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货币的会计确认方面:首先,以长期持有为主的比特币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以收到加密货币时的市场价格计入财务报表。然后,加密数字货币的二级量化交易公司持有多种币种,拥有数字货币的主要目的是短期销售获利,因此他们的数字货币应该以存货计入报表。存货一般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即销售价值减去相关处置的销售费用)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如果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需要做存货减值准备,相应的差额进入利润表的损失,降低当期利润。如果数字货币价格上涨,超过其初始成本,超过的部分不能进入利润。但是商品交易员或经纪人(Commodity Trader or Broker)允许公允价值计量存货。最后,以投资为目的持有的区块链项目方的数字货币如果代表某个主体资产的利益,那么这些持有的数字货币符合金融资产的类别,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价值变动计入每期的利润。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任。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学士学位,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Haas商学院博士学位。主要讲授课程为财务分析和证券投资,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货币,获得清华大学教学优秀者前5%,清华经管学院教学优秀奖。曾在美国旧金山的资产管理公司Mellon Capital Management担任股市量化投资策略分析师,曾任教于美国伊利诺依大学香槟分校会计系。