查呢?我想你不会不明白这对你的个人信用意味着什么吧?也不会不明白个人信用记录在欧美世界的重要性吧?这就是个定时炸弹,有可能一辈子不引爆,但万一爆了呢?万一还是在关键时候爆了呢?万一美国方面知道了,连你的绿卡申请也受到影响呢?

退一万步讲,你自己良心过得去吗?晚上睡觉能睡踏实?你好意思跟你在新加坡的同学和朋友说这事情?

再说了,就算是有bond,毕业了工作几年,攒一攒经验,经历,甚至于金钱,就那么不好?带着实际工作经验和见识去读研,相信你会收获更多吧?

做人不要总想着play the system,因为玩火终归会自焚。
4#
匿名用户   | 2018-9-24 01:23:13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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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9-24 01:23:12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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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熊猫君  3级会员 | 2018-9-24 01:23:10 发帖IP地址来自
毁约归根结底是法律和道德问题,但是道德批判、法律问题这些别人说了很多,我就说下操作性好了。



说实话,我在新加坡这么多年,见过的想违约不赔钱的人这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花了纳税人的钱,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看似占了大便宜,实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真正付诸行动毁约的人也是有,过得舒坦的我一个都不知道。全球信息系统越来越发达,世界各地连接越来越紧密,地球村越来越小,从前一封信从美国到中国要个把月的远洋货运,现在无非就是敲敲键盘几秒钟。

毁约的人自然都是怀着“以后不回新加坡”的打算,和“去了别的地方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但是眼看着信息交流日渐便捷,信用系统越加全球化,科技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世界在加速发展,未来的世界谁又说得准?即使真的侥幸一开始没被查到,但是又怎能保证这辈子剩下来的几十年不被查到?

于是乎毁约的人不但要放弃原本的朋友圈和社交圈,还要一辈子都提心吊胆的。题主还是大学生,工作入职的背景调查怕是没有做过,不知道背着这样一个毁约的纪录找工作是什么感觉?怕是也没跟银行贷过款,没做过信用调查?怕是之前也没去过美国,不知道在美国要查一个人的dossier是多么简单?更不要说以后任何的出现在学术、商业、公共等任何圈子的场合,甚至是普通的朋友圈,都要时刻提放着不被人扒出来。而这一切的大前提,还是你还要在一个加速发展的世界生活一辈子。

总之,一辈子夹着尾巴做人,总是不好受的。

其实被查出来倒也好,怕就怕一辈子都没人把你查出来,结果就是干什么事情都要缩手缩脚,给自己戴上了一幅无形的镣铐——这样一个契约和信用的世界,你背着一个毁约纪录,试问你敢放开手脚做事吗?相比区区一点毁约的钱,一辈子做事都要缩手缩脚的成本太高了。




有人在别的回答下留言评说题主这样的叫“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这种做法一点都不精致,而且也不利己。一个真正的利己主义者,绝对不是在每一步上都占尽便宜,而是在长远的时间线上,一步一步为自己铺好路。

人生是一场长跑,唯一的捷径就是不要抄近道。


1#
匿名用户   | 2018-9-24 01:23:08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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