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的业务拆分,最早的政策基础是今年 1 月 21 日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兴趣的知友们,可以参考关键条款:第 2 条、第 25 条、第 34 条、第 55 条和第 57 条,涵盖经营业务范围、用户信息保护和反垄断等主题。
无独有偶,9 月 18 日央行行长易刚表示「要求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这句话更加强化了上述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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