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哪些碳排放交易市场?每个地市都有一个吗?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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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3-1-24 09:48   12437   5
目前有哪些碳排放交易市场?每个地市都有一个吗?跨区域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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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1-24 09:51:50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每个地区都有,可以私聊
5#
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1-24 09:51:36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目前国内有九个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
试点碳市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湖北、广东、福建、四川。
全国碳市场目前仅覆盖电力(发电)行业,25年左右将覆盖八大高排放行业
核算以法人/设施为主体,跨区核算不存在任何问题,
4#
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1-24 09:50:59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成了“1+7+X”的布局形势。
1、“1”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运行。
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交易系统的运维工作,由湖北排放权交易所负责注册和结算系统的运维工作。
目前仅纳入发电行业,后期将陆续纳入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玻璃、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
全国统一交易,不存在跨区问题。
2、“7”   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

2011年,为鼓励企业主动承担温室气体控排目标,我国启动了碳市场价格体系建设,通过碳交易降低重点排放企业的减排成本,国务院与国家发改委连续下发文件,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广东和深圳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后期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做好准备。
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碳配额分配、交易,碳排放配额不能进行跨区交易。
但CCER是国家核证,可以在各个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部分区域自行开发的核证减排量品种,如广东的PHCER,只能在广碳所进行交易。
(1)北京绿色交易所

<a data-draft-node="block" data-draft-type="link-card" href="http://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bjets.com.cn/"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2)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3)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_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6)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7)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首页 -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3、“X”

(1)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2)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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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1-24 09:50:11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碳排放管理从业人员: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19号令】定位于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并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
      为了配合国家2030实现碳达峰、2060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碳排放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此次培训委托北京百高职业技能鉴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相关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坚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共通性与特殊性为基础,根据不同职业(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地培养实用性专业人才,力争为国家绿色发展和双碳行动储备大批的高素质碳管人才。
二、培训对象
      拟从事碳减排工作的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碳排放管理和研究的人员,节能/低碳/绿色/环保咨询服务机构的技术人员等。
三、专业方向
    ——碳排放管理师(含工矿企业、园区、社区、高校、小城镇等方向)
    ——碳交易管理师
    ——碳资产管理师
    ——碳金融管理师
    ——碳计量核算师
    ——碳排放评估师(含工矿企业、园区、社区、高校、小城镇等方向)
四、师资团队
      刘占省、苏乾、王京京、及炜煜、刘亮、梁月、赵刚、方明珠、张磊等高校及实战一线的教授、专家、学者亲自任教。
五、培训内容
碳排放管理相关知识体系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碳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
——碳排放管理体系标准及体系文件;
——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碳排放权交易和履约;
——国内外碳资讯;
——碳资产管理;
——碳减排技术。
——碳排放管理评估认证审核作业指导书。
——案例分析。
六、培训时间、地点
      每月5-25日组织培训及考试,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重庆、沈阳、郑州、武汉、济南、昆明、三亚等地开展培训活动。
七、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碳减排相关管理人员。八大知识模块,总课时为32--48个课时,学员注册缴费后即开通在线学习账号进行在线学习和答疑。对于希望参加线下现场面授学习的学员,报名注册时请注明线下学习地点。
八、成果考评
      学习结束后在线测评和答辩,对于考评合格人员,授予相应专业的碳减排系列职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和《金手指认证证书》,证书可作为就业、晋升、继续教育证明的参考依据,成绩优异者推荐纳入岗位任职资格数据库。
九、其他
       欢迎各园区、社区、高校、医院、小城镇、商超、大中型工矿企事业单位(建筑、建材、电力、水泥、钢铁、造纸、化工、石化、有色金属、航空等行业企业)及有关从事碳排放管理的从业人员,来函来电咨询有关报名学习及考评的注意事项,领取部分免费的《培训教程》《碳排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低碳运行管理通则》等行业标准,索取《碳排放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同时欢迎各碳减排研究机构、碳减排技术团队、碳交易咨询机构、碳资产管理机构来人洽谈碳排放管理体系实施效果评估合作事宜。
      报名咨询:杨老师 181419196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14层1410A
      附件:碳排放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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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1-24 09:49:28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
1. 北京环境交易所

1.1股权结构



(1)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是以企业产权交易为基础,集各类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1994 年成立北京产权交易中心,2003 年成立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 2004年 2 月 14 日二机构合并重组为北京产权交易所。
(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控股),是一家深交所上市的以商务地产为主业的大型开发运营控股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商务地产开发企业。
(3)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级公司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旨在为世界带来普惠金融服务的科技企业,起步于 2004 年成立的支付宝,2014 年 10 月蚂蚁金服正式成立,目前蚂蚁家族主要包括支付宝、蚂蚁财富、网商银行、芝麻信用和蚂蚁金融云等业务板块。
(4) 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底,是北京汽车集团全资子公司,以及资本运作、股权投资、创新孵化、构建产业资本全价值链的核心平台。
(5)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油发展) 是根据 2008 年 6 月 19 日国资委批复,由中国海油、中海投资作为发起人, 以2005 年2 月22 日注册成立的中海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整体变更设立, 2008 年6 月20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600,000 万元人民币。
(6)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7)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集团金融和实业两大业务板块中,定位于中国光大集团实业投资板块, 是中国光大集团的战略投资和资产管理机构。
(8)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是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纳入资产公司管理范围的包括全部非上市炼化、销售、科研板块企业以及新星公司、物装公司、深圳安惠公司、扬州石化厂等 66 家企业。
(9)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节能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科技型服务型产业集团,也是唯一一家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10)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公司)于 2014 年 6 月正式成立,为鞍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注册地辽宁省鞍山市。
(11)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材能源),是中国航空器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目前民航业内唯一取得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节能服务公司备案资质、入选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服务机构名录。


1.2、佣金结构
北京环境交易所收费标准表
科目标准适用机构
开户费试点期间免费履约机构
年费试点期间免费履约机构
交易经手费(适用于公开交易)双向各收取 7.5‰,最低 10元/笔履约机构
交易服务费(适用于协议转让)双向各收取 5‰,最低 1000元/笔履约机构
开户费50000 元/户非履约机构
年费30000 元/年非履约机构
交易经手费(适用于公开交易)双向各收取 7.5‰,最低 10元/笔非履约机构
交易服务费(适用于协议转让)双向各收取 5‰,最低 1000元/笔非履约机构


1.3、运行机制
1、涨跌幅限制:公开交易方式的涨跌幅为当日基准价的±20%。
2、持仓限制:
交易参与人的碳排放配额持有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所规定的最大持仓量限额。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碳排放配额最大持仓量不得超过本年度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配额量与 100 万吨之和。
非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碳排放配额最大持仓量不得超过 100 万吨。
机构交易参与人开展碳排放配额抵押融资、回购式融资、托管等碳金融创新业务,需要调整最大持仓量限额的可向本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抵押、回购、托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本所商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是否适当上调持仓量。
自然人交易参与人碳排放配额最大持仓量不得超过 5 万吨。
3、T+5 滚动交收:
交易日(T+0 日)买入的碳排放权当日清算划入交易参与人的碳排放权账户并冻结,自下一个交易日算起第 5 个交易日,即 T+5 日解冻,碳排放权交收完成,可转让。
交易日(T+0 日)卖出的碳排放权所获资金当日清算转入交易参与人的交易资金专户,自下一个交易日算起第 5 个交易日,即 T+5 日起可转入交易参与人的自有资金账户。

1.4. 北京碳排放交易市场关键要素和制度

规定履约日期每年 6 月 15 日之前
覆盖范围行业热力、火力、水泥、石化、服务业和其他工业; 2016-2017 年度新增城市轨道及交通、公共电汽车客运
门槛2013-2016 年度:固定设施年 CO2 排放总量 1 万吨及以上;2016-2017 年度: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 CO2 排放总量 5000 吨及以上
纳入企业数量2013-2016 年度:固定设施年 CO2 排放总量 1 万吨及以上;
2016-2017 年度: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 CO2 排放总量 5000 吨及以上
配额制度配额构成初始分配配额+新增预留配额+调整配额
配额总量每年度约 0.5 亿吨
配额分配方式配额总量的 95%以上免费发放;预留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 5%用于拍卖,分为定期拍卖和临时拍卖
配额计算方法历史排放法、历史强度法(电力热力的机油设施)、基准线法(新增设施)
交易制度交易主体履约企业、非履约企业、自然人
交易产品BEA、CCER、林业碳汇、节能项目
交易方式公开交易和协议转让
涨跌幅公开交易:当日基准价的正负 20%
资料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及北京环境交易所官网整理所得


2.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2.1、股权结构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权透视图


2.2、运行机制
上海碳交易所现货交易机制与北京交易所差不多。此外,上海交易所还推出了部分创新性产品。
(1)碳配额质押服务
上海碳交易所除了现货交易之外,还开展其它金融服务,如碳排放配额质押服务。
(2)碳排放配额远期服务
碳排放配额远期服务,是属于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之一。交易参与人通过上海环交所远期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远期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和交易。上海碳配额远期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询价交易方式是指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产品号、协议号、交易价格以及交易数量的交易方式,包括报价、议价和确认成交三个步骤。交易参与人在报价前应在上海清算所清算会员开立的其保证金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上海碳配额远期交易报价必须要素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号、协议号、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
以下是上海碳配额远期交易的要素表。
产品种类上海碳配额远期
协议名称上海碳配额远期协议
协议简称SHEAF
协议规模100 吨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低价格波幅0.01 元/吨
协议数量为交易单位的整数倍,交易单位为“个”
协议期限当月起,未来 1 年的 2 月、5 月、8 月、11 月月度协议
交易时间交易日 10:30 至 15:00(北京时间)
最后交易日到期月倒数第五个工作日
最终结算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每日结算价格根据上海清算所发布的远期价格确定
最终结算价格最后 5 个交易日每日结算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现金交割
交割品种可用于到期月度协议所在碳配额清缴周期清缴的碳配额


2-3 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场关键要素和制度
起始挂牌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规定履约日期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
覆盖范围行业工业: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非工业: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 2016-2017 年度新增建筑业
门槛工业:年 CO2 排放总量 2 万吨及以上;
非工业:年 CO2 排放总量 1 万吨及以上;
水运:年 CO2 排放总量 10 万吨及以上
纳入企业数量2013-2014 年度:191 家;
2014-2015 年度:190 家;
2015-2016 年度:191 家;
2016-2017 年度:310 家
配额制度配额构成初始分配配额+新增预留配额
配额总量未公布
配额分配方式全部配额免费发放
配额计算方法2013-2016 年度:基准线法(公用电厂、航空、机场、港口)、历史排放法(工业(除电力行业外))、以及商场、宾馆、商务办公等建筑业);
2016-2017 年度:基准线法(发电、电网、供热等电力热力行业,汽车玻璃生产行业)、历史强度法(航空、港口、水运、自来水生产行业)、历史排放法(商场、宾馆、商务办公、机场等建筑,以及其他工业企业)
交易制度交易主体履约企业、机构投资者
交易产品SHEA、CCER
交易方式公开交易和协议转让
涨跌幅公开交易:2015 年 6 月 15 日前为正负 30%,2015 年6 月 15 日后调整为正负 10%
资料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及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官网整理所得


3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3.1、股权结构



3.2、佣金结构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如下:
(1) 交易经手费:6‰ ,收费对象为交易双方;
(2) 竞价手续费:5%,收费对象为交易双方;
(3) 交易佣金:3‰,收费对象为通过经纪会员参与的投资者;
(4) 按国家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的其他税费。
3.3、运行机制
在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之前,深圳市已经完成城市碳排放清单测算、确定控排企业碳排放总量,并分配了试点期间连续三年的配额。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期间,控排企业必须首先量化并报告其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然后由独立第三方核查机构对其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控排企业必须保证其碳强度不高于政府设定的碳强度目标。碳排放量低于其配额数量的控排企业能够将盈余配额结转至后续年度使用或直接在碳市场出售盈利。
如果控排企业的排放量超过其提交给政府的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之和,那么控排企业:
(1) 必须补交等于超额排放量的配额;
(2) 缴纳等于碳市场平均价格三倍乘以超额排放量的罚款。
基于在低碳领域的影响力和创新能力,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提供一系列金融创新服务:碳资产质押融资、境内外碳资产回购式融资、碳债券、碳配额托管、绿色结构性存款、碳基金等。其提供的绿色金融服务较之北京、上海服务品种丰富。
(1) 碳资产质押融资
碳资产质押融资是指管控企业通过以碳资产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融资方 式。具体操作方式是管控企业向交易所提交碳资产质押业务申请,交易所为管控 企业出具配额所有权证明和碳价分析报告,管控企业持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并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并向发改委申请办理质押登记,最后银行完成放款 流程。
产品功能:通过碳资产质押融资,管控企业可以盘活碳资产,更加灵活地管理碳资产,提前变现,减少资金占用压力。由市碳交易主管部门委托交易所出具质押监管见证书,碳资产的安全有保障,可以提高企业的融资信用。对于激励管控企业提升碳资产管理水平和温室气体减排力度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 境内外碳资产回购式融资
配额/CCER 持有者向金融机构或碳市场其他机构参与人出售配额/CCER,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所售配额,从而获得短期资金融通。投资者既可以是境内投资者,也可以是境外投资者。
产品功能:帮助管控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碳市场,引进境外资金参与国内低碳发展。
(3) 碳债券
碳债券是政府、企业为筹集低碳经济项目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其核心特点是将低碳项目的减排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 通过碳资产与金融产品的嫁接,降低融资成本, 实现融资方式的创新。
产品功能:依托项目基础资产的收益,附带通过在交易所出售实现的碳资产收益发行债券,将碳交易的经济收益与社会引领示范效应结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为低碳项目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吸引境内外的投资者参与低碳建设。
(4) 碳配额托管
碳配额托管交易机制是一种资产托管手段,管控企业与交易所认可的托管机构签订碳配额托管协议,约定接受托管的碳配额标的、数量和托管期限,以及可能获取的资产托管收益;托管机构在托管期代为交易,利用自身专业的资产管理手段实现资产增值,并在托管结束后再将一定数量的配额返还给管控企业以实现履约的模式。
产品功能:碳配额托管交易机制能够极大地促进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专业的碳资产托管服务为管控企业免除了自身高价培养专业碳操盘人才的顾虑和费用,让企业在稳健履行(或获得收益或低成本履约)的同时能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
(5) 绿色结构性存款
通过结构化设计,项目在常规存款产品基础上,对收益组成进行重新安排,引入碳配额/CCER 作为新的支付标的,是一种收益增值产品。
产品功能:通过在碳金融领域的存款类产品创新,帮助碳市场管控企业,既能获得稳定的财富增长,还能实现碳配额资产的高效管理,充分实现收益最大化。
(6) 碳基金
碳基金是由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专门基金,致力于在购买碳配额或经核证的项目减排量,经过一段时期后予以投资者碳信用、碳配额或现金回报,以帮助改善气候变暖。
产品功能:碳基金作为一类新型基金产品不仅丰富了资本市场投资品种,还通过吸引基金市场投资者广泛关注碳交易和碳资产,推动了碳交易和气候变化理念的普及,对于我国培育低碳投资市场和绿色投资偏好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3.4深圳碳排放交易市场关键要素和制度

起始挂牌日期2013 年 6 月 19 日
规定履约日期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
覆盖范围行业以第三产业为主,工业、建筑和交通
门槛2013-2014 年度:企业年 CO2 排放总量 5000 吨及以上、公共建筑 2 万平方米及以上、机关建筑 1 万平方米及以上;
2014-2017 年度:企业年 CO2 排放总量3000 吨及以上、建筑 1 万平方米及以上
纳入企业数量2013-2014 年度:635 家;
2014-2015 年度:636 家;
2015-2016 年度:636 家;
2016-2017 年度:811 家;
配额制度配额构成初始分配配额+新增预留配额+调整配额
配额总量2013-2014 年度:0.33 亿吨;2014-2015 年度:0.33 亿吨;2015-2016 年度:0.34 亿吨;2016-2017 年度:0.34亿吨
配额分配方式免费发放、拍卖、回购;免费发放比例不高于年度配额总量的 97%,拍卖比例不得低于年度配额总量的 3%,回购配额数量不得高于每年度配额数量的10%
配额计算方法历史强度法(部分电力)、基准线法(大部分电力、水力、工业、建筑物)
交易制度交易主体履约企业、非履约企业、机构投资者、自然人
交易产品SZEA、CCER
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挂牌交易、电子拍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涨跌幅挂牌竞价和挂牌交易:当日基准价的正负 10%;大宗交易为 30%
资料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及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官网整理所得


4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目前广碳所碳配额现货成交总量和成交总金额稳居全国第一,且分别于 2019年和 2020 年碳配额现货交易量超过同期欧洲能源交易所(EEX)和韩国交易所(KRX),位居世界前列。
4.1、股权结构



4.2、佣金结构
(1) 碳排放权交易业务收费标准
产品名称产 品 代 码系统交易方式业务类型经手费费率
GDEA000001挂牌点选——交易金额双向 5‰
协议转让——交易金额双向 5‰
协议转让正回购交易金额双向 5‰
协议转让逆回购0
协议转让远期交易交易金额双向 5‰
竞价转让——交易金额双向 5‰
粤内 CCER100001挂牌点选——交易金额双向 5‰
粤外 CCER100002协议转让——交易金额双向 5‰
非        履        约100003协议转让远期交易交易金额双向 5‰
CCER
碳普惠200001挂牌点选——交易金额双向 5‰
协议转让——交易金额双向 5‰
竞价转让——交易金额双向 5‰
(2) 碳排放配额抵押登记业务收费标准
级数配额抵押登记应缴费数量抵押登记服务费费率
1不超过 10 万吨的部分0.12 元/吨
2超过 10 万吨至 100 万吨的部分0.10 元/吨
3超过 100 万吨的部分0.08 元/吨
4.3、运行机制
广碳所之前推出了碳远期交易产品,但在 2021 年 7 月暂停。目前广碳所交易的有两个地方品种:PHCER 和 STCER。

4.4 广州碳排放交易市场关键要素和制度

起始挂牌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规定履约日期每年 6 月 20 日之前
覆盖范围行业电力、钢铁、石化、水泥;2016-2017 年度新增造纸、民航
门槛年 CO2 排放量达到 2 万吨以上
纳入企业数量2013-2014 年度:184 家;2014-2015 年度:184 家;2015-2016 年度:186 家;2016-2017 年度:244 家;
配额制度配额构成初始分配配额+新增预留配额+调整配额
配额总量2013-2014 年度:3.88 亿吨;2014-2015 年度:4.08亿吨;2015-2016 年度:4.08 亿吨;2016-2017 年度:3.86 亿吨
配额分配方式部分免费发放和部分有偿发放,电力企业和其他行业免费配额比例分别为 95%和 97%
配额计算方法历史排放法、基准线法,2015 年燃煤热点联产机组由历史排放法改为基准线法
交易制度交易主体履约企业、机构投资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交易产品GDEA、CCER
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挂牌点选、协议转让、单向竞价
涨跌幅挂牌竞价、挂牌点选:当日基准价的正负 10%
资料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及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官网整理所得


.5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5.1、股权结构




5.2、佣金结构
交易基价。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第一次交易基价确定为 20 元/吨。
(1) 协商议价。采取协商议价方式实施交易的,按照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1%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 50%。
(2) 定价转让。采取定价转让方式实施交易的,按实际交易额的 4%向卖方收取。
5.3、运行机制
湖北碳交易所交易的产品有配额和 CCER 的现货与远期。
湖北碳交易所绿色金融产品有: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融资、碳债券、碳资产托管、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

5.4 湖北碳排放交易市场关键要素和制度
起始挂牌日期2014 年 4 月 2 日
规定履约日期每年 5 月 31 日之前
覆盖范围行业全部为工业:电力、热力和热电联产、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汽车、通用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和其他金属制品、玻璃及其他建材、化纤、造纸、医药、食品饮料、陶瓷
门槛2014-2016 年度:综合能耗 6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2016-2017 年度: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和电力七大行业门槛为2013-2015 年间任意一年综合能耗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其他行业为2013-2015 年间任意一年综合能耗 6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
纳入企业数量2014-2015 年度:138 家;2015-2016 年度:168 家;2016-2017 年度:236 家
配额制度配额构成初始分配配额+新增预留配额+调整配额(占总量的8%)
配额总量2014-2015 年度:3.24 亿吨;2015-2016 年度:2.81 亿吨;2016-2017 年度:2.53 亿吨
配额分配方式配额总量的 97.6%免费发放;配额总量的 2.4%可用于拍卖
配额计算方法2014-2015 年度:历史法和基准线法结合(电力行业)、历史法(其他行业);2015-2016 年度:历史法和基准线法结合(水泥、电力、热力、热电联产、玻璃及其他建材、陶瓷行业)、历史法(其他行业)
交易制度交易主体履约企业、非履约企业、自然人
交易产品HBEA、CCER、远期拍卖(2016 年开始)
交易方式公开交易和协议转让
涨跌幅公开交易:当日基准价的 10%,2016 年 7 月 18 日将跌幅下限调整为 1%,涨幅上限不变
资料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及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官网整理所得

6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6.1、股权结构





6.2、佣金结构

买方卖方
50 万元以下(含50 万元)部分5‰5‰
50 万元-100 万元(含 100 万元)部分3‰3‰
100 万元-500 万元(含 500 万元)部分2‰2‰
500 万元以上部分1‰1‰
具体收费标准为各档收费之和。单笔柜台交易服务费不足 1000 元,按 1000 元收取。
6.3、运行机制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绿色金融衍生品有:碳排放远期产品、碳排放配额回购、碳资产质押融资碳债券、碳基金。

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7.1、股权结构





7.2、佣金结构
手续费不超过交易成交额的   7‰,交易双方分别收取。
7.3、运行机制
碳配额质押融资业务,2017 年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碳排放权配额作为部分质押物,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融资 5000 万元,标志着重庆市首笔碳配额质押融资业务成功落地。

7.4 重庆碳排放交易市场关键要素和制度

起始挂牌日期2014 年 6 月 19 日
规定履约日期每年 6 月 20 日之前
覆盖范围行业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等 6 类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门槛2008-2012 年任意一年 CO2 排放量达到 2 万吨以上
纳入企业数量2014-2017 年度:242 家
配额制度配额构成初始分配配额
配额总量2014-2015 年度:1.25 亿吨;2015-2016 年度:1.16 亿吨;2016-2017 年度:1.00 亿吨
配额分配方式全部免费发放
配额计算方法历史法
交易制度交易主体履约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自然人
交易产品CQEA、CCER
资料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及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整理所得

8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8.1、股权结构





8.2 天津碳排放交易市场关键要素和制度

起始挂牌日期2013 年 12 月 26 日
规定履约日期每年 5 月 31 日之前
覆盖范围行业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油气开采
门槛年 CO2 排放总量达到 2 万吨及以上
纳入企业数量2013-2014 年度:114 家;2014-2015 年度:112 家;2015-2016 年度:109 家;2016-2017 年度:109 家
配额制度配额构成初始分配配额+新增预留配额
配额总量未公布
配额分配方式全部免费发放(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仅在交易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稳定市场价格使用)
配额计算方法基准法(电力、热力、热点联产行业)、历史法(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
交易制度交易主体履约企业、机构投资者、自然人
交易产品TJEA、CCER、森林碳汇
交易方式公开交易、协议转让、拍卖交易
涨跌幅公开交易:当日基准价的正负 10%
资料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官网整理所得
9.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9.1股权架构


9.2简介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海西先行先试的“三规划两方案”、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重大举措。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将为服务海西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推动两岸金融合作、促进两岸经济融合起到积极作用。
网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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