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必须怪中国人 美国人要反思
有个叫黄金德的中国人 1870年左右出生在旧金山 根据「蒲安臣條約」当时中美是可以互相移民的 他爹妈在China Town开杂货铺的 自己也没正经上过学 十岁起在中餐馆帮厨 长大后去广东探亲娶老婆 返回美国的时候被海关拒绝入境 此时「排华法案」已经生效 美国政府根据「排华法案」 认定黄金德是中国人 而不是美国公民
黄金德不服气 海关不让他入境 他在船上足足住了5个月 请白人律师 Thomas Riordan 起诉美国政府
旧金山地方法院很快判定黄金德是美国公民 要求联邦政府立刻接收黄金德入境 联邦政府无奈只能先放人
人虽然放了 但联邦政府并没有认怂 而是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这就是著名的美国联邦政府起诉黄金德案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美国政府方(律师Holmes Conrad)的反对观点听起来理直气壮,他们认为:
黄金德父母是中国皇帝的臣民,因此孩子出生时就是中国的臣民, 他们并非“接受美国的管辖”。(George Collins and Holmes Conrad, Brief on Behalf of the Appellant.)
黄金德辩方律师(William Evarts, Joseph Hubley Ashton)认为在美国出生的黄金德是美国公民,可以自由地在中美两地往返。律师的主要观点是:
黄金德虽然是中国皇帝的臣民,但一直服从美国的管辖和统治权。他和美国公民一样交税,在这个国家得到和公民一样的认可和对待(Thomas Riordan, Respondent’s Brief)。
《第十四修正案》明确清楚地规定——“在美国出生并受其管辖的所有人均为美国公民”。该规定有意识地排除“种族偏见和自负”。这个规定不能够仅仅适用于白人、非裔,而排除华人后裔(J. Hubley Ashton, Brief for the Appelle)。 最高法院8个大法官合计一下 投票结果6:2 认定黄金德父母虽然是大清皇帝子民 但是在美国有合法居所 经营杂货店且不是大清外交官员 那旧金山出生的黄金德就拥有美国国籍 他是不是中国人并不影响这个结论 这个判例影响后来无数人 当时看来这是个无足轻重的小案子 涉及到的美国出生的华人也就几百人
按大清律 只要爹妈是大清人,或者能证明是大清人,不管生哪,就是大清人 你有其他国籍大清勿论 所以黄金德的确也有大清国国籍 现在能媲美黄金德的只有谷圣了
《旧金山纪事报》于1898年3月30日发表了一篇社论,表达了对黄金德案裁决的忧虑。文章说,该裁决可能产生的影响比公众所想的更广泛。不仅中国人,而且日本人和美洲印第安人都可以获得公民权和投票权。社论认为,“可能有必要……修改联邦宪法,并将公民身份绝对限制为白人和黑人。”
1932年黄金德带着攒了一辈子dollar回到广东台山养老 落叶归根 不知道谷圣未来的选择是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