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需要了解的10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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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北京分公司   2020-4-18 16:22   2016   0


关于可转债申购

投资者是否可以多个账户同时申购同一只可转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申购可转债,未足额缴款会影响新股申购吗?

      会影响。根据《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提醒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次数是合并计算的,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累计3次就会被拉进打新“黑名单”。



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多久后会上市?

      根据《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转债发行结束(T+4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应在2个交易日内(T+6日前)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可转债登记,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可转债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2.6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上市公告书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和事项。因此,投资者可关注上市公司的临时公告,查看具体的上市日期。


关于可转债的交易规则

可转债是“T+0”交易吗,是否有涨跌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当日买入的可转债当日可以卖出。可转债属于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再加上实行“T+0”交易机制,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相关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切勿盲目跟风炒作。



可转债竞价的申报价格范围有何规定?

      根据《交易规则》3.4.15、3.4.16的规定,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连续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关于可转债的停复牌规则

可转债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则是什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债券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的,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实施盘中临时停牌。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需要注意的是,盘中交易价格一次性上涨或者下跌超过30%(含)的,直接触发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具体停复牌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

可转债盘中临时停牌期间能否继续申报?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本所不接受可转债的申报,但投资者可以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撤销未成交的申报。


关于可转债转股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何时可以转换成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期限内,将持有的可转债转换成股票。



可转债转股价值和转股溢价率是什么,溢价高可能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转股价值是指在某一时点,可转债如果转换成股票所对应的股票价值;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股价值的溢价水平,即转股溢价率=转股溢价/转股价值。举例来说,某可转债当前债券价格为160元,约定的转股价格为4元,面值100元可转债转股可以转为25股股票,正股股价为6元,则转股价值为6*25=150元,转股溢价率为(160-150)/150*100%=6.67%。
      通常市场热度高的可转债转股溢价也相对较高。市场上有时有少数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存在过度炒作的现象,一旦市场热度降低,正股价格出现较大回落,可转债价格也将同步下跌,部分转股溢价较高的可转债价格下跌幅度可能远超正股。投资者应正视可转债交易风险,及时关注转股相关公告,理性投资。



可转债强制赎回条款是如何设置的,触发赎回对投资者有什么影响?

     可转债强制赎回条款即《募集说明书》内所称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普遍约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正股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上市公司有权以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一旦触发强制赎回条款,上市公司选择赎回可转债,投资者若未在约定期限内转股,则该只可转债只能被赎回,从而对于部分以高溢价买入可转债的投资者而言,可能面临较大损失。因此,投资者应及时关注赎回和风险提示等公告,特别是高溢价可转债的强制赎回风险,投资决策需谨慎,避免造成投资损失。




      更多关于可转债的内容,详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注:文章转载自上交所投教,版权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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